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历
《太平天历》,太平天国之历法,由南王冯云山于狱中所创制。太平军于咸丰元年(1851年)闰八月一日攻克永安(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始正式建号改元。十月,颁订壬子二年之新历法,名曰“天历”,于永安正式颁行,开始实行于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丙申星期三,即清咸丰元年夏历十二月十四日乙未,西元1852年2月3日。[1]
咸丰二年实行的《太平天历》虽然数据不够准确,但颁行是对清朝正朔的公然否定,宣告与清朝朝廷彻底决裂,在太平天国早期的斗争中起了巨大的政治鼓动作用。
特征
其定一年为366天,单月31天,双月30天。[2]不设闰年,亦不置闰月、朔望,十二节放在各月之月首,十二气置于各月之月中,如以正月初一日为立春,十七日为雨水;二月初一日为惊蛰,十六日为春分。以后清明、芒种、立秋、寒露、大雪皆在单月初一日。谷雨、夏至、处暑、霜降、冬至皆在单月十七日。立夏、小暑、白露、立冬、小寒皆在双月初一日。小满、大暑、秋分、小雪、大寒皆在双月十六日。[来源请求]
用太平天国名号纪元,以天干地支纪年、月、日。但因以声音不雅[3],将“丑”、“卯”、“亥”改为“好”、“荣”、“开”。星期顺序仿西法,并删除旧历书上祸福吉凶宜忌等。
因此历实行时不知闰年之义,则每4年必有3日之差,故初定每40年1加,每月33日,取真福无边,有加无已之意。九年十月,洪仁玕始奏定四十年一斡旋,斡年每月28日,则40年中有30日之差,可以由此补足,周而复始。天历不阴不阳,萧一山认为天历在癸好三年二月初十以前,与阴历阳历完全相同。初十日错落一日之后,与阴历阳历则完全相异,其日期、干支、礼拜,都比阴历阳历提早一天。
参考文献
- ^ 罗尔纲. 太平天國史 卷三十二 志第十一 天历. 四 天历与夏历阳历对照及简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天历干支、星期提早一日,起于开始颁行天历那一天,所以本表天历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丙申立春星期三,就与清咸丰元年十二月十四日乙未、阳历一八五二年二月三日星期二对照排起。
- ^ 张德坚. 賊情彙纂.
- ^ 吴善中. 太平天國天曆干支、禮拜提前一天原因考. [2013-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9). 干支内名号,因以声音不雅,故为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