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洪文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洪文衡(1560年—1621年),字平叔[1],直隸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七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吏部考功司主事,引疾歸。起補南京工部郎中,進太常寺卿。

參考

  1. ^ 《徽州府志》:洪文衡,字平叔,(歙)桂林人。萬曆己丑進士,授戶部主事。帝將封皇長子為王,抗疏爭之。改禮部,與郎中何喬遠善。喬遠以詿誤被謫,文衡義不獨留,時已遷吏部,竟引疾去。後改南工部,歷郎中,按舊章,杜中貴橫索,冗費節省為多。晉光祿少卿,疏請節浮費,帝為停景命殿齋醮。改太常,時中外競請起廢,率報寢,至是特起顧憲成而朝貴憚其登用,御史徐兆魁首攻之,文衡抗章申雪。尋進大理少卿,以憂歸。光宗立,起太常卿,至則光宗已崩,議升祔,文衡請祧睿宗,疏格不行,未幾卒,贈工部右侍郎,賜葬祭,蔭一子入監。文衡天性孝友,居喪不御酒肉,不入內者三年。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二》,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