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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遇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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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遇知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陝西漢中府洋縣
字號字仲之,號篔谷
出生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正月初二日
逝世崇禎十七年(1644年)
配偶娶王氏
親屬曾祖李應春,祖父李嘉會,父李友竹,母劉氏
出身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遇知(1583年—1644年),字仲之,號篢谷陝西漢中府洋縣人,民籍,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陝西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一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工部觀政,授直隸大名府東明縣知縣[1]。天啟元年(1621年)九月升兵科給事中,五年(1625年)十二月被江西道御史盧承欽彈劾插身門戶,薦舉匪類,獻媚東林,被削籍為民,追奪誥命。崇禎元年(1628年)復官,歷任太常寺少卿、南京大理寺卿、南京吏部尚書。十六年(1643年)官吏部尚書,十七年(1644年)因病免職。李自成破北京,李遇知被拷打,出銀四萬六千兩,夾死[2]

家族

曾祖李應春,庠生贈吏部司務;祖父李嘉會;父李友竹,廩生封文林郎東明知縣;母劉氏。具慶下。弟李達知(庠生)、李迥知。子李百齡、李千齡。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詩經》,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癸未正月初二日生,行一,曾祖李應春,庠生□吏部司務;祖李嘉會;父李友竹,廩生封文林郎東明知縣;母劉氏。具慶下,妻王氏。弟達知(庠生);迥知,子百齡;千齡。由學生中式己酉鄉試三十三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七十一名。工部觀政,授直隸大名府東明縣知縣。
  2. ^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李遇知,陝西籍,四川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進士,官吏部尚書。大事紀云:遇知夾二夾一;退,出銀四萬六千兩,夾死。
官銜
前任:
裴棟
明朝東明縣知縣
1611年-1616年
繼任:
張紹簡
前任:
涂國鼎
南京吏部尚書
1642年-1643年
繼任:
史可法
(署)
前任:
鄭三俊
明朝吏部尚書
1643年-1644年
繼任:
鞏阿岱
清朝吏部滿尚書
繼任:
張慎言
南明吏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