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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國際象棋拳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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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人:—天上的雲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3月9日 (二) 16:01 (UTC)[回覆]

關於我做的修改的一些說明

在我修改之前的這個規則中,如果一個選手在拳擊的回合中被擊倒,那麼他只是輸掉這一局拳擊,而不是輸掉整個比賽。而在官方網站[2]上寫到「The contest is decided by: checkmate (chess round), exceeding the time limit (chess round), retirement of an opponent (chess or boxing round), KO (boxing round), or referee decision (boxing round). 」也就是說,一旦發生KO,整個比賽就結束了。事實上,這個規則其實也比之前條目中表述的規則要人性化許多。讓一個被打得站不起來的人去下象棋,下完4分鐘的象棋又要和同一個擊倒他的對手再來一局拳擊,怎麼想也是非常殘忍的,不可能出現在現實世界的體育之中。

至於我去掉的「賽事技巧」那一段,想像你棋藝非常好,而隊手旗下的很爛,(比如泰森)。第一回合是棋賽,你再強也不可能在4分鐘(每人2分鐘,10秒鐘走一步的話,也就是12步)內將死他,然後進入3分鐘的拳賽,你有信心不被他KO嗎?所以說「因此身為一位國際象棋拳擊手並不必要是善於拳擊」是不合適的。 —A02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08:3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