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倩
李長倩(1588年—1646年),字維曼,號瞻麓,南直隸揚州府高郵州興化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長倩是隆慶年間內閣首輔李春芳曾孫,李茂才孫,李思敬子,李思誠從子。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十年(1637年)授浙江歸安縣知縣,升江西按察司副使,調福建按察司副使。
弘光元年(1645年)閏六月與福建三司官員迎立隆武帝[1],任戶部尚書[2]。
參考
- ^ 《思文大紀·卷一》:閏六月初二日,福建布、按、都三司、左布政司周汝璣、參議傅雲龍、張文輝、副使僉事柴世珽、陸懷玉、李長倩、羅萬爵、張夬、劉柱國、張晉徵、王芋、都司陳績、郭軻、楊陞誠具箋迎賀。
- ^ 《明季遺聞·卷四》:乙酉五月,清兵渡江,南都弗守,總兵官鄭鴻逵、鄭彩撤師回閩。會唐王從河南來,奉之俱南,至福州,與福建巡撫張肯堂、巡按御史吳春枝、禮部尚書黃道周、南安伯鄭芝龍等共會議,立唐王為監國。王,太祖後也,封南陽。初以父夭,失愛於祖,兩叔謀奪嫡,未得請名。及祖端王薨,守道陳奇瑜、知府王之柱為之請嗣。後以統兵勤王,擅離南陽,錮高牆。會赦出。性率直,喜詩書,手草傳檄,灑灑數千言。鴻逵請正位;不然,無以壓眾心而杜後起。芝龍意別有在,固爭以為不可。諸大臣多言監國名正,出關尺寸,建號未遲;而李長倩有「急出關、緩正位,示監國無富天下心」一疏,不報。擁入者艷翊戴功,不數日,即定議,即帝位於福州。時閨六月十五日也。
是日郊天,大風震起,拔木揚沙。及駕回宮,尚寶司卿坐馬忽驚躍起,玉璽墜地,損其一角。人咸異之。改福州為天興府,以布政司為大內。大赦,改元隆武。封鄭芝龍為平虜侯、鄭鴻逵為定虜侯、鄭芝豹為澄濟伯、鄭彩為永勝伯。設六部九卿:以張肯堂為吏部尚書,李長倩為戶部尚書,曹學佺為禮部尚書,吳春枝為兵部尚書,周應期為刑部尚書,鄭瑄為工部尚書,馬思理為通政使,鄭廣英為錦衣衛都督。以天、建、延、興四府為上游,汀、邵、漳、泉四府為下游,各設撫按。縣升府、府升道,道轉內卿,一命以上,咸與寵錫。於是敷求耆碩,起蔣德璟、黃景昉、黃道周、蘇觀生、何楷、陳洪謐、林欲楫、朱繼祚、黃鳴俊,皆為大學士。改庶吉士為庶萃士,命觀生主之,以招選賢才。又起曾櫻、何吾騶、郭維經、葉廷桂,以次至,皆入閣辦事。其遠不能至者,如王應熊、楊廷麟等,僅列其名。閣臣至三十餘人。然俱閒無事,不令票旨,皆隆武親為之。德璟、景昉、欲揖皆力疏辭,行人以死請,乃至。德璟陛見,首以清屯練軍告,然竟築舍不成。
- 《興化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