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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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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提名(dual candidacy,或称“重复登记(提名)”)设定,即候选人同时参选单一选区及名列政党比例代表名单,一旦在单一选区获胜,就从政党比例代表名单中剔除、顺位递补;若落选可依政党得票分配席次“败部复活”。不论德国式的联立制[1]日本式的并立制,均有这项制度存在。

日本

日本则多了“惜败率惜敗率的运用[2],其公式:该单一选区落选者得票数除以该单一选区当选者得票数。政党可将不同单一选区候选人在名单中排同一优先顺位,以单一选区落选但惜败率高者取得席次。[3]2000年起的众议院选举规定如果低于有效票数10%,为选举保证金归还的门槛,将宣布直接落选,无法复活当选。如果因为提名人数过少致席位全满也会根据席次分配方法分配给其他政党。

其他

2017年德国联邦议院选举220号选区选票示例,票中区域与比例代表的相同政党会对齐,左边的候选人如果落选,可能会因为右边的所属政党表现亮眼而复活当选

德国也采用双重提名制度,只不过会按顺序排,每个候选人数字都不同,另外因为选制为联立制,地方选区和比例代表当选议席相扣,使用双重提名可缩小政党内部关系紧张情形。[注 1]德国的赫尔穆特·科尔汉斯-迪特里希·根舍也曾透过这项机制复活当选。

目前中华民国是少数采取并立制却无双重提名的国家[注 2][3]

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 多余选票:此情形在日本2005年、2009年和2017年的众议院发生过。当时作法则根据席次计算方法分配给其他政党。
  • 由于政党可选择是否以相同的顺序放置重复的候选人,因此经常看到政党避免以相同的顺序放置重复的候选人。
  • 不少原本在比例代表制的议员只要符合某次补选条件,便可能参与该补选,胜出后将自身议员身份由比例代表转到区域。
  • 地方没有名气的可能比地方呼声高的议员反而更容易复活当选。

另见

注释

  1. ^ 若是某政党于小选区所获席次愈多,愈不利于政党名单候选人,最极端的情形则会造成比例代表候选人通通落选,造成地方和比例选区的候选人意见相矛盾。双重提名可使原本比例选区可透过地方选区当选(名单剔除,跳到下一顺位),或原本地方选区可透过比例选区当选(地方选区过一定票数时复活当选)。
  2. ^ 韩国国会选举亦同,但自2012年起允许双重提名。

参考资料

  1. ^ 参考 加藤秀治郎‘日本の选挙―何を変えれば政治が変わるのか―’p106–107(2003年 中央公论新社) ISBN 4121016874
  2. ^ OECD诸国の国会议员1人当たりの人口、人口当たりの议员数(2011年) 2017年10月14日阅覧
  3. ^ 3.0 3.1 王业立; 苏子乔; 石鹏翔. 台、日、韓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 五南. 2018: 99–108. ISBN 9789571197678.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