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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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傳統街道

定義

街道(英語:Street),為「街」與「道」的合稱[註 1],是道路的一種,但重點指城鎮中的道路,[註 2]街道的特點是兩邊有連續的建築物。

特點

多設置在人流與經濟略有小發達的中小型城鎮,行人與行車多共用同一條道路,最多會劃設雙向通行分道線,部分街道則沒有劃設雙向分行線。

依城鎮原屬縣級城市或市級城市,街道規格有所差異,縣級城市街道大多無分開行人或行車分道的分行區劃,而房屋幾乎臨路而建,行人與行車較常共用通行。市級城市的街道僅有商貿交流較發達的路段,有規劃行人與行車分道而行的道路區劃,而房屋建築也會注重行人與行車通勤需求做規劃考量,而人流或車流較不頻繁的街道仍保持臨路而建習慣。

隨着經濟發達成長,選擇以兩輪的機車或四輪的汽車代步的人數大幅增長,街道原有為行人與行車通行同時需求難以應對行車通行需求過度擠兌行人通行需求,衍生出許多交通需求失衡問題。

其他

香港常見道路名多以「街」、「道」結尾,而中國大陸道路名多以「路」、「大道」結尾,「街」、「巷」、「里」、「弄」、「道」則較少見或是地域性常見。

規劃學領域,街道也被看做建築圍合中的一個負空間。[來源請求]

註釋

  1. ^ 漢語意境中,人口稠密區中有建築連片區的道路,不論其主要功能是什麼,都可以被認為是街道。對於具有良好基礎設施與娛樂休閒功能的道路,即使兩邊沒有連片建築設施,也被認為是街道。
  2. ^ 對以車輛通行為主的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很少稱作街道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