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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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至發(1573年—1642年),對鵠憲松山東濟南府淄川縣(今屬淄博市)人。明朝大臣、內閣首輔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歷知玉田遵化。後授南京禮部主事,改雲南道御史,四十二年巡按河南,四十六年正月巡視京通二倉。時三黨方盛,張至發屬齊黨,力排東林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稱病歸里。

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十一月掌河南道印。崇禎五年(1632年)擔任順天府丞、光祿寺卿,遷刑部右侍郎崇禎八年(1635年)以禮部侍郎東閣大學士內閣參預機務。歷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戶部尚書等,崇禎十年(1637年)升任首輔。時受李自成農民軍打擊,明朝已近滅亡,至發為政維持而已,無大作為,崇禎十一年(1638年)正月,因大力歌頌溫體仁「孤執、不欺」[1],被日講官吳偉業上〈劾元臣疏〉彈劾,[2]後因內閣中書黃應恩接受賄賂牽連,「回籍調理」,時人譏為「遵旨患病」[3]崇禎十四年(1641年)重啟詔用,力辭不就。次年卒於家。

身後

朝廷追加太子太傅,贈少保

家族

有子張泰象。

參考書目

  1. ^ 《明史·張至發傳》:「至發怒,兩疏詆道周,而極頌體仁孤執不欺。」
  2. ^ 《崇禎實錄》,卷十一
  3. ^ 錢基博修訂,《明鑑》,卷十六
  • 《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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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王國禎
明朝遵化縣知縣
1607年-?年
繼任:
謝陞
前任:
劉志選
明朝順天府府丞
1632年-崇禎年間
繼任:
孫傳庭
前任:
溫體仁
明朝內閣首輔
1637年-1638年
繼任:
孔貞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