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錫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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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錫永(1881年—?)字仲言浙江吳興人,清朝軍事人物,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

清朝光緒七年(1881年),吳錫永生於浙江吳興。早年入南洋武備學堂,1898年11月被浙江巡撫派赴日本,入日本陸軍士官學校中華隊第一期步兵科,曾為日本近衛步兵第四聯隊見習士官,1902年3月畢業。[1]

歸國後,吳錫永曆任兩江標統、候選道。1906年,參加清朝新軍秋操。此後,擔任駐南京陸軍第九鎮徐紹楨任統制)第十八協協統。後來,應兩廣總督德壽的邀請,調充廣東武備學堂教習、督練公所參謀處總辦、道員、參議官。1910年,因廣州新軍起義,吳錫永處事不當,遭降一級。1911年4月黃花崗起義後,吳錫永清理戰場,左腿被殘留的炸彈炸傷。同年8月7日,充督練公所軍事參議官,並賞給陸軍協都統銜。[1]

中華民國成立後,吳錫永從軍界退出,此後歷任北京政府財政部秘書,山東捲菸特稅局局長。1929年6月12日,吳錫永出任上海財政局局長。1929年7月,上海市公債籌備委員會成立,吳錫永兼任委員。1930年,接替陳其采兼任江海關監督。1931年3月27日,任國民政府主計處秘書。[1]

抗日戰爭爆發後,吳錫永投向日本方面,任財政部秘書長。1940年3月30日,任華北政務委員會財政總署署長,10月2日代理財政總署督辦。1944年,吳錫永調任華北政務委員會經濟總署署長。抗日戰爭勝利後,吳錫永被列為漢奸[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