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定之,字主靜,初名延永靖,以《春秋》考中明朝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舉人,平定延氏五世祖。
成化五年(1469年),延定之擔任山西寧州知州,辦事幹練,修築城池作保障,讓邊民依賴;十七年(1481年),調任山東曹州,謁見魯莊王朱陽鑄,魯莊王寫下序《廉勤》嘉獎他,九年內考教化人民,晉階奉直大夫、協王庶尹,入祀鄉賢,名宦二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