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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的離任/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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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辦法的確立過程

對於長期不活動管理員離任辦法的確立過程,請參見下面討論過程的詳情。

修正請求

提請取消權限的程序,原訂的

當上述條件全部得到滿足時,該位管理員將被列入「處於不活動狀態的管理員名冊」……

我覺得可以改為

當上述條件全部得到滿足時,得經由以下程序提請並取消該位用戶的管理員權限。
  1. 此項提請經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公告。
  2. 經以下方式向該位管理員發出通知:
    1. 用戶對話頁
    2. 該用戶在中文維基留有的其他任何個人通訊方式,例如:電子郵件、即時訊使、電話、信函、或其他方式。
  3. 上述兩步(公告提請、通知用戶)最晚的一步完成滿一個月後,若該管理員仍然沒有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的編輯,將自動建議行政員取消該位用戶的管理員權限。

因為僅僅是具體操作程序的非重大修改,如果三天內沒有反對,我就會修改方針正文。--roc (talk) 06:07 2005年9月21日 (UTC)

修正請求

鑑於在投票過程中, 很多人建議採用9個月作為時間界限,我覺得可以就6月or9月進行一次投票,這樣可能有更多地人支持該方針。 --用心閣(對話頁) 12:06 2005年9月22日 (UTC)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內的長期沒有活動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Gakmo (Talk) 16:53 2007年2月20日 (UTC)

這個話題是針對「管理員活動性低落」,建議將「管理員的離任」的規則改得更加有效率

看見有很多的管理員超過2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有部分的管理員是有編輯,但只是極少量。我就這些事到了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申請罷免他們,但有回應說「根據規則,應該先通知這個用戶」,或是「很明顯,通知以後,該用戶又上來編輯過(但只是極少量)。因此應該再次通知這個用戶」。

引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

處於不活動狀態的用戶擁有管理員權限,是系統的安全隱患;實際職守的管理員比例降低,也給維基社群帶來虛假的安全感。因此,如果管理員長期不活動,其權限應予取消。

還有請看看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的一個月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的一天。這是管理員應該做的事。

本人的意見如下:

  • 通知了用戶後如果他重新編輯了,但過了1個月後又再次消失;那麼是不是要再等多半年,又再通知這個用戶?
  • 管理員沒有作只有管理員才能做的工作/不作編輯,那要他來做甚麼?不是為了管理維基才做管理員嗎?
  例子:一個不燒菜、只是在廚房裡無所事事的廚師還可以不被革職?

建議:(時間只是我的建議,不等於要跟足我。)

  • 將「最近的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編輯 」改成「最近的3個月甚少編輯做過只有管理員才能做的工作
  • 「處於『不活動狀態的管理員名冊』及通知發出逾一個月後取消該位管理員的權限」改成「通知發出後14日」
  • 若再發現「最近的兩個月甚少編輯做過只有管理員才能做的工作」,便不用通知,直接取消該位管理員的權限

預先反駁:

  • 如有人說中國大陸被封,不能上wiki。我的回應會是「管理員的權限只是協助維持wiki的秩序,若上不了wiki,即是協助不了,那麼要管理員的權限來做甚麼?」

請你們給給意見。--Eno TALK 04:02 2007年2月15日 (UTC)

(-)反對:管理員不是義務職,人人都可成為管理員。其實若每個人都了解維基百科的遊戲規則,則管理員特權也可以下放給所有匿名用戶。要取消管理員資格的理由,除了濫用管理權限外,就只有太久沒上線,怕帳號被盜用而已。因此「管理員沒有作只有管理員才能做的工作」不成為被取消管理員權限的理由。--Jnlin討論) 04:15 2007年2月15日 (UTC)
    • (:)回應:我不是想與你爭論,但是:一個管理員沒有使用管理員特權,仍可保留着「管理員」這個名;但一個普通用戶作的編輯/管理多於前者,但不是「管理員」。這個概念不是很奇怪嗎?只有入,但沒有出。--Eno TALK 04:43 2007年2月15日 (UTC)
(:)回應:不是管理員可以去申請成為管理員,只要符合管理員的條件即可。保留管理員特權不等於一定要使用它。--Jnlin討論) 04:47 2007年2月15日 (UTC)
(:)回應:如果「保留管理員特權不等於一定要使用它」,那麼為甚麼會有「最近的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編輯 」就要通知呢?我的建議只是將這個時間縮短,並不是取消這條規例。--Eno TALK 04:54 2007年2月15日 (UTC)
補充:我希望隨時都能看到一位管理員在線上,這時若有人用機械人大量破壞,則我可以馬上請他封禁破壞者,這時就是管理員特權使用時機。但這種情形並不是每天都有,也許兩個月才有一次。這時要取消這位管理員的權限嗎?還是必須要求他兩個月找個人來封禁?或是找篇文章來保護?還有,你把「管理員特權」跟「最近的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編輯」兩件事混淆了,後者是不需要管理員特權的。--Jnlin討論) 04:58 2007年2月15日 (UTC)
回應一下「最近的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編輯」,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確是這樣寫的,我也覺得奇怪。所以在這裏和其他人討論!--Eno TALK 05:13 2007年2月15日 (UTC)
(+)支持Eno意見(但請不要過於激進)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開宗明義:「管理員負有日常維護的責任維基群體的信任應當活躍地發揮應有的作用。」但目前只規定了「長期不活動」的認定與處理,而無規定「活動性低落」的認定與處理,與立法精神不符,屬法之不足,理應討論及補足。--百楽兎 04:27 2007年2月15日 (UTC)
同意百楽兎的意見,先定義「活動性低落」後才來討論較為恰當。--Jnlin討論) 04:49 2007年2月15日 (UTC)
我認為只要進行編輯即可,不需要一定要使用管理員權限(也就是現在的規定「最近的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編輯」)。至於「活動性低落」確實需要定義,而時間可以再討論。--Jnlin討論) 05:15 2007年2月15日 (UTC)
那麼這是支持?(我改了建議)--Eno TALK 05:29 2007年2月15日 (UTC)
待首段修改後再決定。--Jnlin討論) 05:31 2007年2月15日 (UTC)
改了--Eno TALK 05:37 2007年2月15日 (UTC)
傾向(-)反對,不是每一個維基人願意主要工作,但是每一個維基人可能因為工作甚至是人生而無時間處理工作,我以前曾經說過,在中文維基(應該說大多數版本的維基百科)沒有一個維基人因為編輯或管理工作而獲得酬勞。--費勒姆 費話連篇 05:38 2007年2月15日 (UTC)
(:)回應:參考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的一個月,如果他不是做這些工作,為甚麼還是管理員呢?--Eno TALK 05:58 2007年2月15日 (UTC)
改為(=)中立:兩個月時間也許過短,但我對此沒有意見。至於「活動性低落」的定義似乎不夠週延。--Jnlin討論) 05:43 2007年2月15日 (UTC)

並不建議縮短時間,但若有需要則建議3個月以上,且必須達成共識才可以改。人生上可能有各種狀況(結婚、重大變故、遷徙等),不能以一概全。另外管理員的權限是用以協助維基運作,在發生編輯戰時保護頁面也是一項。至於「活動性低落」需要有較為詳細的定義。--RalfX) 06:53 2007年2月15日 (UTC)

(+)支持:維基規則中的漏洞,就是沒有提及不作為方面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應該好好審視,重新修改或增加規則內容。--信陵使討論) 06:43 2007年2月15日 (UTC)

(-)反對,以六個月來定義「活動性低落」足矣,管理員人數非固定數,沒有佔著茅坑不拉屎的顧慮,就算有管理員因人生經歷而暫時兩三月無法參與管理,也有其他管理員代勞,於任何人都無礙,所以竊以為除非有意減少管理員人數,否則沒有必要縮短時間。不過Eno例子舉得好,所以我折衷認同RalfX的「若有需要則建議3個月以上」。--WiDE 09:39 2007年2月15日 (UTC)

(-)反對

  • 休兩個月的維基假期是很正常的事
  • 「不活動」比「活動性低落」的定義更明確

拿上面那個廚師的比喻,「有人有廚師資格,同時可以不燒菜」 --Isnow 10:53 2007年2月15日 (UTC)

(-)反對,個人認為不活動管理員既然「不活動」就對維基現行運作影響不大,取消管理員資格意義不大。另外,新規定似乎比舊規不周延﹔在此被封禁敏感時期,更顯的不太適切。除此,提案者雖熱誠感人,但似乎對維基實況與方針稍不夠嫻熟,建議提出該類型重大方針改變方案前,先徵詢活躍於方針的維基人或以徵詢方式提出討論,這樣會少走許多冤枉路。最後,還是感謝Eno的關注,不過想要告訴您,或許正有些好廚師熱切的想燒菜卻沒辦法炒。--winertai 15:57 2007年2月15日 (UTC)

(-)反對:版上原本就有管理員如果失蹤半年就可以檢討停權的規範,我完全想不到有任何理由要縮短允許的參與空窗期長度以提升離任的『效率』,提升這種效率對百科全書的編務有幫助嗎?還不如多花點功夫想想如何提升條目編輯的效率還差不多。畢竟如同上面很多人都提到,管理員的數量並未設置上限,因此不會有需要舊的管理員離職才得以容納新管理員加入的考量。還有,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的一個月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的一天中所列的是管理員常做或是可以做的事,而非『應該』做的事,如果有人願意付我每個月2000美元天天上來管理站務或編寫條目的話,就算我一天沒做任何貢獻就說要停我權我都心服口服,但擔任管理員是義務幫忙又不是責任,何必把規則定得如此苛刻?--泅水大象 訐譙☎ 16:30 2007年2月15日 (UTC)

(!)意見:同意大象,例子應修正為"一個不燒菜、只是在廚房裏無所事事的支薪廚師還可以不被革職?"正如英語維基描述,其實理想狀況是個個都是管理員,所以人人都是義務廚師.但為免出現搗蛋廚師,社群會向一些被信任的廚師授予工具.當他/她不再被社群信任,這人會被褫奪工具.什麼才會觸發褫奪管理員權?英文維基寫明是濫權.我們已經是較他們嚴苛了.--Gakmo (Talk) 17:47 2007年2月15日 (UTC)

反對。想不到和提升百科編輯有甚麼幫助。-- 22:14 2007年2月16日 (UTC)

提案二

(!)意見:修正這個問題是很正常的,無關支不支薪。管理員又不是榮譽職,既然不謀其政便不在其位。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中也提到成為管理員的資格考量之一是「積極參加公共事務的工作和討論(非正式條件)」,而成為行政員的資格考量之一是「積極行使管理員義務」。舉反例來說,如果某候選人在選舉期間宣稱他今後將會很少出現在WP,諸位及WP社群還有多少人會投票給他?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條件沒有完全對應的問題以前便已提過,明顯有問題的方針不時都會有人要檢討。我贊成管理員可以請假,也贊成應從寬制訂活動頻度限制,基於此我提議:

管理員活動頻度規定(草案)
  1. 管理員於非假期期間,每月至少參與編輯百科條目五次(不包含對用戶頁或用戶對話頁的編輯)或執行管理員的權力一次。
  2. 管理員的假期以月為單位,最長可以請假三個月,但不得連續請假,假期間隔至少與前次假期長度相同。
  3. 管理員未告假且活動頻度不滿足第一點之規定時,經用戶反映始即時暫停其權,若無用戶反映則不主動處理。
  4. 管理員於停權期間但未滿長期沒有活動的條件時得隨時無條件復權。
  5. 管理員被停權後WP會以已知連絡方式知會。

我個人認為這樣夠寬鬆了,請社群審議。--百楽兎 06:32 2007年2月16日 (UTC)

(:)回應,個人認為用「規定」兩字,怪怪的,建議避免使用「規定」等強制約束的名詞。我認同百樂兔有提修正管理員離任方針的權利與初衷,不過百樂兔制定該規定或言語之間似乎把管理員完全與其他維基榮譽或維基職位(如:「維基執行編輯」)劃分,這種劃分似乎與維基現況與方針有些許出入。在我看來,管理員與執行編輯等職位意義差不多,只不過執行編輯有可投票的權利,管理員(或行政員)有刪除條目等之權利。兩者綜其言,在維基上的「實質權利」與義務是平等的。我想現今管理員離任方針定的這麼寬鬆,也是基於此理念。最後,我還是認為與其費心控管「不活躍」管理員數目,還不如多加善意關注監督活躍管理員的行為。個人意見,請社群討論。--winertai 07:31 2007年2月16日 (UTC)
稱管理員「守則」可也。另外我同意Winertai,無為而治無傷害(但易混亂),有為而治破壞(建設也)多。--WiDE 07:43 2007年2月16日 (UTC)
名稱有沒有都無所謂,這些項目預計是要放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的,用以指示管理員活動頻度不足時的處理。至於監督活躍管理員行為的部份從以前就有不少人在談了,而且屢掀波瀾。我的提案是設置「管理員標準作業程序」,不過這塊太硬,快過年了,應該沒有人想動這一塊吧?--百楽兎 08:43 2007年2月16日 (UTC)
老話一句,花這麼多時間制訂如此鉅細靡遺的規定只為了『管理管理員』,奉勸大家還是把時間拿去編輯條目還比較有邊際效益些。維基原本講究的是自由參與的編輯環境,只是為了避免遭到破壞與擔心編務上的不統一所以制訂了些基本的準則讓大家遵循,但最近這些越來越多的繁文縟節讓人覺得整個思考方向都走偏了,是怎樣,嫌現實生活中的官僚不夠多,連這裏都要搞些官僚主義的東東才覺得過癮嗎?偶爾忙一點沒空上來編輯還得『請假』,我想過一陣子我們應該開始討論一下,是否要給予女性管理員產假還是育嬰假優待了。--泅水大象 訐譙☎ 09:01 2007年2月16日 (UTC)

同意大象的觀點,說些我的想法:

  • 維基的管理員也是用戶,作為用戶,大家來維基也是基於興趣,沒有任何的委任或指派
  • 管理員是受到大家肯定的用戶,比較積極(或曾經比較)的用戶,從整個百科發展的角度來講,他們不會破壞
  • 由此,他們可以進行一些普通用戶不能進行的操作,如維護首頁,查封破壞者

個人完全(-)反對上述草案,建議本討論中止。--Isnow 09:19 2007年2月16日 (UTC)

兩個提案分開了,就明確一下吧。--Isnow 20:53 2007年2月16日 (UTC)
  • 我想反對的各位才應該想想一個打算朝健全方向發展的制度為什麼不允許改變和修正?一個不允許改變和修正的制度會帶來什麼影響?說官僚,官僚不就是這麼來的?說是繁文縟節,以上哪一點過於苛刻?問題永遠都在,與其全面反對不如提出修正會更有助益。如果只要求不會破壞WP就好,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中設的資格條件所為何來?社群根據這些條件來考慮投票難道都是誤會一場?如果你們的答案和我一樣,請站在我這一邊。--百楽兎 11:01 2007年2月16日 (UTC)
建議百樂兔另起討論串,這裏討論的是ENO的提案。--WiDE 12:10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覺得在這裏討論百楽兎兄的意見並無不可。他的提案並無惡意,某些方面也許比ENO兄的更合理還更柔和些。考慮到有些長期不編輯的管理員也許真是「不玩了」,取消其資格並非不可。如此,也可以考慮建立管理員辭職制,諸位可以看看Demos兄的辭職聲明,也許會有所收益,可見認真的維基人是有考慮到這種問題的。這種自願的下野制也許比兔兄的還更合理一點。以上僅為個人意見,部分是見老友Demos兄之留言所發之感慨,對於此處之討論,我並不支持ENO兄提供的解決方案。對於徹底解決此問題,還須在平和氣氛中慢慢討論。--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2:33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的意思是,上面已有大家對ENO提案的投票,同一個討論串再起一個提案,恐怕會有點混亂,建議百樂兔再起一個討論串,大家以新案重新投票看看。--WiDE 12:54 2007年2月16日 (UTC)
維基百科上的一切規範都應該以能夠幫助編務、協助條目寫作為依歸,而不是想要建立一套完美健全民主公正但卻無法提升或幫助編輯效率的制度(事實上在我看來,這『健全的制度』其實是在拖累編輯效率)。試想,有某位管理員A突然被老闆叫去非洲某沒有網絡連線的荒地裏出差了兩個月後回來,突然發現自己的管理員資格因為沒有『請假』而被撤銷了,還得上某申訴版面去申請複權,在這段期間內他發現有數十個塗鴉條目被增添,想要幫忙刪除卻束手無策,只好線上透過聊天軟件呼叫友好的管理員B幫忙捉刀一下,所以原本一個人可以搞定的工作卻動用了兩人份的力氣……這還真是個『朝健全方向發展』的制度呀,但是這到底對百科全書的編寫有啥幫助?反過來說,如果中文版上85個管理員裏面有40個在三個月以內沒有半次編輯,但只要有其中一人在第四個月的第一天幫助清除掉一條塗鴉,他所產生的貢獻絕對比上面那『健全的制度』的貢獻還大。我無意提出任何修正建議,而是跟Isnow兄一樣,反對浪費時間在這議題上,使用原本那個管理員若半年沒做任何編輯再去函確認的規定就夠了。如果你們跟我一樣是抱持着編寫一本完善詳細的百科全書之夢想而非搞政治才參與維基,就請站在我這一邊!--泅水大象 訐譙☎ 15:21 2007年2月16日 (UTC)
大象兄,如果你覺得這個討論浪費了你的時間,你可以選擇不參與,將來你還是有投票權。如果你覺得設置了以上如此低限度的活動要求會造成你所說的狀況,你可先相信我,投下贊成票,我們來試試。或者說我們先來徵詢一下有幾位管理員及有意成為管理員的用戶覺得他極有可能無法達成以上低限度的活動要求?
很多人都說維護權沒什麼、管理員是義工之類的意見,我是打從心裏贊同,但既然如此,如果覺得自己有一段長時間無法投身於WP的維護,何不先交還給社群,等到覺得自己有時間、有心力時再重新向社群申請呢?我覺得這樣的心態和行為才更符合義工的形象。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這一段寫得真的很好:「權限取消只是系統的例行事務,不應理解為含有負面涵義。過往管理員的貢獻,是維基能有今天成就的基礎;而管理員權限的調整更新,也是維基未來健康發展的必要過程。」值得有心以義工自許投身WP日常維護工作的用戶時時自我提醒。--百楽兎 16:31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想說一下我個人的看法。我發表這個意見不是作為一名管理員來發表的,而是作為一名普通的維基人。我本人是一個自由主義者。我認為管理員首先是社群對一個維基人說出的信任,而不是一個義務。我們到這裏來都是出於業餘時間來的,不論每個人個人來這裏貢獻的原因,沒有人給我們付工資,因此也無從義務而言。每個人在這裏做貢獻有多有少,有長有短,這完全是看個人的愛好和時間安排。我認為社群無權在這裏做出任何強制性的、獎賞性或懲罰性的舉動。參加管理是許多不是管理員的維基人也在做的。許多後來成為管理員的維基人一開始就不是以管理員的身份在做管理工作的。而許多管理員實際上不參加管理工作,他們有些是因為寫出色的文章、在討論時舉動出色被選為管理員的。因此我個人的認識是管理員首先是信任,其次才是權力,最後才是義務。假如這個順序要倒過來的話我會感到很不安,因為我不知道我是否稱職,也不知道我是否會繼續稱職,我會覺得這是個壓力,因此也會喪失對這個工作的興趣。那麼我寧可辭去管理員的職務,做一名沒有義務的、普通的維基人。--Wing 16:43 2007年2月16日 (UTC)

相當贊同「基於信任→投票賦權→義務幫忙」的流程。草案太過硬性規定,在此也(-)反對。--RalfX) 17:01 2007年2月16日 (UTC)
不知我有沒有理解錯誤,我怎麼覺得各位爭論的只是期間長短的問題,實際上,「六個月未編輯後,再經通知後一個月未回應即停權」與「七個月未編輯後自動停權」其意義相差不大,反正通知也不一定會被看到。就是大象兄舉的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的例子,把他改成去非洲七個月;或是六個月未編輯後,再經通知後一個月未回應被停權後第八個月上來清除一條塗鴉,一樣可以拿來當做反對現行規則、主張完全取消限制的理由。更何況「一段時間未編輯即自動停權」搭配「嗣後再經編輯就無條件自動復權」,其管理員權益之保護反而比單純「一段時間未編輯後,再經通知後一個月未回應即停權」更足夠。我不認為「一段時間未編輯即自動停權」的規則有如此不堪;當然我也不贊成把規則定的太複雜,我認為只要解決管理員死亡或完全放棄在維基百科活動這類情形即可,所以期間長一點應該是比較好。未命名 17:07 2007年2月16日 (UTC)

一方面,管理員不上板就不稱職做管理員;另一方面,除非該管理員的戶口被人盜用,否則我想不到為什麼要非取消他的管理員資格不可。所以,我採取棄權好了。-利用者:Sl 17:13 2007年2月16日 (UTC)

關於未命名兄的質疑,老實說,我根本沒有贊同過管理員太久沒出現就需撤銷資格的機制(以前制訂六個月為限的規則時,我也沒投過贊成票),但既然六個月的規定已經存在好一陣子了,那就讓它保持這樣吧,所以我才會如此建議。對於維基百科,我的態度其實與Wing兄非常像,我喜歡自由自在的上來寫些我喜歡的東西,偶爾在互助客棧上抬槓幾句,但我從來就不曾是一個稱職的管理者,頂多只是心血來潮時蜻蜓點水一下。如果有人制訂了這種像是業績考核似的規則,我也會覺得很有壓力,並且開始厭煩想要抗拒。日常生活中的壓力已經夠多了,上學要考試,上班要拼業績,不懂為何連在百科全書上寫寫東西也要這麼扯東扯西規則一堆。我可以很明確的說,如果有人要提出這類的投票議案,我保證一定帶頭投票反對,如果真的投票通過,首先我第一件會做的事就是主動放棄管理員資格,然後繼續當個自由自在的參與者,免得讓人覺得這管理員的大帽子真有這麼值錢,義務幫忙還得被人查東查西,好希罕嗎?--泅水大象 訐譙☎ 17:48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認為還是要有「管理員太久沒出現即撤銷資格」的機制,否則假設管理員百年之後,還徒留這些權限,不是很奇怪。其實若管理員是義務職務,照理也不用在乎這些退場機制,如果這些機制還是會給人壓力的話,拙見以為以不作為期間拉長(例如一年)搭配再編輯即可無條件復權應是可行的做法。未命名 18:36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記得書生兄以前在類似的爭議中曾表示過,管理員只不過是代表該用戶得到社群的信任,理想上,所有的用戶都可以是管理員。我個人相當贊成這樣的看法。所以我甚至於對於現在對被提名管理員的用戶所例行問的那一堆問題不太以為然,好像一當上管理員就一定保證得拼出多少業績來一樣。

現在常見參與討論的用戶都是對維基相當投入的,可能兩三天不上維基就覺得渾身不對勁,超過三個月不上維基簡直是無法想像的。但是我想請大家去注意另一群和你們完全不一樣,但有非常大潛力也可以為維基貢獻良多的用戶:假設一位用戶,平常十分忙碌,可能一年才來維基編輯一天。但是他編輯品質可受信任,在那一天當中如果剛好看到搗亂的情況,他也願意使用他所有的權力去幫忙糾正。他雖不常參與管理工作,但是他每次偶然使用管理員的權力都對維基有正面的貢獻,而且他也沒有濫用這權力。這樣的用戶我們要不要爭取?

我相信我們應該爭取。為什麼不呢?多三百六十五個這樣的用戶,就等於每天都多出一位義工。莫因善小而不為。我們可以針對濫權或有其他不當行為的管理員提出糾正,但是因為管理員貢獻不夠多就限制他?那只是自己畫地自限,排除掉上面所舉例的那一型用戶對維基可能作出更多貢獻的機會而已。來維基本來就是義工性質,只要不破壞有貢獻,多少都該歡迎。今天你去募款,有一千個人很樂意捐一元美金給你,多了他們就負擔不起了;難道你對他們說你要嘛別捐,想捐錢給我就得一百美金起跳,少了我還懶得要?

--醉洛陽 (寒夜客來) 20:21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想贊否兩方面似乎都將事情搞偏了吧?贊同者其實在於活動量,並且誤將管理一詞混淆;而反對者卻使用自由一詞與放縱的涵義來誤導認定義務幫忙就該不能有所限制。首先我希望大家能有個共識,雖然說是管理員,但是事實上只是多了些整理功能的群組而已,整理當然可以隨時出現看見時出手整理,沒有理由要去限制他們一定要什麼時候整理,或是多少時間整理一次,所以着重的應該是在於某些已經根本沒有活動的人,一年?甚至是三年?其實應該足矣。到了時間去通知,通知後沒反應就直接除管理功能,我想這樣既單純又寬鬆,不是一樣也能適時的整理管理群組到底實際還有多少人呢?而反對者我想您們都將自由與放縱搞錯意義,無規不成矩,再大的自由也該有個基本規矩,完完全全的沒規矩那不叫做自由,而應該是叫做放縱。維基百科很自由,裏面所有的編輯誰都能自由參與,但是不代表誰都能自由無規矩的去編輯,否則每天那麼多提出刪除的討論不都是莫名奇妙了嗎?另外,捐獻與義工是完全的兩回事,請勿以此當做比喻,要成為義工還是需要經過訓練或是上課等過程,了解熟悉所有流程與性質還有規定才能正式當義工的,如不信您可以去申請政府的義工來做做看。以上,純屬個人淺見,請大家參考。--by--阿佳暫時不囉唆! 02:18 2007年2月17日 (UTC)
(:)回應:我明明說「我們可以針對濫權或有其他不當行為的管理員提出糾正」,這自然是並不主張「認定義務幫忙就該不能有所限制」。象兄上面雖強調「自由參與」,但他文中也並沒有主張可以放縱管理員濫權,而只是反對在管理員並沒有不當行為的情況下做出繁文縟節的限制。阿佳兄似乎沒有細讀便匆忙做出判斷,然後再把自己對我們文意的偏差解讀強行塞到我們口中,說我們有這麼主張。
另外,我當然明白「要成為義工還是需要經過訓練或是上課等過程,了解熟悉所有流程與性質還有規定才能正式當義工的」,現在維基能成為管理員的都已具備有一定的條件並通過維基所規定的認可步驟,而我們所討論的並不是要不要讓沒資格的人成為管理員,而是對已有這資格的人是否可以因其貢獻不夠多就不讓他繼續以管理權作出貢獻。條件資格在現在這個討論上並不成為考量因素,因此我看不出為什麼不可以用上面捐款的比喻。如果把上面的比喻改成「今天你去招募義工,有一千個人有資格當義工的人對你說,很樂意一星期幫你三個小時,多了他們就沒辦法了;而且請注意,這義務工作的本身性質是無論花時間多少,都能有不同程度的貢獻。難道你對他們說你要嘛別當義工,想當義工就得從一星期三天起跳,少了我還懶得要你的服務?」這樣阿佳兄看起來會比較容易理解些、以至於不用再在字裏行間強烈暗示我缺乏普通常識,還需要「去申請政府的義工來做做看」(您怎麼知道我沒做過義工呢)嗎?
--醉洛陽 (寒夜客來) 05:42 2007年2月17日 (UTC)
所謂自由的定義是建立在不危害別人自由的前提上,所以,如果我說我喜歡自由自在地參與編輯,那就表示我是想在不影響別人的權益下自由選擇要貢獻還是不貢獻而已,但絕對不能過度引伸成「認定義務幫忙就該不能有所限制」並說我所提倡的想法是放縱主義。醉洛陽兄的解析完全與我當初的意思一致,我從沒認為濫權或侵害他人權益這類的事情不該去管,因此我們有彈劾行為不當管理員的機制,但根據個人的能力決定『一陣子不做任何貢獻』對別人的權益是完全無害的,因此我反對制訂太嚴苛繁冗的規則只為了去管理這種根本對百科全書的編輯無害的事情。至於阿佳兄所擔心的義工訓練一事,我們目前有規定要獲選管理員需要一定長度的參與時間與一定數量的編輯次數,並在期間表現良好,難道這不是一種基本的『訓練』過程嗎?--泅水大象 訐譙☎ 10:01 2007年2月17日 (UTC)
我想,兩位可能才是曲解我的意思了。在下從未說要對管理員制定任何嚴苛繁冗的規則或限制,因為這些根本也只是徒勞無功毫無意義的事情。←至於原因是為什麼?我想不需要我言明着墨太多。捐款與義工從根本處想起,百分百的完全是兩回事,這種問題我只是請別以此當做比喻,因為那是無法比擬的兩件事,也與這個討論在實質意義上是毫無關聯,沒必要再去誤導那麼多;我也從沒說過這裏管理員不是經過相當的編輯經驗所選出來的,而是說即使是義工,也一樣有適合與否的規制,也一樣有規矩與限制,不是您們所謂的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另外,我只單純的認為,上面大家會有這樣的提議,無非是確實在現在有很多位實質上根本已經脫離中文維基的人,那既然如此,何必還去限制什麼?只需制定一個大家認為合理的時間,一年或是三年完全沒有活動,然後有人發現就去通知,通知了他依然毫無動靜就直接排除於管理群組之外,這樣不就好了嗎?我並非沒有看前面而隨意發言,我甚至還查詢過中文維基的管理群組與其他比起來還是屬於少的,而實際有活動的是少之又少。當然能夠不減少是最好,但是保留那麼多實際上根本毫無作為者難道就有必要嗎?大家果還認為這是屬於無緣無故開除曾經有過貢獻的人,那還大可在他對話頁中留下一個模版,說明清楚他只要願意繼續加入管理群組,隨時可以無條件提出恢復身分。--by--阿佳暫時不囉唆! 16:21 2007年2月17日 (UTC)

提案三

綜合以上幾位意見,我可以歸納出:

  1. 管理員是基於社群的信任
  2. 只要對維基無害,任何用戶都可以授予管理權
  3. 管理員可以是榮譽職

除了第三點和我長久觀察所形成的觀念有出入外,其他都和我相同。準此,現行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資格條件:

一般情況下,被提名的候選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 參與維基百科的編寫超過3個月
  • 編輯次數超過1000次
  • 用戶頁有自己編寫的內容
  • 在維基百科表現出良好的風範,近期沒有以下不良行為(非正式條件):
    • 辱駡或對其他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
    • 對維基百科進行破壞,如使用傀儡投票等;
    • 上傳侵犯版權的文字或圖片;
    • 發起編輯戰或違反回退不過三的規則。
  • 已獲執行編輯或以上的維基榮譽(非正式條件);
  • 積極參加公共事務的工作和討論(非正式條件)。

應予以大幅修正,故我提案:

管理員選舉辦法修正(草案)
  1. 基於信任授權精神,任何有帳號足以識別的用戶皆有參選資格。
  2. 擁有執行編輯榮譽以上的用戶無條件授予管理權。

應該這兩條就足矣。而榮譽職的門檻或許可以再提高。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也要修正,除了原本的「長期沒有活動」、「有濫權事實」外,還要再加上:

對管理員隨時可發起不信任投票,但若未獲通過,六個月內不得再對同一人發起。

當然這只是主旨,發起人的資格、通過的門檻、再次發起的時間間隔都要再討論。--百楽兎 02:02 2007年2月17日 (UTC)

未命名的建議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但仍可改一改:不作為期間縮短(例如4個月)搭配再編輯即可無條件復權,但不作為8個月後便可以將之罷免。最後,管理員應避嫌不投票。但意見就當然可以給。--Eno TALK 01:35 2007年2月17日 (UTC)
很奇怪,我發文的時間比Eno晚,但卻排在他前面,可能是分段語法讓系統混淆,不是故意的。--百楽兎 02:06 2007年2月17日 (UTC)
個人認為百樂兔這提案弄擰了方向,也頗為負氣。如果百樂兔兄認為現今管理員篩選從嚴,離任從寬的方針不太合理大可提出,不必敲邊鼓,個人認為提案三似乎離了原本「離任條件」的討論議題,也對事情沒有幫助。另外,我基本認同大象兄的編輯條目為主的理念,不過卻稍認為「維基人還是有着善意提醒管理員某些作為不當」的必要,不能說,管理員也是義務的,這種制約就可以省了。我強調,善意且具事實的對管理員關注,有助於中文維基發展。--winertai 03:10 2007年2月17日 (UTC)
對於『對管理員隨時可發起不信任投票,但若未獲通過,六個月內不得再對同一人發起。』這一點,除非管理群組所有人願意避嫌不參與,當然除了可以提供參考意見之外,否則這只是一項沒意義的規定。--by--阿佳暫時不囉唆! 03:15 2007年2月17日 (UTC)
這樣如何:
  對管理員隨時可發起不信任投票,但若未獲通過,六個月內不得由同一人對同一管理員再次發動。

67.103.245.50 03:22 2007年2月17日 (UTC)

winertai兄,我沒有負氣,請不要誤解我心態。「管理員篩選從嚴,離任從寬的方針不太合理」的問題很久以前便已提過,這一連串的討論也還是在這個主題上。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授權精神下,選舉與離任總有一邊要修改,也有助於管理員在WP上的職能與立場更加正常化。--百楽兎 03:51 2007年2月17日 (UTC)

問百楽兎些具體問題:
  • 如何認為「管理員篩選從嚴,離任從寬」?而且這個「方針不太合理」?
  • 如何認為「管理員在WP上的職能與立場」不正常?需要「更加正常化」?
--Isnow 14:44 2007年2月17日 (UTC)

我覺得目前對管理員的定位還不夠明確,究竟管理員是一項榮譽職位,還是一項擁有特權的行政職位,如果如很多人理解的榮譽職務,如百樂兔兄所說的這個提案,那乾脆把管理員職務刪除就ok了,直接將現有管理員權力賦予執行編輯即可。我個人心底里非常支持這種建議,但我感覺這可能會有些理想化了,維基目前缺的不是天大大同,缺的是極端專政。--Ffn 06:16 2007年2月17日 (UTC)

(:)回應:To Ftn兄,維基不是民主的試驗場,但是很多人都疏忽了:維基也不是「不民主」的試驗場。--winertai 05:54 2007年2月18日 (UTC)

to user:Isnow

  1.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中設了許多投票時的考慮條件,授權者信任了該指引而為授權,但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卻只有長期不活動和有濫權事實這兩項條件才有可能收回授權。也就是說現行方針讓授權者處於相對不平等的條件下,這是有違互信原則的。就像這次的事件,Eno信任了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中的「積極參加公共事務的工作和討論(非正式條件)」,所以對多位活動頻度極低的管理員提出了罷免,但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卻沒有規定管理員的基本活動頻度,權力的授受雙方便處在各自表述的無共識狀態,這對受權者的管理員方面是明顯有利的,而授權的社群就算已不信任也莫可奈何。
  2. 「管理員在WP上的職能與立場不正常」是顯而易見的。從以上討論就能知道大家對管理員的職能與立場的認知歧異非常之大。例如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中寫着:「管理員在維基百科是有嚴格的標準要求,但並非是特別權威或位階」、「管理員身分意味着更多的責任,因為有些規則與方針是專門限制管理員的」但有人認為管理員是義工,卻也有人認為可以是榮譽職(基本上榮譽職是違背現行方針的)。又例如即便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提到了「極積參與」和「負有日常維護的責任」,但有人認為管理員需受合理的規範要求,也有人認為現行方針便足以滿足。如果管理員在WP上的職能與立場有上軌道的話,雖不敢說能完全沒有歧見,但至少歧見不會如此南轅北轍。

以上謹覆。--百楽兎 01:05 2007年2月18日 (UTC)

  • (:)回應:to 百樂兔兄,我一直理解和部分支持你的看法與見解,只不過認為現今管理員離任條件(或其他管理員的相關方針)與現今管理員表現未臻完美沒有絕對關係,事實上,我始終認為人的因素永遠絕對高於制度。另外,更大問題是,現今活躍中文維基的維基人,有多少人認同你上述:受權者的管理員方面是明顯有利的,而授權的社群就算已不信任也莫可奈何。看法。雖然我不完全贊同這句話,但是也請現今所有活躍或不活躍中文維基的管理員或行政員,能夠以此句為善意警語--尤其是「立志當管理員」的維基人。--winertai 05:54 2007年2月18日 (UTC)
(:)回應百樂兔:
  • 首先不能認同「受權者的管理員方面是明顯有利的,而授權的社群就算已不信任也莫可奈何」,從您提出的第一次罷免提案開始,就是對於不受信任的管理員的討論很好的渠道
    • 上邊提案二里很多人說了,被選為管理員的人是受到社群信任的人,他們的活動減少至少不會帶來破壞:這就是為什麼不需要更嚴的「出」
    • Eno的提案過程是正常的,發現了很多沒有活動的管理員,部分提案只是現在被擱置了,一個月之後還是可能通過的
  • 我先前誤解了「管理員在WP上的職能與立場不正常」這句話的主語:我可能屬於您說的「現行方針便足以滿足」
明確一下,(-)反對提案三;同時想聽聽百樂兔認為的「如果管理員在WP上的職能與立場有上軌道的話,」是什麼樣的。--Isnow 22:26 2007年2月18日 (UTC)
  • 認同百樂兔的提議:既然自己可以選擇做不做管理工作,就不應該投票成為管理員。應該自動授予功能。亦支持這一點『對管理員隨時可發起不信任投票,但若未獲通過,四個月內不得由同一人對同一管理員再次發動。』。管理員亦應該完全避嫌!--Eno TALK 23:11 2007年2月18日 (UTC)

搭車重提「管理員」更名問題

把理解上容易產生歧義的「管理員」改成「維護員」,在技術上真的很難麼?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12:46 2007年2月17日 (UTC)

非常容易,但效果有限。不過依我個人對管理員職能的認知,我會支持改名,可能是你提議的維護員或其他更適當的名稱。--百楽兎 01:05 2007年2月18日 (UTC)
  • 贊成,本覺得「管理員」是沒有問題的,但發現他們可以選擇不用管理功能,所以應該改名。我的意見是這樣:

不用「管理員」、「維護員」或其他的名稱,既然他們可以選擇不用這些功能,不如就取消這些名字。將之變成一個模版,內寫「此用戶被賦予管理/維護的功能」(或類似樣式),就像榮譽一樣,這樣他們便可以名正言順的選擇用不用這個功能。

大家get不get到我的意思?--Eno TALK 23:18 2007年2月18日 (UTC)

偏向反對,職能最終是不能改變的事。我認為就算名字怎樣改,問題是發生在人的腦袋裏。那是誰都改不到。-- 04:12 2007年2月19日 (UTC)

改名很有點掩耳盜鈴的意思。我在考慮可不可以設立一個類似保民官的職務?--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42 2007年2月19日 (UTC)

管理員的職能可不包括保民,我看叫保維官還差不多。管理員的多數工作都不是針對個人的,只不過有些人自己小心眼兒,沒事兒就要哭天搶地一番。--Mukdener|留言 21:33 2007年2月19日 (UTC)

番外篇

由於我有無政府主義個人主義的傾向,我也認為給管理員充份的自由度較好。如果管理員預期自己有一陣子不會到維基來,口頭告個假就夠了,甚至事後告罪一下也無不可(『因為私事有一陣子未善盡義務,不過我現在回來了,請各位諒解我前陣子不告而別一段時間』)。如果真可以作到『大夫無私交』,我甚至可以支持『刑不上士大夫』。但是,有些管理員的表現就是讓人覺得有必要整肅一下紀律。如果管理員真為規則制訂過嚴,最應該作的事是主動幫助、規勸、甚至壓制一些管理員可議的作法,讓別人服氣,而不是以自身的聲望壓服非管理員的聲音。管理員不管理管理員,還不許非管理員通過法條來管理管理員麼?

個別管理員聲稱自己是義務性質,受這麼多規範感覺不合理,我表示同情;但你是義務幫忙,難道我是支薪的?我等IP用戶所受的規範嚴苛於他種用戶,有人關心嗎?舉例而言,IP用戶本可新建條目,現在不可以。這本來沒什麼,但居然有管理員以為到現在一直都可以,也有管理員以為本來就不可以,然後各自說出一番道理來,管理員們協調過彼此的矛盾嗎?管理員們不管理管理現今這種讓連管理員都搞不清現今規定,以及規定改變之過程的體制,反倒以SKYPE上的聚會凝聚共識,聲稱是管理需要,會不會太便宜行事了?當然,有些限制是針對IP用戶的,我可以選擇註個冊,不再當IP用戶,那你為什麼不能選擇不當管理員?我選擇當IP用戶,受這些限制,可沒叫起撞天屈來啊!

不要以為在行政事務上發言都都是些老面孔,就以為這些人全是特例。隨着加入維基的人越來越多,各種看法的人都會有。如果管理員們不想一覺醒來發覺對管理員的限制鋪天蓋地而來(不要以為別人不會開個聊天室來凝聚這方面的共識),上策是在還能為力時,自己主動完善相關條例,並約制個別管理員引起爭議的行為;中策是在在聊天室中達成共識,在投票中擊退這方面的意見;下策是個別挺身而出,在一次次的辯論中折損自己的聲望。三策唯智者擇之。67.103.245.50 23:29 2007年2月22日 (UTC)

也許有些意見認為,某些sysop在參與編輯時,有些意見衝突,動用了管理權限或有些不符合社群期待的行為,對於這些事情,沒有合適或暢通的的意見管道,且沒有合適的退任辦法,造成只要選上了,就無法有效的改善一些可能有爭議的行為。
對於站務維護行為,或更精確地說,任何user在執行管理時所接觸到意見,也許需要設個常態運作、定期更新的檢討頁面,專頁專用來面對不同的意見。看到67.103.245.50的意見,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許多資深的臺籍參與者正將大部分的心力投注於籌備WM2007年會上,籌備團隊中包含了的十餘位臺籍sysop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力,也許很少再撥空上來維基討論網站的政策。加上前陣子的協會籌備,也許某些過去比較活躍的朋友現今參與討論時間上不太允許。而大陸方面的參與者因為不方便上來,許多熱心的老面孔就越來越少出現了。很難再像過去由Richy大哥和維游合作成立維基榮譽和獎勵(就是現行的星星制和榮譽頭銜制)的站務政策協作了。許多來不及處理、無法一一溝通的的管理互動,便將過去討論的共識寫成了方針或說明頁,希望新來的朋友能夠在參與編輯時遇到疑問去翻一翻說明。
其實在2003年起有本地管理員起,執行管理的互動過程中就多多少少會發生一些不同的觀點,意見衝突是很常見的,相信許多不太愉快的互動源於認識不足和維基本身溝通不便的特性。例如原本侵權提刪制度引進之後,是沒有通知貼文者該文將要被刪除的,雖然曾有人表示希望能夠人工通知或改進MediaWiki讓程式發侵權通知,但當時的維護人力無法那麼做,僅二三人便要處理一天上百篇的新增修訂。如此狀況持續一段不算短的時間,直到後來新進的熱心朋友願意協助人工發送通知,且越來越多人參與,整個流程才改善。而67.103.245.50提出的一些意見,希望能夠促成制度的演進,引導可能地尚未充分利用的人力協助站務的維護。而如果有機會,希望能夠與這位67.103.245.50的朋友進一步交流,可以丟信給我或選擇其他方式。因為也不是每個投入參與站務維護的都是sysop,而有些sysop也無暇兼顧維基的制度演進,實在是需要像67.103.245.50一樣熱心的朋友去參與完善它。
順便回一下,許多管理工作目前還未有詳細的工作說明書,這件事我曾經跟其他人提起,某些工作流程是否要以簡單易懂的方式公佈。但也有意見表示,讓維基參與者學習站務管理流程,也算是一個參與管理的門檻,因為有很多工作內容和細項,即使說得再多,對於沒有參與過的人來說,他們一點也不知道這個過程會遭遇到什麼問題或是困難。而許多管理員在當上管理員很久之後,才再進一步的認識、熟悉站務的運作,包含少用但卻重要的站務。例如更新某些少用到的功能頁面、修訂網站介面、更新繁簡轉換表等。如果有人問起:何時開始在未登入身分無法新建條目,一時之間小弟我也很難回答出來,需要先做點功課了。
小弟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夥伴都是以交朋友的態度參與討論,說辯論也許嚴肅了一些。我也只是今天剛好放年假閒閒沒事,沒參與籌備且沒約沒班沒課上來回個文。希望67.103.245.50的意見能夠讓有時間有意願的朋友去參與完成。既然是番外篇,順便打個廣告,2/27臺南聚會歡迎參加--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01:54 2007年2月23日 (UTC)

提起撤銷用戶User:地球發動機的管理員資格

*User:地球發動機最後一次編輯時間為2007年3月29日,而2006年8月19日後至今,近9個月時間僅有16次編輯,長時間未儘管理員職責,故提請撤銷User:地球發動機管理員資格。--Hawyih 2007年5月10日 (四) 17:34 (UTC)

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的編輯。對用戶頁或用戶對話頁的編輯不計入在內。

以及

當某位管理員被列入「處於不活動狀態的管理員名冊」及通知發出逾一個月,而該管理員仍然沒有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的編輯,該管理員便會被申請罷免。

因該君並沒有達到以上兩個條件,所以不能以這個理由罷免該君。--Jnlin討論2007年5月10日 (四) 19:08 (UTC)

  • (!)意見:看來一年編輯3次也可以永遠當管理員了。--Hawyih 2007年5月10日 (四) 21:50 (UTC)
    • 那你可以對方針提起修改。我覺得「一年編輯3次也可以永遠當管理員」沒什麼大不了的。管理員是基於社群信任當選,半年的規定是出於安全性的考慮,而不是出於編輯量少就撤銷。— fdcn talk 2007年5月10日23:59 (UTC+8 5月11日07:59)
也許可以鼓勵他多點兒來,但每個維基人(包括管理員)的參與都是不能強求的。不同意因為貢獻少,便輕易取消一名管理員的權限,畢竟他得到社群的信任。竊以為,要求6個月都沒有編輯,是為了確定那管理員已永遠離開了,才因為安全理由停權的。--Computor 2007年5月11日 (五) 00:06 (UTC)
是的,管理員沒有義務要被強迫貢獻,就如一般維基人也沒有義務要寫一個新條目一樣 :) --Jnlin討論2007年5月11日 (五) 03:33 (UTC)
這一點在之前就廣泛討論過了,無作為的管理員對維基社群並無壞處,保留他的管理員頭銜又不會對其他人有任何妨礙,就當作是一個「紀念」嘛,何必小心眼。─懷德WiDE 2007年5月11日 (五) 03:56 (UTC)
同意Jnlin。畢竟大家上來都是義務貢獻的吧。這樣太嚴啦吧。:)— 2007年5月11日 (五) 04:38 (UTC)
和自由主義者的意見相同,另外想說明一下,User:地球發動機去年從廣州移民至澳洲,現實當中的事務必定非常繁重,請大家體諒。—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7年5月11日 (五) 04:11 (UTC)
管理員也沒有名額限制,事實上如果大家都遵守方針等遊戲規則,所有人都成為管理員也沒什麼不好。--Jnlin討論2007年5月11日 (五) 07:33 (UTC)
其實我是覺得遵守所有方針也不一定有成為管理員的需要,應該是:當用戶有需要使用管理員的權限來做事,且是被信賴的一人,才有必要做管理員。像我這種對反破壞、刪除條目興趣不大的,雖然基本上遵守了所有方針,可是如果做了管理員,恐怕會不盡責呢。不過如果成為了管理員,其實已經被別人證明了是值得信賴又有需要的,我想除非真的有非常不當的行為,應該也不至被撤除的地步。情況如特色和優良條目候選撤銷,真的要証明了很差才被撤銷一樣,因為當初候選時已做了一次審閱。—Ray1118x 有什麼建議嗎? 2007年5月11日 (五) 08:38 (UTC)
「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的編輯」也並不一定代表「一年編輯3次也可以永遠當管理員」。假如有管理員真的連續幾年每年只編輯三四次而沒有履行任何管理員職務,相信他也難以再得到社群信任,自然會被發起投票罷免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9:13 (UTC)

離任原因

為了明確反映現下部分管理員離任流程,我在小部份文字異動下,整合部分離任原因章節內容。如有不妥,請持反對意見者,自我恢復原狀。[1]--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4日 (一) 06:22 (UTC)

離任

依據Wikipedia:投票/是否贊成本次解任方針草案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後再議?的表決共識(超過絕對共識的80%),我將投票解任制度的簡易流程納入,如有不妥或通過更詳盡方案,可將意見另提。--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8日 (六) 01:30 (UTC)

建議:將「管理員/行政員不可違反維基的方針,如違反須要辭任」列為正式方針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事緣於管理員解任的討論,我有以下意見:

關於解任管理員共識的誤解

管理員不是民意代表,不是維基的領袖,不是社群的共識,他是執行"社群討論所得"的義務人員.委任他,我們需要達成共識;解任他,社群要尋求的,絕對不是社群對該員的支持度(這不是在選「我最喜愛的管理員」),社群需要尋求的,是就獨立事件證明他有否違反維基方針。以例子說明,某管理員甲的社群支持率是100%,但某天他不按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快速刪除了幾條項目,那麼即使社群仍然100%支持他,他仍然是違規了.社群的投票題目應是「管理員甲於某事件乙有否違反方針」,而不應該單純是「管理員甲應否解任」

假如社群得到共識管理員甲是違規了,那麼他就應該辭任,無需再就他是否應解任而投票,這實現了對事不對人的道德標準.我要強調的是,就維基的利益來看,管理員只是一個功能,而不是個人貢獻,也不是個人素質,解任管理員不應該衡量那些.另外,解任也不應該那麼難,畢竟,管理員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人數也多,而且解任了也可以再被提名,不應害怕經常換人,要知道,維基並不是不可以沒有了誰,那怕是貢獻了99%維護工作的管理員

為此,我們需要一個規則,番查過維基的方針,發現該方面空白,因此認為有需要在這裏提出來—LCM (留言) 2008年1月18日 (五) 04:37 (UTC)

對事不對人這個觀點是對的,但是要考察一貫的表現而不是個別事件,個別違規未必就會失去信任。現在的關鍵是要有罷免規則。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15:44 (UTC)

我就是覺得大家對管理員任免的想法都有點兒先入為主了,好像必須是「管理員任免=民選上去民選下來」。其實大家可以想想,參考政府這樣的組織,它是由公務員和領導人組成的,公務員的取錄,通常是由一個委員會根據申請者考試和面試的成績作出決定;公務員的辭退, 一般是判斷個別事件是否存在失職而定,而這判斷又多數由紀律委員會(在比較不開明的地方則是上司)所作出。而領導人的任免,則完全是根據選民的擁護程度,和個別事件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只要有足夠的選民相信你信任你,哪怕你做了多少錯事,你仍然可以繼續竊位素餐(像某島的C總統)。我想請各位想一想,為什麼公務員和領導人的任免會有這個分別,其社會目的是什麼,而維基的管理員,應該是像公務員還是像領導人多一些。
補充三點:
一)在我所知的任何組織內,任何根據對個人信任度而作出的民選罷免程序,其對象都是具領導或民意代表性質的,像學生會主席,議員,市長等。維基的管理員沒有這種性質
二)以上的觀察完全是不適用於祖國政府的情況,各位不同意見者可以不用提醒我,根據我片面的觀察,祖國政府的人事任免是基於集體智慧和權力分佈狀況的
三)個別違規未必表示該管理員不稱職,我提議作一個小小的記錄,例如四次違規即自動離職,同時,如一段時間沒有違規,而社群亦有共識認為他表現盡職,則可扣減記錄
我強烈認為,這個方法可以大大降低因為私人恩怨(無論是友好或是敵對)而導致的無理罷免或竊位素餐的情況發生。我衷心請大家思考一下我的提議。—LCM (留言) 2008年1月20日 (日) 06:00 (UTC)
非常好的構思,理由如下
  1. 管理員的工作是維護執行大家的共識,而方針是「高階級」的共識。若管理員本身也違反方針,當然不適認。
  2. 現在某些維基人雖然被選為管理員,但對維基精神、維基方針的了解,非常貧乏,這是因為他們違不違反方針,關係不大,只要有人支持,就可保位的緣故,違反方針就必須撤職的做法,可以使各管理員注重對方針的了解。這樣有助於管理員素質的提升,及維基精神及方針的推廣。
  3. 將不能或不想維護維基精神、方針的管理員淘汰,可維持管理員群的素質。
  4. 投票罷免,難以避免朋黨、地域中心的主觀因素。以有無違反方針做為撤職標準,將令撤職之討論決定傾向於客觀因素。
違反一次就撤職則過於嚴格,或以五次為標準,需要研究違反次數的問題。另外可以設一頁面,收集列出各行政員、管理員違反方針的次數及原因,滿數就撤職。--真實事求是() 2008年1月26日 (六) 10:23 (UTC)
如果只考慮是否違規而不考慮是否該取消管理員的權力,那麼,該管理員在有共識的情況下並未自動先告放棄他的管理員權力呢?就讓他繼續擁有?之所以需要一個任免的制度就是讓整個流程有一個完整的步驟。現在這裏就有一個現成的例子,從9月放到現在,就是濫在哪哩,連罷免制度的討論都拖了幾個月隻後消聲匿跡。罷免同樣可以對事不對人,單一事件的罷免標準也可以提高,保護措施都可以有,但是,不能罷免,那就是現在的局面。那也不用談什麼共識了。—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月27日 (日) 15:15 (UTC)
解任方針的討論已經停止了一個月,解任方針的發起人和召集人能否出面主持一下,將程序繼續主持下去,簽了名就是要負責的,沒有人繼續的話,只好把頁面拿去歸檔收起來。--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8年1月27日 (日) 17:25 (UTC)
其實其他有興趣的維基人完全可以把討論繼續下去,維基並沒規定討論一定要由某人主持才能進行的道理。--真實事求是() 2008年2月23日 (六) 12:13 (UTC)
請問?上文中所述『祖國政府』指的是 哪一個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還是 香港政府?? Innova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08:14 (UTC)
但是問題在於管理員違反方針本身就是模糊的定義。要成立維基仲裁所嗎?或是社群投票?這才是目前討論的問題--Derek He (留言) 2008年2月22日 (五) 10:19 (UTC)
某些管理行政員是否違反方針,可通過討論做出結論,若實在爭論不下,則不得已以投票決定。我相信若真有違反方針,要硬辯成沒有違反;或誣陷人違反方針,並非簡單的事,預計成功率不高,以是否違反方針來決定是否罷免某人,所得結論會較傾向客觀、公正。--真實事求是() 2008年2月23日 (六) 12:13 (UTC)
就算是投票的過程和結果都是公開的,多數的比例也達到了,然後呢?也是照樣沒有效果。現在看到有人攻擊共識像是被少數人把持或者是不公平時,已經不知道要怎麼去解釋或者是請求尊重共識。真的只能說自求多福了嗎?
此外,想要當管理員的,就先出來推動把這些架構至少先建立起來,不然就不需要選了。--cobrachen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16:29 (UTC)

反對LCM提出的方針, 解除管理員的管理員身份不是目的,而且維基百科的方針這麼多,這麼細,而且還在不斷更改,難免會出現問題(違反方針), 關鍵不是在出現問題後, 他人提出後是否能夠即時修正錯誤.如果真的要有一個類似的方針, 我們必須需要一個類似紀律委員會的機構來進行裁判, 否則沒有裁判, 沒有投票, 僅靠舉報和投訴就做決定麼?--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2月29日 (五) 11:35 (UTC)

某管理員有沒有違反方針,自然可以和其他維基事務一樣,大家討論決定,若真的爭論不下,萬不得已可以投票。而有沒有違反方針這種事,應當不會太難判斷,大家勝任有餘。這種事要狡辯誣賴也沒這麼容易,相信討論足以解決,難以發展到投票,而結果也會傾向客觀公正。至於方針多而細,容易犯這事,大家可以選出主要的方針,來作為解任的標準,像避免地域中心文明等。我另有設想,若有犯先記錄在案,再犯或三犯同樣的錯誤才記「過」,四次「過」就解任。同樣的錯誤,若再犯、三犯,難以說這是大意吧?
所以,當建議還在草創階段時,不要因為找到一、二點可能出現的問題,就輕易的全盤否定抹殺某建議。要先想想,你所找出的那些問題,是否真的沒有辦法解決?--真實事求是() 2008年3月4日 (二) 15:46 (UTC)

現階段取消投票制 或 建立仲裁機制 的做法不合時宜,建議完善管理員的離任方針

(下文原本發佈於『互助客棧-方針』上的,原本是討論取消投票制的,剛好觀點接近,故轉貼於此)

  • 相信很多人都在WIKI上看到過這樣的情況,中立性、非原創且理據充分的修訂被『投票』否決,而原創的、帶偏見性的修訂卻被投票通過,而管理員卻往往是站在投票結果一方,而不是站在理據一方。這樣的情況舉不勝舉,因而難免會質疑投票這種制度能有什麼作用,有百害而無一利,似乎「取消投票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這一現象的罪魁禍首真的是「投票制」嗎?
  • 研究了一下WIKI的方針,發現真正的問題恐怕不在這裏,因為一方面,「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非原創」、「可查證」三大核心方針支撐了WIKI精神,「這些方針共同訂立了可被維基百科條目接受的內容類型與品質。這些方針是相輔相成的,它們不能被彼此孤立地理解,編輯者應熟悉這三大方針。任何其他的方針、指引以及編輯者的共識,都不能逾越或取代這三大方針的規定。核心內容方針的頁面不能被擅自編輯,所有的編輯都應有助於改善這些規則的應用與理解。」(引自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令一方面,「維基百科通過構築共識來運作」的,「一個共識是人們依照諸如中立的觀點等方針,並通過有禮貌地討論和辯論來達成的。」「當討論仍爭持不下,才適合藉着投票尋求解決糾紛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引自維基百科:共識)。投票只是解決個別問題的一種手段,並受這些方針的約束。
  • 大家所看到的所謂「投票制」的種種弊端,其實只是'mob rule - random vote'帶來的惡劣結果。而random vote只是vote的一種形式罷了。是一種必須堅決反對的形式罷了。在mob rule中,vote成為不受任何約束的具有最高效力的判決手段。這就是所謂的「民主試驗場」。事實上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這一正式方針中已經對此予以了否定,「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2]]。mob rule盛行是因為方針的重要性被忽略。
  • 取消投票制真的可以解決嗎?建立仲裁機制可以解決嗎?應該不可能,甚至適得其反。
    • 首先,取消投票制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因為共識的形成中就有這樣一種情況,即「當討論仍爭持不下,才適合藉着投票尋求解決糾紛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也就是說,在雙方持有的中立性非原創可查證觀點均難以說服對方的時候,投票是一種解決方法,否則會陷入無休止的爭論。
    • 其次,仲裁制能否解決弊端?似乎有可能,目前不合時宜。試想如果仲裁員通過random vote選出來的會有什麼後果?random vote再霸道無理,頂多只是靠局部多數來壓制異己罷了,一旦真的激起公憤,真正有公益心、認同WIKI理念的編者畢竟是絕大多數的,是有機會戰勝mob rule的;但仲裁機制一旦被mob rule 一方利用,仲裁員是代表它們一方的,結局將使它們成為不可戰勝。正是因為我們還沒有辦法解決'mob rule - random vote'這一問題,才有了取消投票制這一想法的。由此可以推知,建立仲裁機制的過程mob rule無法避免。因而目前建立仲裁機制不合時宜。
  • 那麼如何解決mob rule - random vote問題? 核心方針>方針>指引>規則(rule)>執行程序。請倍加留意這一次序,中文WIKI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往往是忽視或無視這種次序,這使'mob rule -- random vote'得以肆無忌憚、暢行無阻。 分析原因,一方面,編者們往往更多地關注條目內容的質量,而對WIKI核心方針的重視程度不足,使操縱mob rule者有機可乘。另一方面,個別管理員的雙重標準、自由裁量權沒有正確運用,同時又嚴於律人、寬以待己的作風助長了這種不當行為。
    • 何謂自由裁量權沒有正確運用?當有人指責管理員執法依據不足時,用資格能力來辯論其『自由裁量』的合理;當需要判斷討論或投票中的哪些觀點符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非原創」、「可查證」原則時,自由裁量似乎為0,不支持觀點,而只是單純的支持數量取勝。
    • 何謂嚴於律人、寬以待己?總可以找到一堆理由論證自己違反WIKI方針不是出於疏忽,就是誤用,或者是雙方對方針可能存在不同理解等等。然而對普通編者的小小違規往往絲毫也不放過,當然這也可視為一種明察秋毫的管理業績。
    • 何謂雙重標準?管理員可以不遵守方針則有理;一般編者不遵守方針則封禁,更有甚者,近期還有編者因要求管理員遵守方針時卻被管理員用違反方針的做法封禁(聲稱為了維護秩序,用方針封禁,然其聲稱的內容沒有中立性、可查證和非原創依據,違反了三大核心方針)。
  • 結論:建議將是否嚴格遵守方針為作為監督和罷免管理員的依據。建議完善管理員的解任方針,添加以下文字:「當有可查證依據證明某管理員有違反方針和指引的行為時,任何用戶可向其他管理員或行政員提起申訴,其他管理員或行政員在認定提交的證據確時反應出違反方針時,應要求被控訴之管理員於指定期限內申辯。依據中立性、非原創、可查證原則考察其申辯,如過申辯理由不足,初犯時應予以警告並公示,若一年內累積2次警告(含2次),其他管理員或行政員查明後可立即將其解任。」

--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9:37 (UTC)

不反對原則,具體內容可以再擬。方式倒也可取--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09:41 (UTC)

建議更改管理員不活躍規則

我發現管理員User:XybUser:KallganUser:MountainUser:VincivinciUser:KoynUser:ColiponUser:MosesofmasonUser:430072User:LorenzariusUser:Father viceUser:宮本すぐるUser:DraculaUser:CoughUser:WdshuUser:MingwangxUser:Lecter很不活躍,他們有的符合6個月未編輯標準,有的不符合。但不符合的也是一年才編輯不到100次,而且沒有進行什麼只有管理員才能做到的事(比如封禁用戶、刪除條目、修改mediawiki)。管理員權限對他們已經沒什麼用了,建議在進行討論後,刪除不活躍的管理員權限。—Wmrwiki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7:52 (UTC)

你是指一次性取消權限還是經常性的方針?無論是怎樣,我都先(+)支持。如特色條目複審一樣,隨中文維基百科的發展,一些以往適合成為管理員的維基人,現在可能不太適任。—『Skjackey tse』 2009年2月5日 (四) 11:23 (UTC)
(+)支持,不過最重要還是行政員能否認真對待。之前便發生有不活躍的管理員明明應該被免職,卻遲遲沒有行政員處理,幾個月後那名管理員忽然進行編輯,行政員才以不合免職要求為由不將其免職。我希望這種事情以後不要再發生。—沙田友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4:15 (UTC)
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和行政員都是官,所謂官官相衛。此方針通過必損失管理員大老官爺們的利益。--222.255.28.33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4:19 (UTC)
其實管理員沒啥利益的,又不靠這個賺錢吃飯。—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2月5日 (四) 16:09 (UTC)
沙田友兄,我之前對那件事在這邊作了一篇完整回應,現在存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9年1月最下面,不知道您是否有看到,太晚作解釋是我的疏失非常抱歉,如果覺得那篇解釋和作法並不符合方針可以再討論。--ffaarr (talk) 2009年2月6日 (五) 02:53 (UTC)
(+)支持修改管理員+行政員離任的相關規定。其實我還覺得這規定應該更嚴一些,一名管理員或者行政員在一年內如果編輯次數不到500次,或者使用管理員權限不到50次就可以把她/他解任了,來足夠多的次數免得被鑽空子。必須讓管理員制度回復它的初衷,管理員只擁有系統的「特別權限」,但在社群不擁有任何「特權」,管理員只應負責執行社群的共識,管理員同樣是普通的志願者,既不是榮譽也不是官職。—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5日 (四) 17:05 (UTC)
(+)支持:建議7日後如無異議,可開始討論詳細的標準—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7:16 (UTC)
(-)反對,我贊同菲菇引的那段話,因此認為管理員的權限只要社群能信任的人覺得會用到權限的人都應該擁有,而不是把它看作什麼特別的官職或榮譽。一個有管理權限的人,就算一年只用個2、3次,也就是幫其他管理員省下2、3次的工作。把這些人解職了,並不代表管理工作就會有更多人來作。(我覺得獎勵勤奮的管理員以及增加新的管理員可能對管理工作更有幫助)管理員的數目並沒有上限,不活躍的管理員並不影響到其他新進管理員的加入(反而我覺得規定愈多愈嚴格,會讓想新加入管理員的人愈來愈少)如果有那種「看起來很多管理員其實活躍的很少安全度不足」的疑慮,可以在管理員列表提醒大家那些是屬於不活躍的管理員。目前的解任方案6個月期限,我認為主要目的是擔心有人之後都不參與,讓一個棄置的帳號擁有管理權限有安全的疑慮。我不認為需要更嚴格的規定。--ffaarr (talk) 2009年2月6日 (五) 02:48 (UTC)
(-)反對,管理員只是被社群信任的維基人而已。除非缺乏信任,或者長期沒有貢獻,才應該取消權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6日 (五) 02:50 (UTC)
呵呵,我是反對長期沒有貢獻就取消的。如果這個理論成立,自動確認用戶、用戶、IP用戶的權限也是不同的,是不是也要根據沒有長期貢獻來進行逐次降級?管理員的長期不貢獻取消的原因是安全問題,自動確認用戶、用戶、IP用戶不存在安全問題。— fdcn talk — 2009年2月6日 (五) 14:06 (UTC+8) — 2009年2月6日 (五) 06:06 (UTC)
(+)支持:長期淡出的人,可能會沒注意到社群已經有新的方針或是共識;如果是值得信任的維基人,等他再度復出時,一樣可以再次通過管理員的申請。-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6日 (五) 04:50 (UTC)
(!)意見:這個問題過去討論過幾次,各有各理。以我的感覺,如果此問題要有結論,總歸表決是不可免的。--百楽兎 2009年2月6日 (五) 04:44 (UTC)
(-)反對,討論是否取消必須先弄清楚管理員是什麼:
  • 管理員不過是一些取得社群信任的維基人,他們對維基的理念得到了大家的認可,他們可以執行一些維基系統特殊權限,但除此之外,他們與普通維基人沒有什麼區別,也沒有什麼特權。他們不能以自己意識隨意授權其它維基人,也不能不依據社區共識執行管理員的特殊編輯權力。
  • 他們是基於信任而得到管理員的權限,而不是基於編輯(當然編輯也是形成信任的因素之一)。只要這種信任沒有改變,他應當可以維持這種權限,請記住,吉米說過,管理員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從這個意義上來,我希望管理員(社區信任的維基人)越多越好,每一個的維基人願意的話,都應當申請社區的這種信任。
  • 他對維基政策的了解和他的知識,如果沒有偏離社區的要求,就是維基的財富,他就有可能隨時為維基做貢獻(包括管理員權限的貢獻),這和普通維基人沒有什麼兩樣。以User:Mountain來說,他是中文維基最早的創辦者,他的編輯和編程經驗很豐富,以前維基出了問題,他就應承邀進行了管理員權限的協助。但他的工作性質讓他的精力不能關注在維基上,如果他發現已失去了社區的這種信任,會是什麼感受(當然我是在主觀臆想他的感受)。
  • 以前的六個月不編輯取消管理員權限的目的,絕不是因為他的貢獻少了(維基鼓勵維基人貢獻,但絕不強制貢獻,這無論對維基人還是管理員都是一樣的),而是因為安全問題,管理員畢竟有特殊權限。不活躍的管理員,在六個月的期限內進行了二三次編輯,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妥,他不過表明了他的賬號是安全的。
  • 所以,管理員權限的取消應當以是否還受社區的信任為據,這可以從正常的取消管理員程序來進行。— fdcn talk — 2009年2月6日 (五) 12:57 (UTC+8) — 2009年2月6日 (五) 04:57 (UTC)
    • 既然管理員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為什麼不能輕易解任?
    • 如果長時間很少編輯,你對該管理員的信任會不會降低?(我會)—『Skjackey tse』 2009年2月6日 (五) 12:06 (UTC)
      • 「既然管理員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為什麼不能輕易解任?」這個邏輯我有些吃力,照這個看法,長期沒有編輯的自動確認用戶是不是應當給降成新用戶?長期沒有編輯的新用戶是不是最好關了他的賬戶?
      • 維基的理念是在保礙安全的基礎上讓用戶儘可能地參與維基的建設,無論是普通的編輯還是管理員權限的編輯,從這個意義上,保持已取得的編輯能力才是維基理念所要求的。別忘了維基的目標,讓儘可能多的貢獻形成維基百科全書。
      • 更關鍵的是,我始終沒有明白因為編輯量少就取消管理員是為了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一個什麼樣的問題?樓下大象也提出了這個疑問。僅僅因為他們編輯少了並佔着管理員權限看着不舒服?這才是真正地否認「管理員沒有什麼大不了」!我看不出解除編輯少的管理員有什麼積極意義,只會讓更多的維基人把管理員看得很重,不敢輕易去申請。以前有好幾個管理員因為精力自動請辭了,我認為沒有什麼必要,這真的是把管理員看成一個職位了。
      • 長時間很少編輯與社群對他的信任並沒有絕對因果關係吧!我不排除個人對編輯量少的管理員不信任,實說,我對上面的很多長期編輯少的管理員也心存疑慮,但個人不能代表社區。我希望維基人在考量一個管理員是否值得信任時,要看他本身是否能堅持維基的原則,他本身理解維基,而不是他足夠勤快(這對普通維基人也是一樣的,如果真得平等看待管理與普通維基人的話)。事實上,上面有人說得有道理,長期不活躍的管理者,可能對新的方針政策不了解,他的執行能力也許會出錯,但最基本的維基價值與支柱政策,是不會大變的。真要是很多人對某個編輯少的管理員有信任危機,也應當在管理員解任政策里增加一個編輯量少的提案理由,然後走解任程序。直接把編輯量少就解除權限寫成政策文字,我是堅決反對的。
      • 至於說,解除了管理員權限的維基人還是可以重新申請管理員,這樣的話語其實有些不負責任。我也同樣可以提出取消長期少編輯的普通用戶,反正他們也可以再重新註冊用戶嘛,這是讓精力重複使用在程序上了。一個長期沒上維基的管理員工作有空暇上來,看到一個介面錯誤要更正一下,這本來是隨手的事,你讓他再重新過一遍申請流程很讓人沮喪的。這不是維基所追求的編輯氛圍。— fdcn talk — 2009年2月6日 (五) 21:29 (UTC+8) — 2009年2月6日 (五) 13:29 (UTC)
(-)反對:將編輯次數少的管理員解任對於提升整個管理員群體的總貢獻水準,根本沒有任何幫助。今天又不是管理員採配額制舊的不下新的就上不去,所以有解任的必要,縱使這段期間某管理員只進行了一次編務的維護,也還是勝過一次都沒有。我倒想問問提出這意見的朋友,您是否能提出任何有效的方案,彌補解任這些管理員之後管理人力上的損失(別跟我說反正他們也沒做多少貢獻,只要實際上有減少,就一定要有更富建設性的提案來補足損失,這個議案才對維基的發展有正面意義)。—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2月6日 (五) 05:51 (UTC)
(=)中立,對有關要求寫入成文規定有保留,但以此作為不信任有關人仕有心繼續擔任管理員的理由則無不可。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2月6日 (五) 06:26 (UTC)
還有一點不可忽略的,沒使用管理員權限並不能完全否定沒有行使管理員工作,例如解決編輯之間的問題,協助新人提問等。如以管理員權限為衡量標準會出現不少問題--18164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07:58 (UTC)
(+)支持:但應該是以管理量來作標準,並不是編緝量—Jazecorps Nekivary 2009年2月6日 (五) 08:33 (UTC)
(!)意見如果有前管理員再度復出,一樣可以再次通過管理員的申請。—『Skjackey tse』 2009年2月6日 (五) 11:58 (UTC)
(!)意見:管理員過多不會阻止新管理員的上任?看一下Wikipedia:近來上任的管理人員和目前的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很明顯,不少人認為現在很多管理員不值得信任。這麼多不工作的管理員已經夠了,不刷幾個下去,新的怎麼能上?—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13:24 (UTC)
看不出什麼邏輯關係,如果真的覺得現在的管理員不值得信任,不是更應該多讓一些新人上來做嗎?--ffaarr (talk) 2009年2月6日 (五) 13:33 (UTC)
(!)意見首先一個問題是確定管理員這個身份是否是一種有限的資源,由於不活躍的管理員佔據管理員的位置,使得想為維基百科的維護做貢獻的人無法獲得管理員的身份,如果是,那麼無疑不活躍的管理員應該把位置(所謂一個蘿蔔一個坑,別站着茅坑不拉屎)讓出來。我認為管理員的身份不是有限的資源,因此不活躍的管理員的卸任沒有太多幫助。第二個問題是管理員人數眾多,而活躍的管理員,或者進一步說勤勞的管理員不多,是否會給危機社群造成管理員整體效率低下的印象? 清理管理員隊伍有助於改善管理員整體的形象?我覺得可能會有這個問題,但由於所有管理員都是義務勞動,這個問題意義不大。 因此,我認為只要推選新的管理員不受當前管理員人數的限制,有更多的人參與到這個工作中來,不活躍的管理員就不構成一個障礙。--用心閣(對話頁) 2009年2月6日 (五) 14:33 (UTC)
看見Fcdn的回覆後(=)中立,此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很實際地說,不活躍的管理員如果一直不活躍,最終會離開維基,到時才解任也可。—『Skjackey tse』 2009年2月6日 (五) 14:49 (UTC)
問:1.不活躍的維基人能不能被選為管理員,如果不可,為甚麼?管理員不活躍於編輯可不用解任,為何要求維基人當選管理員的條件要活躍?希望以後別讓我看到以「不活躍」為投反對票理由!2.刷兩個下來才能有新的上任這邏輯實在太棒了啊!他們選管理當的邏輯反正也是管理員不夠(就別說我翻舊帳,我在說未有解任制度前的那個爭議投票),說沒有絕對關係的話那一定是在說謊,但是就算少兩個管理員也輪不到你啦IP人!(雖然我也不好說你啦!)--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6日 (五) 15:37 (UTC)
我的語文有限,不能明白你第2點在說什麼,不過對你的第一點,有必要邏輯上澄清一下:
  • 申請管理員時你不能阻止「不活躍」做為投反對票理由,正如我不能阻止「不活躍」做為管理員解任時的贊同票理由。活躍程度當然可以做為具體維基人對候選者是否信任的理由。
  • 上面反對方反對的是,不活躍直接解除管理員權限,這同它的對立面——活躍就可以直接擔任管理員——一樣荒唐。管理者擔任或解任依據應當是社區的信任,社區信任必須走一個投票程序才可以認定(六個月不編輯就解除是安全原因產生的政策,與該人是否適任無關)。這與投票程序中的具體維基人是否關注不活躍是兩回事。
  • 正如相交接觸才能成為朋友,但成為朋友後,不一定非得繼續接觸才能維持朋友關係,朋友之間不接觸就不是朋友了?這樣可以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了,不活躍的維基人一般不太容易當上管理員的(雖然理論上他是可能當選的),因為他不活躍的話,大家無從了解他,也就不能產生信任。但產生信任後,不一定非得他活躍才能維持這種信任。— fdcn talk — 2009年2月7日 (六) 00:35 (UTC+8) — 2009年2月6日 (五) 16:35 (UTC)
理解大象和用心閣邏輯;不過,Fdcn說的信任和貢獻不活躍應該是相輔相成的:有表現的人才能令人對他產生信任和善意,一段長時間沒表現,印象自然減少,但是否就是不值得信任可以再商榷。我想這是善意推定的意思。Ktsquare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16:58 (UTC)

(!)意見,不活躍的管理員應該在自己的用戶頁說明情況以便減少帶來的不便。—Dingar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4:31 (UTC)

如果現在要對上述管理員一一進行解任投票,我都會投贊成,因為他們的管理員身份並不能使我對管理員產生好感,更不要提信任了。維基百科又沒有功績欄,他們以前縱使有過貢獻,但是從此判斷他們還會一如既往地參與,豈不是太天真了。以前對不活動的管理員曾經發出過解任提醒,但是有人收到通知之後,絲毫沒有歉疚的意思,並未對自己的行為做出解釋,裝模作樣地編輯幾次,然後便又不活躍起來,而他們的管理員身份卻又只得被保留。如果真的是現實中忙得不可開交的話,在頁面留下幾句話解釋,讓別人理解一下也就罷了;不少管理員利用規則中的這個漏洞和老維基人的「信任」,一直維持着自己與眾不同的身份,令人心寒。試想一個新手從管理員名單中,找到自己城市的管理員,卻發現他們第一頁的貢獻記錄已經延續一年之多,討論頁充斥着廣告、宣傳和對不活躍管理員的通知,會是什麼感受。他們的存在反而會破壞管理員的形象,降低管理員的總體效率,使新人上任變得困難。—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10:34 (UTC)

(:)回應User:Fdcn:這就很明顯指出了一點:他們曾受到老維基人的信任,而且他們願意繼續信任下去。然而新維基人卻有懷疑,新維基人無足夠接觸過他們,所以提出了不信任。不知這個邏輯又如何?還是說只有他們曾受信任,以後就可以永遠持續地被信任下去,即使當初選他們出來的人已全數退出維基,新維基人也不再能接觸他們以得信任以後。所以他們的活躍顯然仍是重要的,因為他們不應僅僅只需要一些人的信任,應該也要得到新的維基人的信任。--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7日 (六) 11:17 (UTC)
如果你認為當下參與維基百科的大多數人都不信任他們的話,只要發起解任(罷免)投票就會通過解任了。我贊同一個不被多數參與被信任的管理員被解任,但近期不參與的人並非等於不被信任。--ffaarr (talk) 2009年2月8日 (日) 03:47 (UTC)
朋友關係都不是永久,當然社區的信任也會變化,但我仍然看不明白你說的上述內容與我們正在討論的議題有什麼關係,我建議你討論時先閱讀全面一些,看一下上面是在爭議什麼,沒有人要求新維基人不信任的不活躍管理員不能走解任程序。我再一次複製一些上面的我寫的一些話,你的疑問下面第二段粗體有解答:
  • 因為編輯量少就取消管理員(加註:而不是走解任程序)是為了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一個什麼樣的問題?
  • 上面反對方反對的是,不活躍直接解除管理員權限,這同它的對立面——活躍就可以直接擔任管理員——一樣荒唐。管理者擔任或解任依據應當是社區的信任,社區信任必須走一個投票程序才可以認定
  • 真要是很多人對某個編輯少的管理員有信任危機,也應當在管理員解任政策里增加一個編輯量少的提案理由,然後走解任程序。
我相信對此議題反對的維基人都不會認為一個管理員的位置就是「鐵飯碗」,可以永遠坐下去。— fdcn talk — 2009年2月8日 (日) 13:04 (UTC+8) — 2009年2月8日 (日) 05:04 (UTC)

走罷免程序

鑑於許多人對不活躍管理員的疑慮,我建議另開議題:在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方針里的解任要求里添加一項不活躍,量化標準可參照菲菇所提的一年內編輯次數不到500次,或者使用管理員權限不到50次

由於我對維基的理解,同時看不出正面作用,也由於這能驗證社區對該管理員是否信任,所以我對此(=)中立。— fdcn talk — 2009年2月8日 (日) 14:00 (UTC+8) — 2009年2月8日 (日) 06:00 (UTC)
(+)支持,我原來的立場就是這樣。—『Skjackey tse』 2009年2月8日 (日) 09:40 (UTC)
(+)支持第二個條件(使用管理員權限不到50次)—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9:55 (UTC)
(+)支持二個,編輯還編輯,權限還權限。—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2月8日 (日) 12:06 (UTC)
第三個?—『Skjackey tse』 2009年2月8日 (日) 12:48 (UTC)

(!)意見,提幾個問題,以供支持反對的維基人思考,我覺得投票前能有人解釋清楚是比投票更重要的事情。

  1. 管理員違反政策等其它解任條件,和不活躍這一條件,是否在同一層面上?因為當初罷免政策制定非常艱難和耗時,其中爭執就是什麼樣條件下可以提起罷免,可以說每一解任條件都在長時溝通後產生。那麼:
  2. 對貢獻不活躍的管理員提起罷免,是出於什麼考慮?為了達到什麼目標?對不活躍管理員的質疑或寬容,是依據什麼?
  3. 看到上方大都選擇管理員權限,我個人有疑問:這是依據該管理員不活躍還是依據該管理員沒有勤於執行管理?我們對沒有進行管理的管理員的管理權限是一個什麼看法?是否認為這是一種資源浪費?
  4. 接上,如果有一個貢獻很勤奮的管理員,在長達一年時間裏並沒有進行管理權限的操作,依上也是可以提出罷免。那麼,我們是依據什麼來信任他?受維基社群信任的維基人必須有管理的義務?至少這個特殊的勤奮的管理員並沒有安全上的隱患。
  5. 維基會有不斷的新人加入,他們對以前的不活躍管理員不了解,當然也不會產生信任。但無論新老維基人,在不活躍管理員沒有違反維基規則的情況下,對他因不活躍產生的不信任,與維基的善意假設是否衝突?

以上。— fdcn talk — 2009年2月8日 (日) 21:56 (UTC+8) — 2009年2月8日 (日) 13:56 (UTC)

非常贊同Fdcn的看法。另外,如此繁複的管理員撤銷,是否太耗損社群的精力,我們的第一目標是百科全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9日 (一) 03:30 (UTC)
(-)反對,不活躍與違規被罷是兩碼子事件,不應混為一談。另外,在下亦有書生所言的擔憂——「如此繁複的管理員撤銷,是否太耗損社群的精力,我們的第一目標是百科全書」。—J.Wong 2009年2月10日 (二) 05:48 (UTC)
(+)支持。那麼我們又為何要限定管理員的加入時間和編輯次數呢?如果是為了悉知維基方針、編寫方式和運作等,我想離開1年甚至2年不會比加入3個月熟悉多,既然管理權限跟編輯可以完全脫鈎,為甚麼要限定成為管理員的必要條件為編輯1000次呢?我們的第一目標是編寫百科全書,於是我們就不需要管理百科全書。最後只有一個疑問,可依罷免不活躍程序來做,但又不可以以不活躍作為條件是甚麼意思?--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0日 (二) 11:30 (UTC)
(+)支持。首先需要明確管理員用來做什麼的,為什麼賦予一些特殊的用戶管理員權限。現代的管理模式裏面,都會強調權利和義務相當。一般有一個最低權限的要求,也就是在能完成你本職工作的基礎上,賦予你最低的權限。舉個例子,在公司負責一個業務,之後升職可能這個業務就不由你管理了,那access這塊業務的權限就會被取消。但是不是說你能力不行不給你權限。
在管理員這個權限上,如果長時期不作為,可以視為 1)主動放棄這個權限, 2)他已經不承擔這個義務了,也隨之需要釋放出來相應的權利。如果有硬性的罷免標準,處理起來一點都不複雜。符合情況不論原因一律罷免。這樣可以避免管理員在當初申請的時候積極表現,之後就消極怠工的情況。--loihsin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1:31 (UTC)
wikipedia不是走的現代公司管理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1日 (三) 01:48 (UTC)
上面是舉例子。權利義務對等我想大部分人都贊同吧。--loihsin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2:06 (UTC)
@About123, 限定管理員的加入時間和編輯次數,一是讓用戶能夠熟悉維基百科的方針政策,了解維基百科的精神;二是讓社群對他有所了解,獲得社群的信任。離開一段時間的管理員,雖然wikipedia很多地方改變了,但是維基百科的核心方針和精神是基本不變的。對百科全書的管理和維護也是編寫百科全書的一部分。
@Loihsin, 在基於社群信任的基礎上,人人都可以享有管理員權限。wiki的精神之一就是開放,因此只要是可信的用戶,權限越多越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1日 (三) 02:00 (UTC)
wiki的開放精神包含「只要是可信的用戶,權限越多越好」的意思? wiki同樣還有善意推定規則。然而每個wiki似乎管理員占的比例都很少。--loihsin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2:16 (UTC)
  • (-)反對:我認為很多支持這麼做的用戶根本就沒有很理解維基百顆的基本理念。何況,勞師動眾將管理員名單刪除的剩下少少幾個人,除了過程本身消耗資源之外,實際上也刪減了可以幫忙編務的人力,我實在搞不懂這種兩頭空的提案到底有什麼實質的建設性幫助?麻煩請多花點時間討論該如何選出更多優秀管理員來幫助中文維基的成長,好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2月11日 (三) 04:34 (UTC)
  • (:)回應書生:很明顯依你所言,維基人對維基其核心精神和認知是與貢獻度無關的,這就是不足之處。的確我們對維基認知的熟悉程度應反映在編輯上,然而很明顯的是現在選定管理員所需的時間(也沒限於活躍時間)和編輯數等指標其實也沒有能反映維基人成為管理員的一個參數,就像罷免時使用同等標準一樣不合理,實質上並無做到一致。如果說他們必須活躍,表現出他們有熟知維基事才能獲得信賴,那麼反過來說他們不活躍,不編輯我們就不能對其不信賴?--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1日 (三) 11:31 (UTC)
  • (!)意見:管理員長時間沒有活動就應取消權限的很大一部分考量是帳號被盜,現在的維基百科已經有了三次密碼輸入錯誤自動啟用CAPTCHA以防止程序暴力破解,安全性已較高;即使真的發生這種情況而產生巨大破壞,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社群可以立即向元維基監管員求助取消其權限並按Wikipedia:破壞處理。因此我覺得這種考慮並不重要。--KEGNS 2009年2月11日 (三) 17:18 (UTC)
  • (!)意見:提拔有水準的人才擔任管理員是社群一直在做的事,但,假若一直只着手提拔新人,而任由一些管理員因故但不告知社群的情況下停止管理工作,最終參與管理工作的人數跟以前有什麼分別?要百科的質素日進,除了需要有質素的編者外,還需要肯使用社群賦予的權力進行管理的管理員們。放着管理員不活躍定義的漏洞不管的話,早晚會出問題的。—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15:07 (UTC)
維基百科任何人都可以管理,管理員只是執行社群的共識,例如刪除,封禁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7日 (二) 03:17 (UTC)
理論歸理論,事實歸事實,封禁根本不用討論,但憑管理員自行決定,已可方便濫權,而管理員可以濫權以達到個人目的,例如刪除自己不想看到的內容,濫權根本不困難,只要做得高明一點,不犯下影響範圍大且嚴重的過失便可以。老實說,除非他真的很愚蠢,事實上根本沒有可能會被除權。--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20:00 (UTC)
  • (!)意見 請問中文維基成立以來究竟有多少管理員被罷免職權?答案沒有記錯是零,這種答案只有兩個可能性,第一,每個管理員也是十分高尚,嚴格避嫌,沒有濫權;第二,管理員有濫權的情況發生,但現行機制根本制裁不到他們。
  • (!)意見 管理得比中文維基好的英文維基,但是過往不少管理員也因為各種原因如濫權、不活躍、不良行為等而被罷免職權,管理員不是鐵飯碗,但中文竟然沒有管理員被罷免,高下立見。--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20:00 (UTC)
  • (!)意見:首先明確一點,這裏討論的是對不活躍管理員的罷免,因此對於管理員可能的不當行為不考慮在以下討論中。在下面的一段中User:Pokka提到,「英文維基百科已經有49次罷免」而中文維基一次也沒有。這是事實。我自然承認。但是,請各位仔細看看en:Wikipedia:Requests for de-adminship#cases。其中的38次罷免事件涉及49名用戶,但是其中19次來自仲裁委員會的決定(這其中包括使用傀儡、編輯戰、言論中顯示出有濫用權限的傾向等等);5次是緣於沒有及時對仲裁事件作出回應;剩下的18次罷免的原因分別為:4次是編輯戰;威脅、人身攻擊3;賬戶泄漏4;濫用權限4;使用傀儡1;臨時罷免後表示不再願意出任1。總而言之,在英文維基一千多名現任/前任管理員中,沒有一人因為不活躍而被解職。當然,在英文維基百科社群中也出現過建議罷免不活躍管理員的討論。[3] [4] 但均因為得不到多數支持而無法通過。

希望以上的內容,可能對各位看待罷免提供參考—Ben.MQ 2009年2月20日 (五) 10:00 (UTC)

反對更改管理員不活躍規則的謬誤

先看一看說反對的人是誰:

  • ffaarr - 維基百科行政員
  • 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 維基百科管理員
  • Fdcn(自由主義者) - 維基百科管理員
  • SElephant(泅水大象) - 維基百科管理員
  • Cloudcolors(天上的雲彩) - 維基百科管理員

(完)

竟然全都只有管理員及行政員反對,沒有一位自動確定用戶站在管理員這邊,管理員的決定全沒有社群意見基礎,只懂一味反對。

他們反對的理據:

  • 「管理員並沒有什麼特別,不過是一些取得社群信任的維基人,只是執行社群的共識」
    現在會員的共識是收緊規則(看不看到他們的支持票),你們不但不考慮支持,反而還要強烈抗議,可見投反對的官員有多認真尊重社群,及考慮執行社群共識的誠意
  • 「他對維基政策的瞭解和他的知識,就算一年只用個2、3次,也就是幫其他管理員省下2、3次的工作,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妥」
    你下次不妨叫參選管理員的候選人說這番話,看一看社群會否選他?
  • 「如果你認為社群已不再信任這位管理員,只要發起罷免投票就會通過解任了。」
    說得真輕鬆,問題是他當選時要80%支持(必需社群廣泛信任),但當選後就不需要,就算在罷免投票時只剩下33-50%支持(只需社群一定信任),他也是有機會留任(因還要通過行政員的一關),由此可見,他只需要一開始得到社群廣泛信任,通過後便不再需要了。
  • 「以User:Mountain來說,他是中文維基最早的創辦者,他的編輯和編程經驗很豐富......」
    連Jimbo Wales也因不活躍人們也要罷免他Steward一職[5],更何況是他?不過我們可考慮頒個終身成就獎給他。
  • 「如此繁複的管理員撤銷,是否太耗損社群的精力」
    如果只是怕太耗損社群的精力,為何不考慮簡化程序或分開程序?是不是還有什麼原因,非要反對收緊規條不可?不活躍管理員經確定後可自動撤銷。不可以考慮這個或類似方法嗎?(罷免程序猶如過五關斬六將,要經過被譽為「如此繁複的管理員撤銷,極度耗損社群精力」的機制,罷免程序開始時反對達50%也是死不了,就算反對達51-67%,也要過行政員一關呢。對比英文維基,管理員犯了一次大過失,便有可能被訟裁委會員罷免的大有不同,這種傾斜於中文管理員的罷免機制所造成。)
  • 「我相信對此議題反對的維基人都不會認為一個管理員的位置就是「鐵飯碗」,可以永遠坐下去。」
    現實告訴我們,英文維基已有49次被罷免記錄,而中文維基還是零記錄,現實告訴我們,除非管理員自己肯走,從來沒有中文管理員被成功罷免職權,這不知道算不算是現實「鐵飯碗」?
  • 「先弄清楚維基百科的精神才說」
    看來這種精神只有管理員才能明白。

從過往記錄來看,被會員提免職後,間或不活躍的管理員知道自己快要免職時,便會突然開始活躍,很明顯他們一來眷戀權職,但又不想工作所致。什麼環境造就什麼管理員。

當選後的終生制便產生了這班懶惰的管理員,如果我們設定為半年內至少平均1個管理記錄,他們為了達標便會變得積極,這未嘗是一件壞事。

另外還給出一個正面訊息,就是要認正看待這一職務,不要當作兒戲,不要忘記為何社群當初要選你,社群當初選你並不是希望見到你一年只用個2、3次,還要大條目道理說這也是幫其他管理員省下2、3次的工作。

時常強調服務會員的管理員,有興趣看以上哪一位管理員以尊重會員及其共識出發,轉投支持票。--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2:16 (UTC)

  1. 半年內至少平均1個管理記錄,否則自動撤職或強制重選(如想拿回管理權)
  2. 半年內至少平均0.5個管理記錄,......
  3. 半年內至少平均0.25個管理記錄,......

大概是這樣。--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2:16 (UTC)

會員?維基百科又不是什麼協會,哪來的會員?這裏只有擁有各種不同權限的用戶,其中擁有權限較多的一類用戶叫做管理員。申請管理員不是申請職位,只是申請更多的網站權限,以方便受信用戶作更多的事情,wikiwiki而已。大家在這裏是平等的,請記住這一點。如果是為了激勵管理員,我想會有其他的辦法(例如分組負責,但是這一點可能會被人認為妨礙了自由精神,或者藉助於技術方面,節省維護成本,但是這需要有人貢獻時間和代碼),而不應該用這種釜底抽薪的招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9日 (四) 12:41 (UTC)
網上論壇也不是協會,請問用戶是不是又不能稱做「會員」?維基百科也不是百科全「書」,請問是否當初也不應稱做百科全「書」?我覺得你太執於人家的一詞,這兒會員的意思便是指只有一般權限的用戶,他究竟說用戶還是會員也不會影響你對理據的理解。還有如果寫得太差的作品會被你們刪除,做得太差的管理員為何就不能撤權呢?我覺得管理員看得「撤權」太負面和太抗拒,撤權不是對你一種侮辱,既然你說這裏人人平等,撤權怎會是不尊重呢?只是說你可能暫時不適合做管理員,做回一名用戶也是一樣可以繼續貢獻,人人平等吧,你將來雄心壯志,想再管理維基,隨時歡迎再申請做管理員。—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16:10 (UTC)
今天我看完這討論,對管理員及行政員官官相衛感到失望,他們已經想與老大哥一樣,將這個權力維持無限期,連死後都要被「歌頌」,讓我們的升斗市民抓管理員的錯也不行。他們在Skype創立一個小圈子,使管理員言行幾乎一致。我們有證據相信,假如其中一名管理員犯錯,他們試圖以集體利益來推卸責任。正如唐英年對於決定包機到泰國接濟香港人一樣,稱是集體決定。
他們覺得只需要每個人使用一次權限就可,其餘時間只管自己的工作、娛樂,根據都沒認真做好維基大小事情,我之前看過某些MediaWiki的頁面,仍有極少數內容仍未翻譯好。連後勤性工作的管不好,又怎樣管好前線的工作。正如Pokka所說「看來這種精神只有管理員才能明白」,那即是說維基精神根據各人不同喜好有不同,也即是說有不同演譯方式,然而一個普通參加者與管理員方向不同,自然產生衝突。
我們從這句中看到「他對維基政策的瞭解和他的知識,就算一年只用個2、3次,也就是幫其他管理員省下2、3次的工作,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妥」他們是官官相衛。現在他們被一些人說他們壞話,他們開始害怕,於是試圖修訂對他們有利的方案,除了讓普通維基人上位無期外,更讓他們證穩一席。
現在更有中文維基計劃的管理員參與元維基行政員選舉,既然連中文維基人不滿意的話,有何理由投支持票?還以將支持票改回反對票更好。
其實管理員只怕一樣事情,當他們外行回歸後,打開中文維基百科時,發覺「為什麼沒有管理員權限」。然後重新選舉,新的維基人投下反對票。正因為這樣,恐怕中文維基社群都出現派系鬥爭了。
各位管理員神仙,如果有一些事管不好的話,隨時出現孫悟空大罵天宮,如果不想出現大罵天宮的話,就應該在事情發生前阻止漏洞。--203.218.136.103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1:59 (UTC)

管理員都是用戶啦。我覺得每人對如何供獻維基的定義不一,不能說某某管理員要在限時刪除X條條目。(刪除主義?)--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2:38 (UTC)

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管理員要限定完成某數量的編輯和管理的工作呢? 管理員也是用戶,用戶不編輯一段時間就不能編輯或供獻維基。我覺得這個想法是頗有趣。依照你的邏輯若某用戶沒有編輯維基,那麼他們的用戶就要刪去了嗎?--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4:33 (UTC)

贊同石的想法
另外回覆pokka:
  1. 、所以管理員不是社群的一部分?管理員不是自動確定用戶?乾脆你提議以後任何投票管理員都不算數好了。社群共識如何,因為參與討論的人數不多我不敢確定,總之我只是代表我個人發言,不敢像你一樣把自己的意見當作社群共識。
  2. 如果覺得目前罷免的門檻太高(我個人也覺得太高,我覺得50%作為罷免門檻最適合),請提議修改目前的罷免規則。
  3. steward和管理員是不同的東西。那是定期選的。
  4. 英文維基的49次裏面,雖然多數是因為用傀儡帳戶等等的違反方針而除權,但其中也包含了過久未編輯有安全考量而除權的(他們沒有半年不活躍解任這個規定),所以你用49比0是錯誤的,應該是49:17。這17位還不包括主動請辭而解職的8位在內。
  5. 鐵飯碗?當管理員有錢拿能當飯吃嗎?也許換個比喻會更好。
  6. 當初有人也許不為了一年2、3次而選一個人作管理員(這要看每個人差異,我個人是否選一個人是看一個人是否可信任而不是看未來會作多少編輯),但不代表我們要有必要為了不知為何的目的,花時間精力去取消這二、三次可能的貢獻。這跟我們花時間去把所有過去一年沒編輯的帳戶都刪掉一樣沒意義。--ffaarr (talk) 2009年2月20日 (五) 04:40 (UTC)
回覆巧克力糖:
  1. 我覺得條目內容太糟刪是合理的,同樣地管理員違反規定亂用權力被罷免也是合理的。但你覺得一個條目,應該因為一年只有被1、2次修改維護,就讓那個條目就自動被刪掉嗎?同樣地,管理員為何需要這樣嗎?
  2. 是否「暫時不適合做管理員」也許見仁見智,我還是想知道為何權限少用的人就一定不適合呢?對維基百科有什麼害處嗎?
  3. 不是說不能撒權,而是對維基百科沒什麼幫助的撒權規則我不支持,規定愈多只會讓更少人想選管理員來作管理工作,而不是更多。--ffaarr (talk) 2009年2月20日 (五) 04:40 (UTC)
回覆203.218.136.103
  1. 看到「連死後都要被歌頌」二字我只能苦笑了,明明是常常被罵的機會比較多。
  2. 你覺得mediawiki沒作好,請出來參選管理員並把它作好,大家會很感激你。要不然明確指出問題在那裏在互助客棧提出來也是功德一件。
  3. 被罵是正常的,簡單地說,要當管理員就請先作好被罵的準備。如有事不滿不能表達的網站才更糟糕。--ffaarr (talk) 2009年2月20日 (五) 04:40 (UTC)

這樣討論下去也沒有實質性的進展,要麼直接像之前patrol以及rollback權限一樣投票吧。讓大家都參與討論,同樣可以分成幾個議題.

  1. 是否需要修改現有管理員罷免程序 (行政員)
  2. 如果需要,怎麼修改(比如罷免標準,罷免投票的比例等)

--loihsin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8:42 (UTC)

其實看完上面的討論,我很奇怪,亦像ffaarr一樣不免苦笑了一下。我奇怪是,上面明明有管理員站出來支持這個議案,但我就隻字不見。如果我們早就討論好,怎麼會有人支持???? 個人在上面也是表明反對的,幸而無被人拉出批罵,我至今無改變我反對的立場,我亦不見得如此大費周章的事對維基究竟有甚麼好處。其實我已不是第一次說,維基中管理員並非甚麼有特權的人士,跟每一個用戶也是一樣,因為每一位用戶也有責任去維護這一個網站,每一位用戶也是這網站的管理員,一如當初。管理員只是一群被社群相信且願意承擔更多義務工作的人,沒什麼大不了。既如此,還有必要大費周章去幹這事嗎?只是個人對不活躍定義的修改,是中立的。—J.Wong 2009年2月21日 (六) 04:24 (UTC)

最近User:Ran被解除了管理員權限,原因是長期沒有活動。但是檢查全域貢獻,發現他在英文版最近一次編輯在2010年10月,而帳戶SUL掛鈎,因而擔心有安全隱患不成立。所以理應將長期沒有活動的範圍擴大至維基媒體項目中所有已經整合的帳戶。請社群討論。--達師147228 2010年12月4日 (六) 09:52 (UTC)

這應該取決於中文維基的編輯記錄,因為他是中文維基管理員,而非全域管理員。況且「對用戶頁或用戶對話頁的編輯不計入在內」。—ATRTC 2010年12月4日 (六) 10:06 (UTC)
那這也應該重新討論。--達師147228 2010年12月5日 (日) 13:56 (UTC)
支持達師的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2月6日 (一) 03:01 (UTC)
搞笑嘛—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0年12月6日 (一) 10:41 (UTC)
行為藝術是也。-- 同舟 (留言) 2010年12月6日 (一) 10: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