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嘉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馮嘉會(?—1627年),字文亨,號履亨直隸河間府河間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順天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1],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歴官華陰縣冠縣知縣,三十五年擢授監察御史。三十八年奉命巡按山東,奏劾東昌府通判柯時遇侵欺稅銀千餘兩,追贓遣戍。改山西道御史,四十七年升太僕寺少卿[2]

熹宗即位,天啟元年改任大理寺右少卿,同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兼督軍務。蔭子映鸞入國子監讀書。四年改宣大總督,六年入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協理京營戎政[3],疏陳戎政要務八條[4],尋加兵部尚書。七年三月,以滇南大捷,加太子太師,尋卒,贈少師[5]。崇禎時定為閹黨「逆案」成員[6]

參考文獻

  1.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2. ^ 萬曆四十七年八月,升戶科都給事中官應震為太常寺少卿,御史馮嘉會為太僕寺少卿,李徵儀為大理寺左寺丞。
  3. ^ 天啟六年正月甲子,升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李思誠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工部左侍郎董可威為工部尚書,宣大總督馮嘉會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協理京營戎政。命協理京營戎政兵部右侍郎馮嘉會作速到任。
  4. ^ 天啟六年三月,協理京營侍郎馮嘉會疏陳戎政要務:一實操練、一練選壯、一查軍籍、一嚴城守、一除戎器、一習火器、一演車營、一簡標兵,下所司知之。
  5. ^ 天啟七年五月,贈原任太子太師兵部尚書馮嘉會為少師,蔭一子中書舍人,祭葬如例。
  6.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