維基百科討論:封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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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修改一事

邀請Winertai指出他所加入的內容是根據甚麼「共識」而組成。在討論結束有「共識」之前,將頁頂模板改為{{Proposed}},但並不表示我同意這個修訂。-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18日 (三) 14:33 (UTC)[回覆]

所得共識縱為幾人所得,但不見得不比一人之見為重。有意見請至相關討論頁提出,凡事均可討論,請勿自行修改既得共識。--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14 (UTC)[回覆]

封禁期限,以及人數要求現時均未討論,至於永久封禁是否要五人確認,討論裁決者守則時可以提幫我解禁 出。--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19 (UTC)[回覆]

抗議黑箱操作

上述討論出現

  • [通知] 被控人辯解程序及舉證責任誰屬分別正公示至1月9日及12日,期內無用戶反對即為共識。
  • [投票] 核禁者用戶組開立及權限組成投票已於2012年1月3日展開14日投票。除投票外,請參與討論。

本人從未看過此通告,亦未能對此公告的任何內容閱讀。此公告剝奪維基人的知情權,應為無效。--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01 (UTC)[回覆]

有了T:ASN就不看公告欄了?還理直氣壯,無語。--達師218372 2012年1月6日 (五) 15:14 (UTC)[回覆]
公告欄在哪裏?請問。--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19 (UTC)[回覆]
最近更改。。--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24 (UTC)[回覆]

話說,新開用戶組才要50%的支持,求方針。20票?求方針。。。--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24 (UTC)[回覆]

喂,就沒人說下,為什麼選管理員要80%,建用戶組要50%啊。--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6:57 (UTC)[回覆]

原來這個公告欄在「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是否賦權核禁者」下,是一個孫頁面。

  • 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議程

真心是「公告」了,哇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31 (UTC)[回覆]

這種投票項目已經違背了維基百科的開放原則。我在此強烈建議各位不知情人士,在了解這個投票的真正意義前,強烈抵制此類半私下性質的投票活動。--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34 (UTC)[回覆]
那順便把T:ASN出現之前所有開專門頁面討論的共識都推翻吧,都是暗箱。--達師218372 2012年1月6日 (五) 15:55 (UTC)[回覆]

同學,公告欄是Template:Bulletin,訪問Special:RecentChanges就能看到。--達師218372 2012年1月6日 (五) 15:56 (UTC)[回覆]

同志,你是否有興趣看一個叫做「您是否經常閱讀Special:RecentChanges頁面」的投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6:05 (UTC)[回覆]
一直以來都有不成文共識要求重要的正式投票必須要有至少25人參與,不明白為何忽然冒出20票這個新門檻。--沙田友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2:49 (UTC)[回覆]
同求解釋,投票門檻是怎麼確立的?--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4:05 (UTC)[回覆]
問問HW看看。--達師218372 2012年1月7日 (六) 08:23 (UTC)[回覆]

如此指控,簡直荒天下之大謬,該等頁面一直存在,且開放予任何用戶,而HW君及本人亦一直有更新通告,何來黑箱?至於投票規則,本人明白此管理員投票門檻早已推廣至全維基,不過本人亦發覺小議題並不如管理員投票般注目,所能取得之選票遠不及後者,而就如回退權及巡查員,今維基已見受惠,但當時回退權所得選票亦僅有廿四票。在用戶不再如從前般活躍於站務時,互助客棧中所見到之簽名十指可數時,再定於廿五票,只會是強求。其實二十人,根本亦非小數目。現在反對人數佔多,此案大有機會落選,如今不免小題大作。另外,本人非常同意馬兄所言,請無詳細察閱之前討論者不要投票,而不熟權限資料者則請多閱Mediawiki及元維基所提供之說明文件後方去投票,以免誤會。--J.Wong 2012年1月7日 (六) 15:37 (UTC)[回覆]

J.Wong兄您碉堡了,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您說這是小議題?這是要新開一個權限組啊,所擁有的權限都快趕上管理員了您竟然說這是小議題。您是想說回退權只有24票就創立了?老大,申請回退權好像連投票都不需要,能和一個有似乎要有封鎖權限的用戶組比較嗎?雖然我不怎麼同意Edouardlicn說的不看公告欄,您也不必這麼誇張吧。而且...20個人不是小數目...這年頭罷免一個用戶的管理員權限都有四百多票....開一個能封禁用戶的用戶組只要20票?我還以為有共識或者方針說新開權限只要20票,那也就算了,如果是提出議案的人決定怎麼投票合理,那我不妨也弄個提案,比如shizhao永不被罷免,然後投票規則是,有人支持就行了。這可算是個小議案吧,只涉及一個用戶.--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12:46 (UTC)[回覆]
我沒視之為小議題,封禁申請整件事是影響全站上下。但本人之所以會稍為放鬆不是門檻,是有效票數,是因為將來不單止只開放此權限,背後尚有強而有力的監察,此套制度有能力審察全站上下一切封禁。本人在投票頁亦已說過,就算某用戶試圖濫權亂封,一日後亦必為其同儕所發現。甚至根本不用等一日,最近更新重有人看着。而且當此用戶組無自我解封權限時,管理員一施禁,他亦只可乖乖接受,等待完畢。再加上可預見此用戶組解任會遠容易於管理員,即跟從《解除權限申請》,管理員審批過,就可以替他一鏈除權。如此之後,到底此權還是不是要閣下所指般看待?最重要是,此權僅為封禁申請之配套設施,它斷不會獨立先行。如果閣下仍不認同,本人亦不勉強,只怪本人低估社群眼中封禁權的價值。--J.Wong 2012年1月8日 (日) 15:56 (UTC)[回覆]
首先,本人姓李不姓馬,敬請留意。然後我補充說明一下,我上面已經清楚說明,我就是沒有看過所謂的「公告欄」。我不知道ASN出現以前維基是怎麼一個運作,但自從我來到維基以來,商討方針事宜的版面是目前所在的方針版,而不是那個大部分維基人都不看的「公告欄」。這個討論,未有在方針版作任何連結,相信組織者是有其自身的考慮,但我覺得這是不符合一貫的手續的。當然,這一切只是「我覺得」,如果你們覺得不合理,大可以此為由說我說話毫無根據。
在這裏我提出一個極大的疑問,一套規則,大部分維基人都看不懂,看不明白的情況下,用於維基百科的重要操作,尤其是封禁用戶這種敏感操作上,對維基百科的運作是否負面影響,相信政策制定者應該詳細考慮。你可以說,大部分人都不懂Mediawiki這套PHP程序怎麼用;但按照維基百科的一貫方針,理應簡化程序讓大部分用戶都懂得怎麼在不涉及PHP的層面上用好維基。如果政策制定者企圖制定一套大多數人都看不懂的機制去執行,我覺得這樣是很難說服大家的。尤其是如此複雜的一套機制,縱使通過也是為日後的管理帶來不便。一旦實施,我相信日後維基百科的運作會因為這種機制而陷入泥沼之中。此風不可長。
J.Wong對我的話和投票的疑問,我已經在這裏公開解答,敬請詳閱。--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5:04 (UTC)[回覆]
抱歉,李兄,本人純粹用你用戶名頭一個字。本人會以後兩個地方也發通告,這種無謂爭議可免則免。至於是否開分頁討論,僅視乎討論長短,既然預見會頗長,移到別處亦未嘗不可。或者將來仿照技術區做法,頂頭加一個小表格,列出鏈結。這也不錯。:P 之前,有數不清,幾條大方針也只是在此做了個開端,成熟以後,都全部移到子頁再談。希望上述兩個建議可以避免將來再有此類無謂爭議。
話說回來,談回這次投票。首先,如果你是說《封禁申請》上列有的程序,本人相信兩段文字應該不會過深令人難以明白吧。有需要可繪製流程圖。如果還是不明,本人可以用現時刪除制度類比,令閣下明白。如果是此次投票,則本人再在此解釋︰首先,開設核禁者權限組只是封禁申請其中一樣配套。開設目的,是方便核禁者將來解除或修改有問題封禁。所以經過商討以後,就在管理員權限清單中揀選合適權限放入此權限組。有用戶表示希望也就所揀選權限表決。於是乎,就成了現時的版面。首先,第一條問條就是問是否贊同設立此組,其實換一個問法就是你是否贊同將來賦予技術權限予核禁者。至於節二,就是揀選此用戶組會有什麼權限,所列出的六個權限全部在管理員權限中找出來,所以一見閣下寫的東西就知閣下應該不太了解權限事宜。當然,本人也不是非常熟識。勉強夠應付此等「組裝事務」。是故,本人也在權限下面列出用途及目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投票者了解為何要賦予此權。而其實Special:群組權限列出的每一個項目也就是技術上容許該群組的用戶操作什麼特殊頁。
早前,本人草擬了封禁準則,並已獲得通過,現放於封禁方針。封禁準則就是類似快速刪除準則的東西,管理員會在當中找出最適合的準則去封禁用戶。而準則按其判斷準則是否明確分為兩組,一組叫快速封禁,就是準則相當明確,如回退不過三;一組叫審批封禁,就是準則相對模糊,如人身攻擊。兩組就如快速刪除及存廢討論般會分別按其程序處理。現時,一個頁面有問題,就有一個用戶提速刪,管理員審批後就刪除。現在換了是一名違反速禁準則的用戶,管理員見到或是用戶提報,就先封禁他。於是就留有紀錄於封禁日誌。封禁翌日,就由機械人批量一次過摘取前一日封禁紀錄至專頁。再由核禁者追認。核禁者認為有問題則可要求更改,甚或乎解封。就正如管理員審批速刪,可以刪除,亦可以拒絕,甚或交去存廢討論。
而審批封禁,就可以先初禁該名人身攻擊他人的用戶(當然尚有其他準則),之後管理員就提案至專頁,列舉證明。經過該名用戶及管理員的討論。裁決小組(現時所傾向選擇)就會決定如何處理這位用戶。正如存廢討論之後,管理員決定如何處理該頁。
在經過這種討論列證的情況,則可信將來封禁所引發的爭議都會在既定渠道內得以解決,而不會再蔓延至整個維基。正如現時刪除有爭議,你會去存廢覆核,而不是吵上來互助客棧一樣。亦希望一改以往封了算的手法,由核禁者去輔導新手,與之多作溝通。如果新手明白問題所在,亦可提早解封。過往不理,就可能導致人才流失。另外,真的是避免管理員車輪戰,過往一些有爭議封禁,就見過有管理員主封,有管理員主解,結果就車輪戰。亦希望統一管理員處事手法,本人就試過與另一管理員討論完後決定接納申訴解封,豈料不一回兒,又封過……又見過同為人身攻擊,一名管理員封一日,另一名就封得遠長於此。非常不公。希望閣下明白本人何以要提出此制。而閣下應該不會說存廢討論令維基運作不暢吧?--J.Wong 2012年1月8日 (日) 17:45 (UTC)[回覆]

當年WP:REQPERM總共討論了138天其中只有35天在客棧。而且那時候通知手段只有公告欄,請推翻這個共識。更不要說各式各樣的共識投票,掛在客棧的沒幾個。另外請問樓主,最近您貌似也不活躍,客棧諸多議題未見您留言,怎麼就能指責通知不到位?--達師218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3:08 (UTC)[回覆]

另外這次討論的是一個老用戶程序,如同人事投票資格一樣,是新手一般接觸不到的事項,複雜一點也無妨。有時間在這裏吵不如想想如何簡化WP:NOTEWP:RS這樣的內容方針。--達師218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3:11 (UTC)[回覆]
我的活躍度你可以去查貢獻,而且在客棧不寫字不等於不活躍,而且我的想法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既然像我自己這樣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都看不到這個公告欄,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關注那個最近更改。您是否還需要一個投票查詢用戶對該頁面的普遍關注度?
至於「複雜一點也無妨」,這是你的私人意見,我不認為這個很有代表性。不過既然您說得出來,我覺得您說說也無妨,反正大家看着投反對票也無妨。不過私下認為,如果您支持這個討論方向,我不覺得你這句「無妨」會對事態發展有積極影響。--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4:31 (UTC)[回覆]

我不想再跟上面幾位維基精英爭辯這個話題,但希望看到這裏的人,大家能反思一下,到底換了別人尤其是長期用戶而不是新人,會不會看不懂這套規則,萬一被封禁會不會因此在客棧上大吵大鬧,到時候會不會引起「法官」被罷免,會不會浪費你們的時間。希望在這裏我的話能真正起到「公告」的作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4:35 (UTC)[回覆]

PS: 你的反對票貌似沒看投票事項就投了。其實我認為,最後出來的方針比WP:REQPERM+WP:PATROL+WP:ROLLBACK(刪去重複部分)短的概率還不少。--達師218372 2012年1月9日 (一) 10:55 (UTC)[回覆]
「封禁申請/草案」已經弄出一堆看得我頭昏的術語(核禁者、初禁、速禁、速禁覆核、審批禁、非審批禁、裁決者、裁決小組、閱讀上訴郵件權……)、半文言文,還有HW近期隔數日就創建新的草案子頁面,這套規則我實在是沒有信心「完全看懂,看明白」。--Mewaqua 2012年1月9日 (一) 16:58 (UTC)[回覆]
WP:REQPERM+WP:PATROL+WP:ROLLBACK..............--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4:21 (UTC)[回覆]
(!)意見 這種東西討論完了就把最終留下的東西總結一遍,然後徵求意見。不要認為之前討論這麼多內容了,沒人有意見就直接通過。對這種最終的徵求意見稿的公告要發的醒目一點。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14:37 (UTC)[回覆]
然--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00:51 (UTC)[回覆]

我以為的維基精神

  • 我以為,維基百科應該是中立,而不是以審判形式去決定內容和用戶的中立。
  • 我以為,維基百科的管理,應該是簡化,而不是比照法庭般的審判。
  • 我以為,維護中立,不需要法庭審判,而只需要真正意義上的維基精神和資料參考方法。
  • 我以為,好吧,這一切都是我以為。

以上。--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1:42 (UTC)[回覆]

我也反對方針法律條文化,討論法庭化,法律術語化的的傾向。沒有那麼多時間花在閱讀理解繁文縟節上,也沒有那麼多時間花在冗長的討論上。--用心閣(對話頁) 2012年1月12日 (四) 04:30 (UTC)[回覆]
你放心,到時候有所謂的「公正的」「XX大員」給你審判的了,你就等着神罰吧。(天降雷電)話說這些XX大員很可能到時候還會給你貼上一張蘋果日報的漫畫,讓你自己看看自己的漫畫形象是怎麼登上報紙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4:36 (UTC)[回覆]
  • 奇怪的是,有人大鬧天宮說封禁不公之類的東西而在互助客棧大鬧天宮的時候為何E君只留下個每周笑話就拍屁股走了呢?現在W君就是要防止類似的事再出現,所以才進行較為周密的討論。也請中立的善意推斷這個討論。如果你覺得哪有文言文之類,提出來改就是了。何必在這諷刺挖苦。烏拉跨氪 2012年1月12日 (四) 06:06 (UTC)[回覆]
這個有文言文傾向的問題已經被提出來好幾次,但是這樣使用的人極少,提出有閱讀上難處的用戶還是較多,那麼,應該是撰寫的人調整一下吧。即使不是文言文,也要避免過多的使用縮寫的型態,看起來很專業,但是,嚇跑想要討論的人。-cobrachen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05 (UTC)[回覆]

烏拉跨氪,我前面已經清楚說明了,你若然覺得我說得還不夠清楚的話,我的意見就是這套系統根本不可能執行,必須全套推翻之所以一直不參加這個討論,就是因為我自己看不懂他們到底在說什麼,定出來的東西怎麼用。但既然囧王和某些人都覺得此事「勢在必行」(頗像中共某些地方領導的做法),那麼我願意看着這套系統慢慢死掉。--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01:20 (UTC)[回覆]

舉證責任誰屬正公示至1月12日,期內無用戶反對即為共識。被控人辯解程序公示告終,已獲通過

..................哥斯拉不說話。--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5:41 (UTC)[回覆]

我覺得如果開啟一次「是否廢除中文維基百科法庭機制」的投票,結果會相當有趣。--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6:29 (UTC)[回覆]
本人懇請閣下手下留情,並認真檢閱所得共識,再下判斷。按現時共識,根本只有較受爭議之封禁原因,擾亂及人身攻擊才會行審批禁程序。其餘均行快速封禁,即只要管理員按既定方針行使權力,則可謂已經搞定。至於你常常掛在口邊的「法庭」,莫講根本不存在,就算有,亦只是供社群及管理人員辯論事情的地方,無異於存廢討論。遠不及英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本人一直相信本社群有能力討論及制定屬於自己的方針,而毋須動輒外求,又,用戶積極發表意見是可以令方針指引更為完善,希望本人毋須從此改變信念。最後,本人衷心希望閣下放低成見,重新審閱此方針草案。--J.Wong 2012年1月11日 (三) 16:55 (UTC)[回覆]
你可以放心,我只是這麼說說。因為我知道這東西不用我動手,早晚會自己廢掉。無論是方案的可讀性,可執行性,以及對社區用戶的印象感受方面,我相信這套方案的得分都可謂低之又低。兩個字:天誅。--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1:23 (UTC)[回覆]
補充一句,囧王的中文之難理解之程度,實為任何光怪陸離方案通過之不可或缺因素也。用戶看不懂,嗯好,就這麼算吧,反正不關我事。投票資格尚有全站投票,這個光怪陸離方案奇形怪狀,卻不需要投票通過,實為搞笑。--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1:29 (UTC)[回覆]
建議樓主提出建設性意見,不要重複同樣的言論。--達師218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04:09 (UTC)[回覆]

還有,建議樓主好好看看,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被控人辯解程序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舉證責任誰屬裏頭公示或已經公示完畢的內容,毫無囧言文的痕跡,甚至比我寫的中文都口語化。--達師218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04:11 (UTC)[回覆]

快速封禁之定義 可即時執行封禁與快速封禁之差異 審核封禁之定義。 初禁之定義。 遞案之定義。

你自己解釋清楚這幾個你們新創建的中文詞語再來叫我看公告吧,管理員。--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4:32 (UTC)[回覆]

好,這句回答非常的好,五個問題你用三個字就解答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8:00 (UTC)[回覆]
你五個問題都是一個問題。這些詞還至少能看懂,重定向至少IT界以外人士根本看不懂,既然重定向可以存在,那麼別的詞沒有不存在的理由。還有像快速刪除、存廢討論、關注度、防濫用過濾器,按你的標準都是「新創建的中文詞語」,維基百科也是「新創建的中文詞語」。既然對這個系統有意見,那就尋求最直接的廢除手段,或者最根本的改進手段,別弄皮毛的事情。--達師218372 2012年1月14日 (六) 13:29 (UTC)[回覆]

維基法庭的本末倒置

我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發現囧王組織的所謂的封禁管理制度討論,其問題首先就是囧言文穿插全討論,組織混亂且主題跳躍。但這些我在前面反反覆覆強調的問題,只是一切亂象的表象。由上面的這些混亂中所造成的不少閱讀者的看不懂,僅為將事情本質掩蓋的表面問題。下面我將簡述一下這套系統徹頭徹尾的失誤。

還有,請不要破壞此文的完整性,請在下方討論區討論之。中途插入議論者,請不要奇怪你的內容為何會消失。

由無序抗議產生的處理思路

先回答烏拉跨氪的疑問,為什麼我會老是標記「維基百科:每周笑話」,那是因為我對這類毫無營養的言論毫無好感。這種漫無邊際的個人理論推導,是影響客棧討論的重要因素之一。而處理這種問題時,最簡單最直接的方法莫過於「禁」,這也是中國大陸處理矛盾問題的最直接思維。但對於我這種見過很多大風雨的用戶,似乎這種毫無營養的對白,是應該執行「不要餵巨魔」的政策,而不是徹底禁止他們。所以在一定意義上,這種「客棧有人搗亂就要封」的思維,是違背維基百科的管理思路的,而且無法阻止瘋狂的傀儡用戶再開帳號破壞。現在還在活躍的L先生就是好例子。

好吧,就當我是個人的意見,而且在必要情況下,維基百科是應該封禁某些用戶以阻止其破壞性行為。那麼,是否現在討論的「維基法庭」就可以解決以上問題?未必。

偽民主對中文維基的徹底顛覆

維基百科,就我自己的理解,是構建於類似西方契約精神的一套參考資料社區機制。所有的一切運轉,都是基於契約去運行的。就是說我們大家一起約定了要中立,所以就去確定什麼是中立,所以就確立了「博客等來源不是中立來源」的思路模式,並以此為基準去討論問題編輯是否真的存在問題。就是說,這個編輯是否合法

而現在的「維基法庭」制度,卻是試圖建立一套「陪審員機制」去討論是否去封禁一個用戶。陪審員本身沒有錯,錯就錯在這群「陪審員」根本就無法可依。是否去封禁一個用戶,這個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傷害程度到底是多少,對其警告次數有多少次,對其警告是否恰當,對其是否適用於封禁,封禁後會對其產生何種負面影響,對應用戶的後續攻擊有何策略,封禁策略行動何時結束,結束後可有總結。這些統統欠奉。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之下,本末倒置地去討論所謂的陪審員制度,所謂的法庭,就是以無「法」的社會下去建立一套資本主義政權,根本就是亂來。

即使在建立了這樣的一套法令體系,陪審員所應該執行的,也只是就現有證據討論封禁者本身是否應該被封。但目前看來,即將可能賦予這些陪審員的權限,卻是充當警察、法醫的權限,即可以閱讀一般用戶所無法讀取的內容。這樣的一種賦權,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目前參與這套體制的討論的,有成員是前次蘋果派暴亂中強烈支持蘋果派的「蘋果派餘黨」。他們為什麼如此熱衷於這樣的一種討論?就是因為這樣的討論可以在超越維基百科精神的基礎上,構建一套新維基百科體制,我們可以稱之為「議會制」。什麼是議會制?議會制就是各方勢力的一種均衡態勢。在這種態勢之下,結果會向各方勢力妥協,而不是基於事實而中立。這樣的一種思維模式,是反「維基」的,甚至我們可以稱之為「香港大典制」。而某些管理員,卻依然懵懵懂懂地參與其中,並熱情地歌頌這樣的一種機製發展方向,這不得不讓人深思,我們對Mediawiki編輯技術的純熟,是否是我們對維基精神的真實理解?

縱使大部分參與成員,即陪審員能在初期保持這樣的一套均衡態勢。但隨着時間流逝,專注於條目編輯和技術工作的成員終會離開,或者淡化此工作。餘下的往往是那種熱衷於政治鬥爭,而非百科條目編輯的網絡政治家。中文維基百科如果真的陷入了如此境地,就會淪為五毛黨、泛民主派、台灣共和國的支持者盤踞爭奪的地盤,而不是中立的資料參考庫。

對如何維護維基百科中立,私下的一點見解

維基百科之所以能有今日的良好態勢,並不是因為其民主的思想,而是其來源的絕對中立。固然獨裁者可以製作一個獨裁的條目,民主者也可以修改此條目,是因為兩者都有可靠的信息來源,而不是兩者的實力均衡。維基百科應該永久以內容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意志為主導;應該是一個資料庫,而不是一個議會。

對於如何封禁一個用戶,我們是應該明確、細化各個管理制度,讓封禁者即使不能心服口服,至少能有明確的方針讓大部分維基人心服口服,且不能偏離維基的主旨。一個人,只要是反覆破壞,並無視他人的交流,又何須什麼初封、再封、快速封,直接封禁了事是最正確的做法。倘若犯法了還有再封討論,然後討論者認為「這個人值得可憐,因為他做了二十四史系列條目」,那法治又何存?

在維基百科大量制度均未完善的大前提下,各位政治人物卻忙於「太公分豬肉」,管理員就站在旁邊看他們分。這種狼狽景象要是拿到西方社會,真是貽笑大方。

最後的最後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開一個投票去否決這次討論。請問這位朋友,你自己是否經歷過上次那樣經歷半年時間的討論及投票?請問在這段時間裏,你自己做過什麼,有什麼感受?你是否願意將維基百科變為一個一年365日都在投票的論壇?

本人近幾個月來均將主要精力用於自己的網站建設,對維基方面僅限於有限度的條目維護,及不時看看客棧。對於各位對本人的行動有所懷疑,這是正常行為。但若然將以上內容歸類為廢話,歸類為無理取鬧。我覺得這些朋友也應該反省一下自己的過錯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3:49 (UTC)

討論區

希望各位在下面的討論中,拒絕使用(+)支持(-)反對模板,轉而使用(!)意見模板,不要讓討論成為赤裸的投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3:49 (UTC)[回覆]

  • (!)意見。在此建議目前參與討論的諸位能夠先讀一下他的意見。畢竟,你們一直處於討論中,比起後來想要加入的人來說,你們多少會感覺這並不難懂,而這中間的認識差距是需要不同方面各自緩一下來彌補的。-cobrachen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5:29 (UTC)[回覆]
事實上,已經有一直參與此討論,注意,是一直,的管理員向我表示,連他自己都看不懂在搞什麼。--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7:52 (UTC)[回覆]

首先,感謝閣下抽空撰寫此文,的確較以往更為言之有物。本人今日無打算和你對談什麼價值觀,反而更想講一直社群所遇到的問題,是一直令社群煩擾不已的問題。至於中文問題,擇日再論會更為適合。

維基的而且確建基於互信與中立。閣下所提例子極為合適,無論極權者,抑或民主人士,只要手持客觀來源都可以在此撰文,然而何謂中立呢?中立這把尺是社群制定。而極權者與民主人士都是社群一員,都可以動議修改這把尺。這是維基可貴之處,可貴在人人均有權「論政」,說服其他人有更改準則的必要。而這些可以不斷改變的規則,就是維基的「法」。所以本人根本不同意維基,乃至核禁者無法可依的說法。如果這些規矩在維基之中,毫無地位可言,可有可無的話,今日,乃至以往我們到底是憑什麼去斷定什麼文可以刪除,什麼用戶可以封禁,甚至乎是什麼管理員可以罷免。這一切一切都證明維基百科並非無法。

過往如是,將來亦如是。方針有其地位,所以閣下才執著為何沒有投票,又爭論何以公示就了事。

如今究竟又有無閣下所提的法呢?「是否去封禁一個用戶?」現時有封禁準則,歸納自過往常用的封禁理由,再加以核證其為有共識支持。此謂之法。「傷害幾深?」難道閣下覺得可以逐一羅列計算?「警告幾多次?」現今有封禁方針規定事先必須警告。

「恰當與否?封禁後有何負面影響?乃至往後有什麼策略。」現時並非沒有,請不要講到中文維基百科好像剛成立不久,萬事不齊般。現時不是由個別管理員決定是否恰當嗎?估計封禁後有何負面影響嗎?定出往後策略嗎?不過策略不外乎封、再封同再再封。所以千萬不要說沒有法,沒有制度。本人並非開荒,而在改善而已。

既然有「法」可依,又有制度,那有何要改善呢?現時制度仍處於一人為決策單位。社群根本無法參與其中。管理員多了,對方針有不同解釋是正常,有其尺度亦是正常。但這不就是爭端的來源嗎?車輪戰的來源嗎?現時無事還可,有事又克制不了,封了又解,解了又封,又是否閣下所願?尚未計算被禁者又如何解釋方針並且與管理員有所爭議。百樂免、萍果派,相信各位仍歷歷在目,他們是如何令互助客棧變得能力稍遜的電腦掛掉。所以與其話這是什麼法庭,本人更想此制可以統一管理員應對手法,避免非刻意而成的雙重標準,增進舊人與新手的融合,令有誤解人士更加了解維基,令更多資深用戶協助處理站務。

至於會否從此不再中立,不基於事實處事,本人並不認同,首先,賦權就是要令到核禁者可以親自去看,看過明明白白,再斷定是否有違反方針。決定以後,再去執行。省卻再勞煩管理員的必要。這正正是要令他們公正持平,基於事實去判斷,而毋須妥協於勢。

而本人之所以亦希望更多資深用戶協助,是因為我信可信用戶不是要經過所謂的管理員投票才叫可信,正如一個學富五車的人,亦都毋須一定要取得博士學士才堪配他人讚一句學富五車。引入資深用戶令到整套封禁制度更為透明,更可預算,就可以吸引用戶留下,而管理員亦毋須只處理站務而放下寫文的工作。當然,核禁者亦然。因為只要做到群策群力,就可以避免閣下所提憂慮。不過,也想說,至今本人未見此勢,閣下未免過慮。

至於維基寫文與站務,本人並認為可僅專注於寫文,而置站務於不顧。兩者並重。有人自然有爭議,有文自然有站務,請問可如何割裂?

(借來續寫一下)「對於如何封禁一個用戶,我們是應該明確、細化各個管理制度,讓封禁者即使不能心服口服,至少能有明確的方針讓大部分維基人心服口服,且不能偏離維基的主旨。」方針定了框架,細節與及如何解釋就需要社群在落實時逐步形成。但形成的制度亦需要定下來。那才可以不離主旨,又解決闡釋方針的爭議。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如是,又豈會有爭議。正正因為不是次次都是大是大非,所以才會有車輛戰,有筆戰。本人認為可以考慮被禁者過往貢獻,而閣下說不可,已可是另一個論題了。

本人無視閣下言論為廢話,相反本人每次見到都會詳加思量其中可取之處。當然,閣下似乎真的不太了解維基站務就是了。--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09:48 (UTC)[回覆]

當下面再有用戶要求第三方仲裁,閣下應該明白,社群確實有此需要。不是本人憑空想像出來,要為管理員以至社群徒添限制。大家不過也是求認同,本人在求,閣下也在求社群認同,下面那位提案者也在求。--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09:53 (UTC)[回覆]

「是否去封禁一個用戶?」現時有封禁準則,歸納自過往常用的封禁理由,再加以核證其為有共識支持。此謂之法。「傷害幾深?」難道閣下覺得可以逐一羅列計算?「警告幾多次?」現今有封禁方針規定事先必須警告。
目前此內容雖有制度,但實際上制度模糊不清。君不去細化制度,卻給「維基政黨」搖旗吶喊。君是打算將維基百科變為維基議會,把大學變為政權嗎?口口聲聲說維基人不懂站務,這是一個管理員應該做的事情?管理員,請你下次說話前先管好自己的一張嘴。--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0:05 (UTC)[回覆]

囧王看來不但中文語法不清,連做事也開始糊塗了。請問「有求必應」什麼時候成了維基百科的方針?很多人都有訴求。之前有用戶還以封禁某用戶的訴求要挾要退出維基,至今仍在維基活躍。請問這類違背方針的訴求,是否應由維基百科管理員無限放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0:10 (UTC)[回覆]

的確不是有求必應,但當你不理會他人訴求,他就會積怨。輕則離開,維基缺少了一個人貢獻,重則就是上述那些纏繞不清,互助客棧大到能力稍遜都掛掉。合理的話,又何以不理?既然有用戶要求第三方仲裁,而其他諸如刪除也已有第三方仲裁,為何獨有封禁例外?不可引入第三方仲裁?本人絕無放大訴求。往時,一有此類封禁爭議,事後必有用戶提出引入第三方仲裁的訴求。本人可見就算最後草案不能落實,此類訴求亦只會「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現時此制正正是要將《封禁方針》含糊之處弄清。透過適度討論弄清統一。難道閣下覺得可以紙上談兵,定出細節?
要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原來都幾有難度。--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0:31 (UTC)[回覆]
請君列出,近兩年來由於封禁爭議導致全版面討論的具體例子?具體。--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0:55 (UTC)[回覆]
本人好像沒說過什麼全版討論。莫非本人記錯?如果閣下有興趣看回以往封禁爭議的討論,本人可以去找找,不過不包一定有,費時不在話下,找到也不知有何用……而且本人所想針對是封禁爭議的引發及結果,至於當中經過則不外乎對辯,一方說封禁有理,一方說無理。不是這樣,又豈會有得吵。--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1:02 (UTC)[回覆]
既然有用戶向你反映不明白,本人稍後新春假時繪製一個流程圖,應該會好點吧。--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1:20 (UTC)[回覆]
首先回應一個問題。本來現時被封禁用戶真正產生爭議的就很少,而且很多時候用戶有意見往往不是採取申述而是多開馬甲的辦法應對。為了這少之又少的封禁爭議,專門設立一個封禁用戶組,到最後發現這個法庭根本沒人管,大家都玩多馬甲。我不知道這種耗時耗力卻沒有成效的工作對你和對封禁用戶組的成員有什麼好處。
我說的全版討論,你自己做管理員都舉不出來,我就幫你舉。首先就是著名的「蘋果派」,此人的封禁曾引起很大爭議,但這種爭議很大程度上,我估計約有80%的討論並不是為了蘋果派這個帳號被封而討論的,而是為那次罷免。這種工作封禁組是否有能力封禁?連現在參與封禁組討論的多人,當初也曾支持蘋果派的行為。光這點就難以讓人信服封禁組的公正性。然後第二位就是L先生。此人的疑似馬甲現時仍在條目討論版活躍,對於此人,現在可確認的馬甲帳戶應該有8個以上,現行及未來的任何維基機制都根本無法完全封禁此人。而且此人一直覺得自己是法官,試圖利用維基百科維持正義。對於此類爭議,封禁組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然後剩下的就是那些不時在客棧跳出來解決個人紛爭,結果被我打上「維基百科:每周笑話」標籤的人。這些人是否應該封禁,如果從節省資源的角度看絕對是肯定的,如果從維基方針看,則你拿不出具體原因去封。而且你封了,到最後也是跟L先生一樣,17C變16C(不好意思我點名了)。
我是絕對相信,你是在做一件腦內補完的事情,這個事情就像2次元妹子,你可以把她想像得很美好,但她只是2次元,好吧。「至於當中經過則不外乎對辯,一方說封禁有理,一方說無理。不是這樣,又豈會有得吵。」只要你抓住一個方針,阻礙維基百科正常運轉的都應該封。那麼只要討論「阻礙維基百科正常運轉」這個定義就可以了,又何須一組有顏色的用戶在旁邊指指點點?--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1:34 (UTC)[回覆]
如果你覺得這幾個月的討論不是「沉沒資本」的話,你大可作為主持人繼續表演下去。反正就算你再投下多少精力,最終結果都不會讓大部分人感到滿意。所謂的「大員」最終也會像我前面所說,只剩下政客。大陸大學尚且開始討論去行政化,你卻在維基這種學術性網站討論行政架構,我不說你本末倒置還能說什麼,難道還跟你們慢慢討論行政機關的組成細節??????????????????--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1:42 (UTC)[回覆]
  • 「中途插入議論者,請不要奇怪你的內容為何會消失。」我對此表示十分遺憾,您的行為違反了Wikipedia:討論頁指導——雖然不是方針指引但一般被用於實踐的規範。我也沒有看到長篇大論分多次發出的必要性,既無技術上的必要,也無行文上的需求。
  • 此文都是些重複的內容(簡稱廢話),該說的以前都說過了,互相駁斥也沒什麼意思,既然你們這麼大意見,那就開個投票把這個制度廢了就完了,那麼多廢話還浪費讀者時間。--達師218372 2012年1月14日 (六) 13:24 (UTC)[回覆]
如果你覺得現在有必要開這樣的一個投票請你自己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3:32 (UTC)[回覆]
「首先,感謝閣下抽空撰寫此文,的確較以往更為言之有物。」by囧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3:35 (UTC)[回覆]
撞了,決定只留以下幾句。閣下請勿忘了何謂「更」。何苦要他人說穿 = =
閣下到底未明何謂善意推定。勸閣下勿謂被打成異己,所謂「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這句在閣下身上可謂演繹得沐漓盡至。
去行政化呀,找幾個人來一齊有商有量,決定是否封禁;或者找個人去核查封禁是否得當,很行政化麼?不如閣下動議廢除存廢討論,快速刪除,存廢覆核,閣下成功本人相信社群很信管理員,這政策根本無用,可廢掉了。
最後本人就許下承諾,只要閣下可以定義「阻礙維基百科正常運作」而又可以成為方針,不有人站出跟你纏繞何謂「正常運作」,我放棄草案,即時動議推翻方針草案。不能的話不外乎證明閣下所言根本是廢話。--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4:01 (UTC)[回覆]

(:)回應:簡單回應Wong128hk君幾點:(1)現在您擬「草案全貌」太過龐大瑣碎複雜,不是簡單劃個流程圖就能解決。(2)您鄙夷的:「找幾個人來一齊有商有量,決定是否封禁;或者找個人去核查封禁是否得當」或許比您擬的方針更適合維基。(3)是否以「現列」方針為基礎,忽略您後續的「豁免規則、上訴要求、案例地位、核禁者及裁決者任免、封禁申請草案舉證責任、辯解程序、核禁者用戶組開立、權限組成」等萬千細節;以「法律保留」或「法律授權」概念,統交管理員或行政員依封禁實務依權限實施?--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19 (UTC)[回覆]

不急,等這套政體崩潰之時,我會放出討論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38 (UTC)[回覆]

(!)意見:以我長期參與的「奇摩知識」,「霹靂」或「PTT」為例子,曾於數年前遭遇到類似「反對獨斷」和要求「更多讀者發聲權利」聲音。後來,兩者皆以『「管理員」為多人組成之版主群,每日不定時的上線維護處理版務。凡違反版規之議題將一律依照上述說明處置,管理員不會另多作解釋。』為回應;直到現在,這三社群的發展,證明這種「幾乎沒有申訴程序」的封禁帳戶方式是比較有效率的。我當然不敢指望自由編輯的維基能完全遵行,但是某程度的仿效是可考量得。--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49 (UTC)[回覆]

方針如同板規,絕非國法

誰幫忙踩煞車,如同我先前預料,有人拿維基百科:封禁申請當製法實驗品。網絡不是現實,鄉民並非實體,任何方針如同其他網絡社群規定:講求簡易,易修易執行來適應訊息萬變網絡環境。我對有人執意編造封禁六法全書表達強烈質疑;請注意不可為了表達自己觀點浪費龐大維基資源;也別忘了維基主要是為了撰寫條目而存。況且若要論法,該方針制定過程的「法律保留」概念忽有忽無;「律法」,「條例」,「辦法」,「要點」,「規定」層次及重要性不分,也就是說,細則者以「沒反對意見就通過」或「投票決」的重要性,全部由主事者決定。講白點:過程中,「牽涉到組織成員,人民權利義務變動」就至少需代議通過的最基本觀念都沒有。導致整體方針制度看似嚴謹;至今研擬過程看似公開,骨子裏卻都是被主事者玩弄於掌心,不但搞得四不像,且完全沒有社群主體意識。--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0:52 (UTC)[回覆]

握手,同感。某些人覺得我們是異見人士,但我真心說,上面不斷出現異見,說明這套東西或多或少已經被人懷疑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7:59 (UTC)[回覆]
我發現HW君比Wong君還熱絡;兩個人也相同地把他人的「不附議」、「不參與」、「反對」當成「默認」;然後來個「沒有異見即公示通過」。--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7日 (二) 09:41 (UTC)[回覆]
為避免議題長久停滯,搞得方針龐大複雜,修改草案方針如維基百科:封禁申請,請各位加以根據原文精神加以修改,若一週內沒有異見即公示通過。--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7日 (二) 09:56 (UTC)[回覆]
(-)反對,請先提出方案再公示。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05:29 (UTC)[回覆]
根據之前投票所得共識,往後討論有必要研討如何令資深用戶得以協助處理封禁事務,現今未得同等共識推翻此決,故不同意此項公示。討論有必要繼續,唯基於共識精神,本人建議緊握方針目的,盡量簡化程序,以得大眾明瞭及認同。--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4:40 (UTC)[回覆]
閣下所提「盡量簡化程序,以得大眾明瞭及認同」跟現在封禁方針制定方向完全背道而馳;尤其讓HW君一搞,此方針後續恐走向更難收山境地。請閣下跟HW君可不可以不要再浪費維基資源下去?我鄭重再次建議您在先前明顯有共識的條文之外;一氣呵成弄個完整,簡單,可執行,白話文的後續程序與方針,公佈後先徵求是否有異見,若有不同意見辦個多數決投票讓其全文通過且施行。若您提提案無法通過,您再編修再提,若您所提草案真得無法通過,就表示您想法無法獲得大多數社群參與者青睞,那您就該考慮放下這團毛線球。--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16:09 (UTC)[回覆]
HW在過去24小時又創建了3個與封禁申請相關的子頁面/討論頁,簡直是越幫越忙,這樣子搞下去是草案條文越來越臃腫,爛攤子越弄越大。--Mewaqua 2012年1月19日 (四) 11:51 (UTC)[回覆]
這次倒是您誤會了,那三個頁面是我創建的,用來測試封禁實務是否可行;也想因此打住該相關方針子議題的繼續討論。--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12:33 (UTC)[回覆]
Wikipedia:封禁申請/快速封禁覆核/要求更改Wikipedia:封禁申請/快速封禁覆核Wikipedia talk:封禁申請是HW創建的。--Mewaqua 2012年1月19日 (四) 12:43 (UTC)
啊,對不起,是我搞錯了。唉,當初心冷離開相關討論,結果發現這件事情如脫韁野馬。也希望HW跟J君能聽得下我們善意的叮嚀。不要讓你倆的努力變成弊多於利的舉措,弄得兩面不是人。--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1:17 (UTC)[回覆]
今天,他們屠宰共產黨人,你不作聲;明天,他們屠宰猶太人,你不作聲;後天,他們就來屠宰你了,哈哈。--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1:53 (UTC)[回覆]

未立法先執法的可笑

維基百科:封禁申請/審批封禁(所謂的即將成為方針的條文內容)。其中有

提交︰提出時需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被控之用戶名 封禁準則條款、封禁理由及相關證據 資料須齊備,缺一不可

則試問,在根本未有準確描述封禁準則的條款之前,此項如何運行?

此外

審核:裁決者有權就此要求作出處理,包括:

  • 無效:該請求提出的原因不成立,或證據不確實
  • 提醒︰提醒該用戶,但不施禁
  • 警告:一般警告或警告被控不得編纂某頁或某主題或參與某場討論。有違者,一遭提報,可被封禁
  • 暫時封禁:封禁該用戶一段時間
  • 永久封禁:只適用於傀儡,或對維基百科有重大影響的用戶;重大影響之義,可由審核之管理員自行決定[1]。

如果審核者意見不一,而此人正在維基百科進行破壞,但又「可能」尚未達到封禁級別,因而最終審核討論不了了之。請問機制有何補償?苹X派就是一個好例子,當年「負責審核」的多名管理員多次審核後解封,給管理員體系的威信構成嚴重傷害。請問這種鬧劇是否會在新的「大員」上任後變得更為滑稽?

以上殘廢條款,拿出來都笑大人把口。我覺得上面掛上即將成為方針模板,實在是........--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3日 (一) 14:31 (UTC)[回覆]

舉一個例子,一個「不恰當的帳號名」,作了一兩次小修改,算不算「對維基百科有重大影響」?是否不能永久封禁該帳號?
我認為「封禁申請」方針的條文不宜寫得太死,應該留一些彈性以應付意想不到的情況。User:Wing說過:「維基百科上的規則不是法律,我們維基人不是法學家,寫出來的規則也沒有通過法學家和語言學家來考證其中的漏洞,我們寫出來的規則最重要的是幫助我們在日常操作中提供一個規範。」
--Mewaqua 2012年1月23日 (一) 16:29 (UTC)[回覆]

E君,有關準則載於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準則,此乃相關的條款。另外,正在進行破壞者,管理員先初禁七日後討論仍未結束,可再延長,直至討論結束為止並執行結論。如為無共識,本人建議善意推定。M君,封禁準則P2條款已經說明「P2. 不當用戶名以作宣傳、侮辱、誤導或破壞」可以永久封禁。至於條文內容,目前「重大影響之義,可由審核之管理員自行決定」已經是一個彈性。如有不足,歡迎提出更好建議。-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4日 (二) 13:52 (UTC)[回覆]

HW似乎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這套方案根本解決不了爭議。--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03:01 (UTC)[回覆]
現在未通過的共識當中正商討解除封禁(用戶或提出者上訴)都要審核小組討論,也許不會再發生A封禁B解封C再封D再解的情況吧。-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5日 (三) 03:18 (UTC)[回覆]
審核小組的人員本來就未必恆定,假設有10人,可能今天上線5人明天上線6人,這樣的判決根本就不公正。--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50 (UTC)[回覆]
那麼閣下認為有甚麼更好的解決方式?至少不能像現在只有一名管理員決定是否封禁(當然可以解除的)-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30日 (一) 06:41 (UTC)[回覆]

經過半年以上的折騰;雖然HW與J君看來仍堅持還有「豁免規則、上訴要求、案例地位及核禁者及裁決者的任免...」等等候續細節,不過Wikipedia:封禁申請終於有了試做雛型。請擁有執封職能的管理員們移駕Wikipedia:封禁申請/審批封禁審視一下,有無窒礙難行之處。--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01 (UTC)[回覆]

支持孔慶東叫獸的話,並在維基傳播,不知道應該封禁不?我已經在該頁面遞交申請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18 (UTC)[回覆]
個人認為完全多此一舉,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一個頁面就足夠了。針對新的方針(如果通過的話),只需要在頁面上註明,區分一下就可以了。我們面臨的破壞還沒有多到需要建立這麼多頁面去處理的地步。而且對於每個審批封禁似乎都有建立專頁的意圖?完全(-)反對這麼做,我認為僅僅對已經有多次造成破壞,並被封禁過的用戶才可能有建立的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14:40 (UTC)[回覆]
另外,每個提報還有什麼「封禁準則條款:A1」,這對於提報者和處理、審核封禁的人來說實在都是個負擔,這一大堆代碼恐怕就要記半天,也未必能全都記住(我現在也沒記住那一大堆速刪原因的各種代碼)。還有就是我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初禁管理員」這麼個東西?禁了就是禁了,沒禁就是沒禁,禁錯了就是禁錯了,為什麼會有初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14:49 (UTC)[回覆]
其實如此冗長的討論,最糟糕的一點就是截至目前,已經形成共識的部分是什麼?恐怕絕大多數人都一腦袋漿糊。在這種情況下持續討論,只會讓越來越少的人能夠討論下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14:53 (UTC)[回覆]
意見:1. 每個用戶只要遭受舉報就被編配一堆「個人紀錄檔案」,例如「Wikipedia:封禁申請/審批封禁/用戶名稱/第N次」之類,感覺有點不妥。 2. 在HW和J. Wong給的例子中,好像每次要集齊5人作決定,勞師動眾,也不能保證每次都能迅速找到5個人開會。--Mewaqua 2012年1月20日 (五) 15:26 (UTC)[回覆]

請有關大員討論是否封禁用戶user:Edouardlicn,他在試圖利用孔叫獸言論公然侮辱香港人。--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09:50 (UTC)[回覆]

書生:歡迎提出簡化建議;至於已達共識者,載於Wikipedia:封禁申請;另是否建立專頁,在過任討論中似乎並無提及。Mewaqua:「議程三」尚未展開討論,這個數字有待議程三商討完成後便會得出,「議程三」將待裁決者資格及核禁者任免方式商討完成後開始。-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1日 (六) 12:43 (UTC)[回覆]
意見:1. 簡單地根據Wikipedia:投票/封禁申請草案/短即長申對理由導向的討論,定出:a. 符合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的事件,可由單一管理員直接封禁,不過其他管理員或「認可用戶」(核禁者?)如果不認同該決定,可解除或縮短封禁。 b. 不符合「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的事件,則需先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提報,再由另一位或超過一位管理員或「認可用戶」(裁決者?)決定如何處置,此一位或超過一位的管理員或「認可用戶」需為非提報用戶。 c. 說明管理員可在哪些情況禁止被封禁用戶使用User_talk頁或電郵提出申訴。 2. 不要再搞什麼上訴、終審小組、案例約束力之類的新條文,建議繼續使用現有的Wikipedia:封禁申訴。--Mewaqua 2012年1月21日 (六) 16:30 (UTC)[回覆]
請J君跟HW能正視其他人的意見。1.停止任何相關子議題草擬及討論。2.就現有已達共識者,研擬簡易實施大綱。--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20:37 (UTC)[回覆]
廣告時間,維基百科討論:以「破壞即封禁」為導向的研究--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06:35 (UTC)[回覆]
@Mewaqua:1. 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無論擬通過的方案一或二,都沒有定義任何事件,只有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準則定義了封禁的理由。現時已通過的方針允許單一管理員直接封禁,但如有核禁者或管理員不認同,核禁者可即時要求任何管理員解除封禁,管理員則可以自行解除。解除後,知會封禁的管理員。2. 有待再確定。但現有Wikipedia:封禁申訴只由一名管理員直接處理,未免過多個人觀點。@Winertai:1. 那麼其他程序如何處理?2. 會在這數天研究一下,再回應你。-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2日 (日) 10:50 (UTC)[回覆]

廣告時間,維基百科討論:以「破壞即封禁」為導向的研究。結束無意義的繁瑣的封禁手續,一次性解決封禁紛爭,請各位積極參與。--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3日 (一) 14:16 (UTC)[回覆]

今日初八,祝各位新年進步、身心康泰、五福臨門。
本人剛已就快速封禁覆核程序留言於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既然要簡化,而本人又懼怕浪費人力於重複巡查無問題封禁,本人建議轉為月誌。無問題,核禁者或管理員巡查之後,就可以於月誌開新段簡單寫道已巡查前一日封禁,並未發覺有任何問題,毋須更改(類似啦)。有問題,則可留言於該月誌,要求更改,或提出來供各位商議一下。簡單一點,就是核禁者與管理員商議溝通之地。未知各位意下如何?請移步發表一下意見。
Mewaqua︰現時Wikipedia:封禁申訴僅有一名管理員決定,不符多於一人處理封禁事宜的精神。其實人數方面,本人認為是可以斟酌斟酌。在現時封禁申請議程之中,是有相關議題,或者可以定為兩人,不過至少是需要各位放行容讓該議題開展討論。否則,就只會卡在這,對任何一方都無益處。現時已經非常混亂,各樣都混為一談,本人想凍結諸個討論頁,只留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然後再逐一完成。有爭議,認為不須要,亦可重開後表明,屆時則可考慮是否跳過不議。--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7:37 (UTC)[回覆]

當制度徹底完備、當重量級的理論開始應用、自由便蕩然無存

我激動了,我先承認。維基百科不是利益爭奪之所、而是追求知識的地方。有人就有政治,也許這是真理,但決不是維基的理想。維基的自由不是為了成為民主的試驗場,乃是為了知識能夠更廣泛地傳播。不要忘了,知識才是維基的生命,民主、和所謂的「法律」其實都是手段罷了。這裏不應有為了懲罰而產生的懲罰、一切的懲罰其實都是為了保護知識的傳播。我們要做的其實只是防止破壞,而不是去規範任何人的行為。也就是說,只要不是破壞,我們不應去做過多的限制。因為如若不容差異、必不能有自由、而終結了知識的傳播。所以請想清楚,我們真的需要這些深入到在維基百科上輸入的每一個字的規範嗎?

手段要和目的相配、制度要和其所應用的對象相符。我今天在首頁上看見「當前有1,154,732名註冊用戶,其中活躍用戶有6,824名」。活躍用戶並不是很多。中文維基還不是那麼地強大,還承受不了運營太多權力機關、進行廣泛審查的壓力。複雜而沉重的規則,一方面將吞噬維基人大量的本可以用於自我建設的精力,同時也阻塞着更多的朋友加入我們的隊伍、自由地做出貢獻。就算說維基是一個社會制度的實驗,那也是為了實驗一個僅僅以知識為導向的制度、一個排除權力影響的制度,而不是現在的這個樣子。

最後我想說,維基在世界範圍內運營到了今天,其核心不正是在於善意推定嗎?不正是依賴於社區的自我約束能力嗎?如果來到維基,依舊強權,還有何義?

真心熱愛知識的人請來維基,想利用社區獲得權力的人請往他處。

王嘯宇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13:2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