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地區簡稱華中,也稱「中國中部地區」,中國傳統地理大區之一。
在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般華中地區指長江流域的七省四市(直轄市),而國民政府並無華東地區一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定義的華中地區與國民政府的劃分有所不同,且新增了華東地區,划走了一些省市。
華中地區常與華南地區合稱中南地區。此外還有中國中部經濟區,這是一個經濟地理概念,該經濟區是中國東部經濟區之後中國經濟的第二梯隊。
1 基於台海現狀,台灣地區(含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太平島、中灘、中洲礁等地)實際仍由中華民國政府管轄。涉及一個中國的議題,詳見臺灣問題;關於涉及台灣離島的相關爭議,詳見福建省 (中華民國)、高雄旗津區中興里。涉及南沙群島主權爭議的內容,詳見南海爭端。
1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之時台灣仍為日本屬土,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中華民國接收並統治至今,詳見臺灣光復、臺灣問題。
2 即原外蒙古地區;1946年起蒙古已成為受國際普遍承認之獨立主權國家,2012年5月中華民國政府發佈之新聞稿重申蒙古並非憲法「固有之疆域」;1921年蒙古恢復獨立的同時,唐努烏梁海地區大部獨立為唐努-圖瓦,1944年被蘇聯吞併,蘇聯解體後圖瓦成為俄羅斯聯邦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