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以曦
生平
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清朝順治初授蘇州府推官,降謫,起補博興縣知縣。性行篤實,引疾家居。恤窮急病,唯恐後。數捐貲爲友娶妻,爲鄰償債。康熙二十八年入祀鄉賢[1]。
參考文獻
- ^ 《岳州府志》
- 《湖廣通志》
- 《臨湘縣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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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實 明朝知縣 |
清朝長洲縣知縣 1645年-1646年 |
繼任: 田本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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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清朝順治初授蘇州府推官,降謫,起補博興縣知縣。性行篤實,引疾家居。恤窮急病,唯恐後。數捐貲爲友娶妻,爲鄰償債。康熙二十八年入祀鄉賢[1]。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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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實 明朝知縣 |
清朝長洲縣知縣 1645年-1646年 |
繼任: 田本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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