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
用途 | 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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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啟用日期 | 1953年7月15日 |
形式 | 紅底,左上角維持紅色五角星和錘子與鐮刀的圖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綠二色的橫條。三色的比例為8:1:3。綠色象徵溫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純潔。 |
反面旗幟 | |
比例 | 1:2 |
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俄語:Флаг Литовской ССР;立陶宛語:Lietuvos TSR vėliava)是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國旗。最後一個版本啟用於1953年7月15日。
立蘇戰爭期間,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以紅旗為國旗,後來也被立陶宛-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所用。
當1940年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作為蘇聯加盟共和國再度建立以後,最初的國旗左上角為紅色五角星和錘子與鐮刀,上方以無襯線體書有LIETUVOS TSR(共和國的立陶宛語縮寫)。第二個版本為三色旗樣式,基於蘇聯國旗,左上角維持紅色五角星和錘子與鐮刀的圖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綠二色的橫條。三色的比例為8:1:3。綠色象徵溫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純潔。
1989年3月20日,立陶宛從蘇聯獨立,恢復使用三色旗。目前,立陶宛當局視蘇聯時期為亡國時期,故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在立陶宛境內被禁止公開展示,同時被禁止的還有蘇聯國旗、紅色五角星及錘子與鐮刀等標誌。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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