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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Roughly the same/沙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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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认股权(英语:Employee stock option)是一种企业让员工可以以特定价格、在特定时间内购买自己公司股票权利[1]:464,是一种契约型态的员工福利。员工认股权凭证将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价结合,是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一种。因为实行上公司给予的员工认股权价格通常等于或稍低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若之后公司成长、股价上升,员工便可获利;股价上升越多收益越多[1]:464。员工认股权可使股东的利益与员工趋于一致,有利于激励员工致力提升公司绩效,并可吸引优秀员工长期留任[2]。员工认股权与一般的选择权不同,只能由员工或其遗产继承人行使,不得转让于他人[3]。员工认股权有可能冲击既有股东的利益,因此认股权凭证的发行、发行数量与时间都受到法律的高度规范[2]

与员工认股权相近的概念是2001年在日本建立的“新股预约权”(日语:新株予約権),其是“转换公司债”、“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与“认股选择权(Stock Option)”三种权利的结合[4]。新股预约权与服从制度不同,对受权利的人没有限制[1]:466。此外,近年来也出现了使用信托的股票期权制度(信托型股票期权)[5]

制度优点

除了基本的契约内容外,公司还可以透过设置“如果没达到某个股票价格就不能行使权利”或“如果股票价格在发行日期增加了两倍,则行使价格等条件会显著降低”等条件,降低员工选择权的成本,并增加选择权的激励效果。专家可能不同意对复杂条款的股票期权进行评估[1]:464

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股票期权将作为激励产生巨大影响[1]:464。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趋于下跌,受让人不仅不可以获得资本收益,而且还无法获得最初以现金支付的奖励[1]:465

现代的企业多以发行员工认股权奖酬员工,以确保劳方所拥有之私有资讯能存续于企业中,并为未来获利做出贡献,不致损害当期股东权益[6]

员工认股权的劣势

员工选择权的基本假设是建立在员工对公司之贡献能使公司之业绩成长,并使公司股价上涨之上。但是在现实中,员工的勤奋度与股价却不一定是完全挂勾的。一来,公司的股价还会受到许多与员工勤奋度无关的基本面影响,例如景气、国际情势等等。二来,公司中非利润部门的员工(如会计、人事、总务等)之业绩,如何成为股价上涨之因素亦难以不确定。员工选择权的制度可能会使员工也可能会太着重股价之上涨而追求企业之短期利益,损及企业之长期利益,并让董事员工得到过大地不当报酬[7]

2000年左右以来,由于投资人对高获利之公司之追求以及主管员工选择权的流行,美国上市公司的金融诈欺与账目造假的情形逐渐频繁。日本骏河台大学校长川村正幸日语川村正幸曾指出,企业可能会因为被巨额之认股权拖累而无法把盈余用在再投资上,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股份稀释,经理人会被倾向以盈余或尽量发行公司债融资,大量销除股。以高科技企业之巨额之认股选择权来说,员工认股权可能会造成往在被行使时,释出巨额股份至市场,使企业之盈余收回有困难,并有机会大幅拉低股价[7][8][9]

因此,若员工之贡献并未连结股价上涨,而其报酬又和股价连动之比例占相当高的话,员工认股权可能会形成反诱因。[7][10][11]:16, 20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1.5 伊藤邦雄. ゼミナール現代会計入門 第7版. 日本: 日本経済新闻出版社. 2008. ISBN 978-4532133511. 
  2. ^ 2.0 2.1 何謂員工認股選擇權?. 联晟法网. 2005-04-21 [2019-03-24] (中文(台湾)). 
  3. ^ 中华民国公司法第 167 条之 2 规定:“公司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得经董事会以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之决议,与员工签订认股权契约, 约定于一定期间内,员工得依约定价格认购特定数量之公司股份,订约后由公司发 给员工认股权凭证。员工取得认股权凭证,不得转让。但因继承者,不在此限。”
  4. ^ 蔡明娟. 認股權之研究—以日本新股預約權為中心 (硕士). 辅仁大学法律学研究所. 2012 [2019-03-24]. 
  5. ^ 「冷凍型」ストックオプション広がる. 日本経済新闻 电子版. [2018-09-27] (日语). 
  6. ^ 吕明哲. 員工認股權之獎酬意涵. 当代会计. 2010, 1 (11): 25-50. 
  7. ^ 7.0 7.1 7.2 川村正幸. ストック・オプション制度および株式消却制度の意義と評価. 旬刊商事法务. 2000-08-25, (1569): 28, 33. 
  8. ^ 金融詐欺與假帳頻繁. 工商时报 (台湾). 1998-12-10. 第五版.  转引自邱秋芳. 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 台湾证券交易所. [2019-03-17]. 
  9. ^ 黄惠娟. 芝加哥大學考察台灣EMBA市場需要付费订阅. 台湾: 商业周刊. 1999-07-22: 128 [2019-03-17]. 转引自邱秋芳. 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 台湾证券交易所. [2019-03-17]. 
  10. ^ 江头宪治郎. ストックオプション─賢い使い方. 企业会计. 1997, 49 (12): 5.  转引自邱秋芳. 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 台湾证券交易所. [2019-03-24]. 
  11. ^ 西尾幸夫. いわゆるストック・オプション制度導入の問題点. 法律时报. 1998, 70 (4).  转引自邱秋芳. 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 台湾证券交易所. [2019-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