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以曦
生平
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清朝顺治初授苏州府推官,降谪,起补博兴县知县。性行笃实,引疾家居。恤穷急病,唯恐后。数捐赀为友娶妻,为邻偿债。康熙二十八年入祀乡贤[1]。
参考文献
- ^ 《岳州府志》
- 《湖广通志》
- 《临湘县志》
官衔 | ||
---|---|---|
前任: 李实 明朝知县 |
清朝长洲县知县 1645年-1646年 |
继任: 田本沛 |
|
|
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清朝顺治初授苏州府推官,降谪,起补博兴县知县。性行笃实,引疾家居。恤穷急病,唯恐后。数捐赀为友娶妻,为邻偿债。康熙二十八年入祀乡贤[1]。
官衔 | ||
---|---|---|
前任: 李实 明朝知县 |
清朝长洲县知县 1645年-1646年 |
继任: 田本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