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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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话
金门话(Kim-mn̂g-uē)
母语国家和地区 中华民国
区域 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母语使用人数
57,000人 (2010年)[1]
语系
文字台闽汉字
罗马字白话字台罗字拼写系统
官方地位
作为官方语言 中华民国金门县
承认少数语言 中华民国金门县法定辖内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之一[2]
管理机构 中华民国文化部[3]
金门县县徽 金门县教育处
语言代码
ISO 639-3

金门话闽南语金門話白话字Kim-mn̂g-ōe台罗Kim-mn̂g-uē),又称金门闽南语金门闽南话,是通行于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闽南语,为同安话之次方言[4]

中华民国文化部在2023年修正的《国家语言发展报告》中将金门话列在“台语(亦称闽南语、河洛语、福佬语、holo语、台湾话、台湾闽南语)”段落[5]

词汇

金门话所使用的词汇与同安话相同,个别词汇有别于受过日本语影响的台湾话,如台湾话称摩托车为“ōtobai”(オートバイ)(Autobike)。而金门闽南语则照华语的字面发音,读作“mô͘-thok-chhia”。在使用量词中,金门话最特殊的是同安话的“一欉”,而不是闽南语多数方言所使用的“枝”[6]

参考文献

  1. ^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统计结果提要分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民国89年(2000年)3月31日立法
  3. ^ 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二條. [2019-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4. ^ 马重奇,林玉山主编. 海峡两岸语言及辞书研究.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3.11: 268–269. ISBN 978-7-211-06820-3. 
  5. ^ 國家語言發展報告. 台北市: 中华民国文化部. 2022-03-06: 10 [2023-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6). 金门和澎湖二岛县居民所使用的语言多为台语。从语言系属分类而言,“金门”与“澎湖”主要讲的是泉州腔的台语,又因该地区自古隶属于同安县,因此在口音上亦近似于同安腔,经过时间的淬炼,金门腔的台语已自成一格,成为“泉州腔与同安腔混和系统”,然若从语言系属分类看,此两地的台语音韵与其他区域之台语音韵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其本质上概皆属于台语的分类系统。 
  6. ^ 甘于恩著. 南方语言学 2014.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5.01: 86. ISBN 978-7-5668-1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