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国桢
梅国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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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议大夫总督宣大山西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麻城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克生,号衡湘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
逝世 |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 |
亲属 | (从子)梅之焕 (六弟)梅国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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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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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国桢(1542年—1605年),字克生,号衡湘,湖广麻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梅国桢年少时雄杰自喜,擅长骑射。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任顺天府固安县知县,迁任御史。
万历二十年。宁夏降将哱拜父子反叛;他被任为监军御史,跟随明将魏学曾前往讨伐。官兵一再失利。他荐举李如松为提督,率领辽东、宣府、大同及山西各路援兵前往。魏学曾上书请求不让监军参与军机,梅国桢便上书劾魏学曾失职。后来官兵久战不胜,魏学曾由叶梦熊代之。梅国桢监督将士奋力征讨,并用离间计,使哱拜军队内乱。官兵乘机进袭,哱拜自缢死,其子降。梅国桢以功被提升为太仆少卿,次年任右副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后又调任兵部右侍郎,总督宣(宣府)、大(大同)、山西军务。
万历二十九年,以父死丁忧返乡,因哀伤过度,一病不起,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去世。《明史》有传。
著作
著有《梅司马遗文》、《燕台集》、《性理格言》等,其诗才华富赡,气概深沉,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含蓄深厚。
亲友
国祯与李贽友善,曾为《藏书》作序。李贽有《与梅衡湘》、《复梅客生》等书札。国桢女儿梅澹然曾拜李贽为师。从子梅之焕,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官至甘肃巡抚。
轶事
少司马梅衡湘初任官时,是固安县县令。固安县多出宦官,因此并不把一个小小的县令看在眼里,经常故意刁难,梅公却都能心平气和的从容应对。某次一位宦官送给梅公一副猪脚,目的是想要梅公为他讨债,于是梅公命人烹调猪脚,设宴款待宦官,并把欠钱的县民叫来官府,斥责他们欠钱不还。县民们却纷纷哭诉自己的贫穷,梅公大声怒骂说:“宦官大人好心借钱给你们,你们竟敢哭穷赖债,今天你们一定要还清所有债务,否则我就打死你们!”县民们都哭丧着脸离去。一旁观看的宦官不免有些心软,梅公察觉宦官态度软化,再度把欠钱的县民叫来,梅公皱着眉对他们说:“我也知道你们很穷,但是我实在出于无奈,现在为了偿清债务,只有卖掉你们的妻儿来还钱,但我也不忍心让你们骨肉骤然分离,所以特别再宽限一天,今夜就与妻子诀别吧,此生恐怕不能再相聚了。”县民们听了,忍不住痛哭失声,宦官也不禁掉泪,当场打消讨债的念头,并且把借条都撕毁。从此,其他的宦官索债也都从宽处理。[1]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七载其不满违约杀降,怨恨作诗之事[2]。卷二十三载万历二十九年进士黄建衷爱慕梅国桢之女梅澹然,却遭其骗走爱妾之事[3]。
参考文献
- ^ 智囊全集-538、梅国桢[永久失效链接],云端书籍宝库。
- ^ 《万历野获编·卷十七》:杀降 嘉靖丙辰,倭酋请降,时督帅为胡襄湣(宗宪),许以不死,已上疏于朝。既而有流言,谓贼首汪直、汪五峰者,与胡少保俱徽人,潜通重赂,贷其族诛。胡悸惧无策。赵文华正以少保视师,劝胡追还前疏,尽改其辞,汪酋辈遂俱授首。近年壬辰,宁夏之事亦然。初哱承恩受围既久,乃请降于监军御史梅衡湘(国桢),亦许贷其命,且授以官,承恩欣然,斩刘东阳诸叛贼以献。既而督臣叶龙潭(梦熊)愧功非己出,决策诛之,遂俘之朝,寸磔于市。梅恨甚,有诗曰: “弃甲抛戈满路旁,家家门外跪焚香。军门忽下坑降令,关市翻为劫夺场。计就平吴王浚老,谋成返晋介推藏。山中黄石休相问,已乞仙人辟谷方。”其怨悱可知矣。自古杀降必非阴福,然汪、哱之流毒南北,即戮之非过也。
- ^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三》:麻城人黄取吾(建衷),素负时名,早登公车,风流自命。时同邑梅衡湘司马长女,嫠居有才色。结庵事佛,颇于宗门有悟入处,即李卓吾所称澹然师者是也。黄心欲挑之,苦无计。其爱妾亦姝丽能文,乃使诡称弟子,学禅于澹然。稍久亦喜其慧黠,甚眷念之。因乘间渐以邪说进,且述厥夫殷勤意。澹然佯诺,谋于司马,姑勿露机,反更厚遇之,因令入司马家晤语。初亦伺司马他出始一来,既而习熟。司马忽戒远游之装,澹然与订期,俾弟子先至,而黄续赋多露可也。其妾甫及门,则女奴数辈竟拥香车入司马曲房,自是扃门不复出,而澹然亦不复再过其旧庵矣。黄羞赧不敢言,为乡里所诮。初以雉媒往,不特如皋空返,且并媒失之。黄后登辛丑进士,从户部改兵部,近罹计典谪去,然其人材器可用也。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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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钥 |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万历十一年(1583年)上任 |
继任: 李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