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礼
姜志礼,字立之,号同节,直隶丹阳(今江苏)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四年(1576年)中式丙子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进士,授建昌府、衢州府推官,入为大理寺评事;升任刑部员外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担任泉州府知府,升广东副使[1]。后进为山东右参政,分守登、莱;因反对福王封田,后降职为广西佥事。久之,迁江西参议。天启三年(1623年)由浙江副使,升任尚宝少卿,后再升为尚宝卿,拒绝迎合魏忠贤。后辞职,仍被削夺为民,追夺诰命[2]。崇祯初年(1628年)阉党被除,恢复官职[3]。
参考
-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姜志礼,字立之,号同节,丹阳人。万历己丑进士,知泉州府,以正人心,厚风俗为务。重伦常,崇节义,尊高年,尚有德,引多士,恤无告,严包籴,禁投献,剔衙蠹,惩总牙,给隶糈,时兵饷。民有不率者,从容教之,教之不驯,乃绳以法。万历三十五年秋地震,洛阳桥倾圮,大梁折入于海,故址渐湮。志礼采石,从海底结址二十三,葺旧址三十五,整补扶栏五百,增两翼镇风塔各一,折架重易,关楼亭榭一新。其他城堞坛壝,以次缮治。郡绅士颂述其政,曰《实政录》,黄汝良为序。入觐,擢广东宪副。去,民思其德,为建生祠于洛江之上。邑人何乔远为文记之。节《何镜山集》。参《河干集》。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1卷 ,3421
- ^ 《明史》(卷234):姜志礼 ,字立之,丹阳人。万历十七年进士。历建昌、衢州推官,入为大理评事。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间,一日毙十五人。积日而计,亦何纪极。又况海内小民,罹灾祲而转死沟壑,及为矿税所罗织、貂珰所攫噬、含冤毕命者,又复何限!乞亟为矜宥,勿久淹系,且尽除矿税,毋使宵人窃弄魁柄,贼虐烝黎。”不报。历刑部员外,出为泉州知府,迁广东副使,并有声。 进山东右参政,分守登、莱。福王封国河南,诏赐田二百万亩,跨山东、湖广境。既之国,遗中贵徐进督山东赋,势甚张。志礼抗疏曰:“臣所辖二郡,民不聊生,且与倭邻,不宜有藩府庄田以扰兹土也明甚。且自高皇帝迄今累十余世,封王子弟多矣,有赐田二万顷,延连数十郡者乎?继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倘比例以请,将予之乎,不予之乎?况国祚灵长,久且未艾。嗣是天家子姓,各援今日故事以请,臣恐方内土田,不足共诸藩分裂也。”帝大怒,贬三秩为广西佥事。久之,迁江西参议。 天启三年由浙江副使入为尚宝少卿,寻进卿。河南进玉玺,魏忠贤欲志礼疏献之。志礼不可。忠贤怒,今私人劾甚衰老,遂乞休。诏加太常少卿致仕,已而削夺。崇祯初,复官。 志礼性淳朴,所居多政绩,亦以行谊称于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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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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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应泰 |
泉州府知府 万历三十四年-万历三十九年 |
继任: 阳思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