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24年中國海警仁愛礁登船事件
2024年中國海警仁愛礁登船事件曾於2024年6月27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畫面中的「斧頭」真的是自拍杆嗎
「中國警方在線」在微博上稱疑似斧頭的物品其實是自拍杆,可以相信嗎,還是任為他在玩梗?--苞米(☎)💴 2024年6月22日 (六) 03:35 (UTC)
- 「中國警方在線」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官方號,和海警完全不是一個單位,不能作為可靠的事實來源。--El Rus(留言) 2024年6月22日 (六) 09:50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 自新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頒佈後,哪次事件是中國海警首次登臨外軍船隻的事件?
- 2024年中國海警仁愛礁登船事件條目由Dan3031949(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Dan3031949(討論 | 貢獻),屬於「news」類型,提名於2024年6月19日 18:59 (UTC)。
- 條目基本由我本人在5小時內編寫完成,事件背景與過程已經沒有爭議,並記錄了各方對此事做出的反應。還添加了許多菲國拍攝的照片 --El Rus(留言) 2024年6月19日 (三) 18:59 (UTC)
- (!)意見,需要增加非中國的新聞報道引用,另外部分單詞沒有字詞轉換--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20日 (四) 04:04 (UTC)
- (:)回應,全篇只有3個來源來自於中國方面,被引用4次,且基本只在「各方反應」的中國反應部分引用。菲律賓媒體(主要是GMA NEWS和ABS-CBN News,這兩個媒體在6月18日的新聞發佈會和6月19日菲軍總參謀長慰問斷指士兵時候都是跟隊採訪的)與官方的說法引用了13次而關於事件發生的過程更是幾乎全部引用菲律賓方面說法和菲律賓公佈的視頻,所以我不是很明白你「需要增加非中國的新聞報道引用」什麼意思。至於字詞轉換的問題,本文對於一些外國機構名稱和地名已經進行字詞轉換,我不認為還存在別的字詞需要轉換。-- El Rus(留言) 2024年6月20日 (四) 04:35 (UTC)
- 臺灣不用「視頻」一説,我已經代為更改。另外一個問題是,諸如CNN等國際媒體的報導不應該被忽略,而YouTube來源應該儘量換成更可靠的來源,比如ABS-CBN,官網在這裏。--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20日 (四) 07:51 (UTC)
- (:)回應:
- 感謝對於「視頻」一詞的改正。
- 我之所以沒有引用CNN等國際媒體的報導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關於衝突期間客觀事實的陳述均是引用於我上面提到的菲律賓媒體的原文中早已經提過的第二手消息,其餘國際媒體的文章只是在敘述菲律賓媒體描述的事實以外提供了一些新的「觀點」。根據WP:NEWSORG:"新聞來源通常包含事實內容和觀點內容。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混有較多評論的報道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既然「事實內容」全部是引述自菲律賓媒體,而「觀點內容」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故此完全沒有引用的必要,只需引用消息源頭的菲律賓媒體文章即可。
- 至於去到ABS-CBN官網一說,YouTube的視頻也是由ABS-CBN官方發佈的新聞發佈會錄像,而文章本身並不如完整的錄像表述的足夠全面。因此我決定將官網新聞連結添加,但不會刪除YouTube視頻連結,使讀者可以通過文字與錄像進行對照--El Rus(留言) 2024年6月20日 (四) 08:26 (UTC)
- (+)支持--苞米(☎)💴 2024年6月20日 (四) 08:05 (UTC)
- (+)支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6月20日 (四) 14:20 (UTC)
- 菲律賓政府是否擁有自己發佈的聲明的版權?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1日 (五) 22:48 (UTC)
- 發佈的東西屬於公有領域,維基共享里的Template:PD-PhilGovDoc有所提及。El Rus(留言) 2024年6月22日 (六) 09:56 (UTC)
- (+)支持--Benho7599 | Talk 2024年6月23日 (日) 04:17 (UTC)
- (+)支持----FradonStar|八閩風雲 2024年6月23日 (日) 11: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