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存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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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背景部分讨论 (Glu008 和Ma3r 等编辑多次一字不改完全回退) 的一部分

版本一 :“除此之外官方称会对人员“去极端化”。有媒体报导,“训练营”内有人员受伤、被强制手术[33]和死亡的情况,但官媒报导称经过“教育”的人员将会“重归正常社会生活”与媒体指控截然相反。”

版本二 (相比较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描述,这些机构是“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去极端化,并重归正常社会生活。

在下认为版本一足够准确并附带有足够多的可靠来源,但 Glu008 和Ma3r 却多次一字不改回退为版本二。 请问作对比后前者会不会不够精简或者还需要增加来源?或者说提及受伤、手术、死亡等情况过分敏感不宜使用版本一?

在下认为版本二又不是什么金科玉律甚至还很不准确,应该是可以改动的。在下尝试在此就具体文字上的编辑内容展开讨论,而不是困于Glu008和Ma3r配合主导的回退破坏中无限循环。 --209.141.149.4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03:23 (UTC)

条目好像现在被权限人员禁止编辑了,所以足够“稳定”了, 所以诸位密切注视本条目的编辑 ,可以来讨论“重归正常生活” 了吗?
版本一我作出修改只是作出非常少的修改,同时完全保留了中国官方说辞 ,只补充只添加了内容作为对比,并且附有足够多的可靠来源
我就纳闷为何一字不改被回退了2个多月,现在想看看大家对具体编辑内容有什么富有建设性的建议。--209.141.149.4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04:07 (UTC)
@209.141.149.4非常遗憾地看到,您参与维基这么长时间了,依然在坚持违反维基方针。您是压根就不打算遵守维基方针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您并不适合编辑维基。--Ma3r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06:06 (UTC)

望各位停止编辑战

望各位停止编辑战,之前就保护了一个月,怎么还不管用,我还是看RFP才知道。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4日 (二) 05:32 (UTC)

Ma3r全权代表他人发表意见 编辑摘要留下一句 ”根据讨论,对方应无异议“ 就 又又又滥用回退,食髓知味。反正滥用回退到3RR也不怕,也有GLU088大佬非常中立相当持平地帮辩护,他怕什么回退。--209.141.149.4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05:50 (UTC)
有一方完全不遵守维基方针,怎么办?--Ma3r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06:12 (UTC)

再有编辑战就(◇)删后重建吧,请停止自己编辑,直接原封不动一字不差的翻译英文维基的条目。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4日 (二) 05:42 (UTC)

建议改名:“新疆的种族灭绝指控”→“新疆种族灭绝指控”

新疆的种族灭绝指控” → “新疆种族灭绝指控”:移动破坏,但无法回退。--12З4567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2:28 (UTC)

我先把两个重定向页提快删了,一会如果被接受就能移动回去--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5日 (三) 13:37 (UTC)

关于 独立新闻网站《灰色地带》 是否适合大段引用至此条目

在下看法

1.在英语维基 ,《灰色地带》为不可用的来源,各位对此有何看法,? 2.此段内容长度在整个条目中都属于非常长的,在下认为维基的条目非常不适宜以如此大篇幅列出该内容。 3.如果有需要,如果有需要直接去(比如互助客栈之类的)去讨论来源的可靠性问题吗?

原标题为:关于新疆种族灭绝指控

关于该条目名英语、日文使用大屠杀,粤语、俄文、印尼文、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使用种族灭绝,法语使用文化灭绝,德文使用迫害,仅中文使用模棱两可种族灭绝指控,如以中立为由不称种族灭绝,那是否此九种语言维基皆为不中立,还是中文维基须将该条目拆分为“新疆种族灭绝”及“对新疆种族灭绝的反驳”两条目--夜月辰星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3:34 (UTC)

WP:ENWPSAID 话说就真的没几个人关心我提的问题就是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5日 (三) 13:57 (UTC)
那亚美尼亚种族灭绝亦被土耳其反驳,以及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俄罗斯亦称特别军事行动是否应比照办理。--夜月辰星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4:01 (UTC)
性质不一样,见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存档2#建议改名:“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另外,我想有必要提醒一下,有这么一份文件,和新疆公安文件一样,也是由“知情人泄漏”的,也是没有受被指控方的承认,那份文件叫锡安长老会纪要--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5日 (三) 14:13 (UTC)
已阅毕,不过还是有疑问,即是否可依八二三炮战条目依地区转换,因本人所属地区此名十分冷门以至于几乎没有使用。--夜月辰星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5:35 (UTC)
应该不能,讨论中的支持意见是认为有歧义,而且是很明显的歧意。这名称之所不常见,我在该讨论中(U:风纪股长是我的旧号)也提到了原因:“种族灭绝”和“指控”很少连成一短语使用,通常都是“谁指控谁种族灭绝”加上其他讯息形成一长串句子(我引用了自由亚洲电台的两句话作例子),但是标题应该要尽量精简,所以因为变成了现在这样。-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5日 (三) 16:18 (UTC)
感谢告知,已知悉原委。--夜月辰星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7:06 (UTC)
  • (!)意见,问楼上各位。既然这样,再提一次改名动议如何?--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6月15日 (三) 17:30 (UTC)
  • (!)意见:直接参照德文就可以,但德文说的是压制与教育。新疆对部分少数民族存在超出法律范畴的压制与强制教育是公认的(包括中国国内),本来不需要讨论,但反中派一定要使用种族灭绝等政治词汇(绝大多数国家均未承认新疆存在“种族灭绝”),那就怪不得亲中派再在后面加上指控二字了。我认为这个条目应该分割出种族灭绝指控和压制两个条目,前者只讨论个别国家对新疆的种族灭绝指控并与英文维基百科相连,后者讨论新疆广泛存在的压制并与德文条目相连,同时分割维基数据项。--173.68.165.114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23:05 (UTC)
  • 从上次更名到现在,可信状态没太大改变,没必要再提改名。
  • 这个主题主要是围绕在郑国恩等人所作的指控上,这些指控都是未证实的,基本上是罗素的茶壶,而不是像173.68.165.114所诉的只是认定问题。--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6日 (四) 03:24 (UTC)
改名提议是因多家西方媒体刊登“新疆警察档案”,有感可能被公认是事实。--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6月16日 (四) 06:41 (UTC)
西方国家是早就公认了,就连理性维基也把它当事实写。不过是不是事实和公不公认是两回事,维基百科,或者任何的百科全书(无论网上的还是实体的)都需要听取但不应过多的受公众舆论影响。--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6日 (四) 10:14 (UTC)

分割条目

首先“屠杀”肯定是没有得到公认的(也没啥这方面的指控),不过“压迫”、“迫害”、“人权危机”、“人权问题”似乎都是可选项?无论如何我强烈建议将这个条目和教育营条目的相当一部分内容拆一个新疆人权出来,这两玩意儿都太长了。--🎋🍣 2022年6月16日 (四) 11:06 (UTC)
有关指控(集中营、强制绝育、配婚等)完全符合种族灭绝的定义,但只依赖“吹哨人”的说法,溯源都能溯到“知情人士”那里去,实在不可靠,多数有肯定其存在的学术论文都没啥品质可言,基本就是狗屎。这里就算真的有实锤的东西,也不足以单独成条,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新疆民族冲突里就足够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6日 (四) 14:53 (UTC)
就那两个条目的篇幅而言,拆出一个新疆人权非常有必要,另外可以参见西藏人权。--🎋🍣 2022年6月16日 (四) 15:41 (UTC)
非常有必要?(笑)这些指控基本上就是郑国恩拉的狗屎而已。而西藏人权这个条目看上去也和屎差不多,能摆在维基百科里大概也就是因为要“对抗中共的审查”、“维基百科不能沦为中共的宣传机器”诸如此类的感性原因罢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6日 (四) 16:06 (UTC)
所以到底有没有更多人可以关心一下我在上面提出的来源问题?--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6日 (四) 16:20 (UTC)
首先我承认人数在七位数以上没错我见过八位数的的指控扯淡成分都很高,但这也意味着需要一个关于人权而非各种指控和反控的条目来实现中立客观的叙述(或者作为新的桶将另外两个已经满到快要溢出的桶中的屎匀到新桶中),而且不止中维可以这样拆,其他语言的维基也应该一样。--🎋🍣 2022年6月16日 (四) 16:42 (UTC)
那就分别建两个条目。新疆种族灭绝对新疆种族灭绝的反驳。前者引用西方主流媒体,后者引用中国媒体或研究论文。读者可从各自的文章中找到想要的立场。--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6月16日 (四) 16:58 (UTC)
繁简分家?[开玩笑的],酸和碱必须被中和后放在一个桶里,否则会把两个桶都腐蚀掉(指违反中立)。--🎋🍣 2022年6月17日 (五) 03:09 (UTC)
我想精简一些具体的事物,如墨玉名单、中国电文的在主条目中的概述,专注于对应条目应该就够了,最多弄个导航模板汇整下。--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6日 (四) 17:12 (UTC)
我对分割条目、条目改名乃至未来两个条目架构大概长什么样等问题都没有任何意见,我在接下来的讨论中也不会就相关事件本身做任何点评,但我认为有必要指出两点:

re-education和genocide都不是啥新词了,这和我们的讨论没什么关系吧⋯⋯

我们确实不应替学界作出判断,但是那种稍微懂点科学方法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品质有多底下的论文,就没有被当成可靠来源的必要了吧。至少,对于极欠缺原创性的论文,也要指明其结论从哪来的。--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03:46 (UTC)

也要注意与来源不符以及二手来源把一手来源扭曲的情形。--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08:05 (UTC)
邀请@Ma3r参与--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0:53 (UTC)
既然邀请我,我就说两句。一年前改名都讨论了三、四个月了,所以现在主张改名的,应该把原先的讨论研究一下,看原先的理由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化。此外呢,我想请教一下“认为这确实是种族灭绝”的人:这场“种族灭绝”针对的是哪个种族?新疆的少数民族?新疆的穆斯林?新疆的维吾尔族?还是新疆的“受极端思想影响”者?(需要我回复的请 @ 我,因为我不打算监视这个页面。)--Ma3r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3:02 (UTC)
@Ma3r 囧rz……其实我是邀请你来参与条目是否需要分割的讨论的,名称问题基本上已经解决了。没说清楚抱歉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3:08 (UTC)
分割我没意见,只要别把种族灭绝当成事实就好。--Ma3r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22:35 (UTC)
它们不少是经过同行评审的,且写的人很多都是在院校工作或研究。嗯,原来阁下或其他懂科学方法的人比那些审阅稿件的人或写的人更懂科学方法。维基百科的写法及命名应反映学术界及新闻界最主流的观点,因为它们才有资格为事件下定调(Wikipedia:可靠来源,“被学术界稽核过的文章、书籍、点评或者研究论文是可靠的。如果内容被有声誉的同行评审期刊或者受人尊重的学术出版社发表,可以认为是被一个或者更多学者稽核过的内容。”)。即使某维基人或其他国家不相信这事是真的也好也应这样写。还有,维基百科偏好于教科书、综述、点评等较看重引用的文献,多于一篇较重科学方法的研究论文。最简单来说,假如不列出科学方法的教科书写的内容与一篇列出科学方法的论文相反,那么编者应采用前者。--S叔 2022年6月17日 (五) 13:41 (UTC)
我不是比审稿或写稿的更懂科学方法,而是许多论文但凡会一点点审稿能力的人都不可能让它过,这些人完全把自已的专业素养打水漂。doi:10.5038/1911-9933.15.1.1834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有关具体政策的断言应该引用官方文件,结果他引用新闻源,而新闻源的来源是“有网友说”;引用用户生成内容,基本上不会有专业的论文这样作,那也就算了,重点是对应的断言基本不符;对“吹哨人”和“(自称)被害人”证词也有过度的引用;有关图片也很可疑。在正常情况下,这玩意儿压根儿就不该通过同行评审,可是它过了。当然不是所有的论文都这么离谱,可是多多少少都有类似问题,比如doi:10.1080/14623528.2020.1848109,这一篇论文甚至引用自已(然后再溯上去是郑国恩,但断言似乎又与郑国恩不符)。共通点就是原创性都很差,引用了大量新闻报导和人权报告、匿名人士或“被害人”,然后这些上游来源也同样依赖匿名人士或“被害人”,并且会有和来源不符的情形,不过引用用户生成内容倒真是不常见。院校工作不算什么,很多人乐意把自已专业扔垃圾桶,最典型的例子当属某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4:34 (UTC)
( π )题外话 专业论文写作中,用户生成内容不是完全不能引用,例如某人说过某话,而账户可和某人关联,或者是正规的新闻报导。但是,官方网站好于社交平台,文字优于视频(因为机器更可读),所以以用户生成内容为最佳选择的来源很少见。--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4:35 (UTC)
我就说了,维基人不应该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规则写了凡有同行评审的专业论文皆为可靠。之后就是看其是否主流写法了,若是就不应搞原创的批评。还有原创性不是什么问题,维基百科认为原创性较低的文章,如综述、教科书等综合多个一二次来源的文献可靠性高于原创性较强的研究论文,因为前者较反映主流知识。以医学条目为例,综述及教科书等总结论文,多引用少原创的文献才是理想的来源,原创性较高的随机对照实验论文反不是理想来源。--S叔 2022年6月17日 (五) 14:54 (UTC)
  • 澄清一下,抱歉我先前一直没提,我的重点是归属观点。我并不是说大多数的论文品质差就别用了,我是想指明,品质差意味着当中的肯定性断言要看作是观点,就算它通过同行评审了,如果自己仔细一审,发现肯定性结论的可靠性实在欠佳的话,就别顺着作者的语气当事实,而是该当作是作者的观点。如果这样还是可能WP:OR,那至少(在篇幅允许下)把作者的方法写进来,如我在Special:diff/71971887Special:diff/72031558作的那样(其实就算结论是可靠的,我还是会习惯用“研究人员认为”这样的措词)。
  • 一个可靠的知识是通过反复验证而来的,良好的结论具有良好的可重现性(以此议题而言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因此多数论文欠缺原创性才会成为我的批评点,这意味最早期的结论可重现性很差(造成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是它们都过分依赖“知情人”和“受害者证词”)。这不是说它们就不能用了,只是说明归属观点更有必要。
不过话又说回来,真的像doi:10.5038/1911-9933.15.1.1834这么离谱的就真别用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5:47 (UTC)
但方针不认为具重现性与否是考虑文献的标准,“文章内容应尽可能基于第二手来源。举例来说,学术评价、点评或者教科书比一篇研究论文更好。”前三类很多不会列出所谓的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这是一次文献才会考虑的问题,而维基百科是不鼓励人使用一次文献。另外我一直是说主流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写。来源是否有偏见亦非编者所能确定的事,大多可靠来源说这是种族灭绝那就写种族灭绝。我不见这有何有偏见。难道大多可靠来源认同某件事是事实还可当观点看待?--S叔 2022年6月17日 (五) 16:05 (UTC)
类似“学界主流观点认为”这一措词在维基百科里面并不罕见。特别是历史类,很多历史事实本来就不好探明,它们就常被当成观点来对待。--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6:15 (UTC)
南岛民族徐福,一个自然科学的例子是奥尔特云--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6:22 (UTC)
所以说,编者应以现时可靠来源中的主流说法为准,并多采用二次文献。二次文献一般总结了多个文献,并跟人说那些是事实。有大量可靠的二次文献这么说,维基百科就应采用。至于那些是主流的写法,这Google一下不难吧?-之后再把显著的少数观点写出。“对于相互竞争观点的归属,需注意观点的归属应充分反映出支持这种观点的相对水平,不应给读者留下错误的势均力敌的印象。”(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如果自己仔细一审,发现肯定性结论的可靠性实在欠佳的话”,这才是原创研究好不?还否定了Wikipedia:可靠来源#学术界,别人发表的地方是期刊,要看其质量好不好就应看其他论文怎么想,而非自行想出来。-S叔 2022年6月17日 (五) 16:29 (UTC)

“主流观点”不一定是“事实”,“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是为了令读者认识到这一事实。“主流观点”认可的事物如果只是猜想,维基百科也会写是猜想,WP:BALL,所以相应的把“新疆种族灭绝”写“指控”并没有什么不妥。至于比重,我觉得现在的比重挺合理的啊!支持观点在各相关条目上的占比很明显的多于反驳,基本就是指控吧啦吧啦一大堆然后中国的反驳贴出来意思意思下,这种编排下谁强谁弱很明显吧!--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7日 (五) 17:02 (UTC)

写指控本身就是不符合要求。大多可靠来源视其为事实那就把之当事实去写,编者没权判断有关宣称是否只是某些人的指控,除非主流来源说这只是部分人的指控。--S叔 2022年6月17日 (五) 22:44 (UTC)
我是为了什么和你争论那么久,最后还摆出投降之姿的……编者有权利,编者当然有这个权利,来源是有必要过滤的,你以为下边正在讨论的大型恶作剧事件是为何如此成功的。非原创研究也不是那么死的,不然一堆逻辑学类条目都不能留了。另外我一直很怀疑这一议题在其主学科(种族灭绝研究)的关注度和采信度,相关论文主要是出现在区域研究(亚洲、中国)的期刊中,中国问题专家和汉学家居多,但他们的专业在此之前都很少触及种族灭绝。反正先前大家讨论出来就是用这个名称了,你要信那坨狗屎你就自己信去吧--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8日 (六) 04:50 (UTC)
著作The war on the Uyghurs China’s Internal Campaign against a Muslim Minority: "In the context of this book, this term’s power
to dehumanize is particularly evident in the ways that the PRC has justified its cultural genocide against the Uyghur people in the name of ‘counterterrorism.’"
著作HUMAN RIGHTS AND JUSTICE FOR ALL中的章节Equality and Non-Discrimination: "there is reasonable evidence that China’s practices in Xinjiang qualify as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possibly genocide against the Uyghurs"
著作The Politics of Muslim Identities in Asia中的章节The Politics of Muslim Identities in Asia: "As things stand now, China’s treatment of the Uyghurs – both in and outside of the camps – has progressed beyond Stage 3 (Discrimination) onAllport’s ‘Ladder of Prejudice’ to reach Stage 4 (Physical Attack). Indeed, by the UN’s (1948) definition, it meets all five criteria for the crime of genocide (Klimeš and Smith Finley 2020)."
论文Why Scholars and Activists Increasingly Fear a Uyghur Genocide in Xinjiang: "Recently, this situation came to the wider attention of the world when the word “genocide” – unqualified by the modifier “cultural” – was used to describe it"
论文The Uyghur Minority in China: A Case Study of Cultural Genocide, Minority Rights and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Framework in Preventing State-Imposed Extinction: "the CCP took advantage of the momentum of global fear and Islamophobia to build upon previous strategies linking the Uyghur community to terrorist activity. The result was the cre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 widespread and systematic scheme of intense cultural genocide of all aspects of the Uyghur culture"
论文Is China Guilty of Committing Genocide in Xinjiang?认为是西方双重标准及当地没有种族灭绝: " Drawing all inferences against China, there are no colorable claims, let alone proof, that China is committing genocide in Xinjiang"--S叔 2022年6月18日 (六) 05:29 (UTC)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18日 (六) 04:50 (UTC)
中国问题专家和汉学家居多,但他们的专业在此之前都很少触及种族灭绝,并不对,我上面列的那些论文就是为了说明这一点。--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6月18日 (六) 05:15 (UTC)
可是这几篇论文都是区域研究啊!--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8日 (六) 05:28 (UTC)
区域研究有何不妥?基本上讨论一个地方的问题就该用区域研究。还有Wikipedia:可靠来源里没提不可用区域研究。别自创标准好不?--S叔 2022年6月18日 (六) 05:34 (UTC)
主流可靠来源认定是事实就要当事实不也是自创标准。一个跨学科问题结果只涉及特定学科,已经很不寻常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8日 (六) 05:46 (UTC)
原来是跨学科不是跨区域啊……我很抱歉,但我必须悲伤地指出,Wikipedia:可供查证#可靠来源:“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这些来源应具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一般而言,最可靠的来源包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6月18日 (六) 05:52 (UTC)
我也说声抱歉,话说到那里时我就已经放弃说服你和So47009了,后面那只是发个牢骚罢了,我没说这就不可用了。将来有时间可能搞点这方面的研究……(当然不是指在维基百科里)--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8日 (六) 05:56 (UTC)
说实话我压根就没有接手条目的打算,最初说那句也只是想让您知道,哪怕反驳也得认真的来,而且又不是真找不到相关的文献12。--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6月18日 (六) 06:03 (UTC)
同上。--S叔 2022年6月18日 (六) 06:09 (UTC)
“主流可靠来源认定是事实就要当事实不也是自创标准”
错了,“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资讯”(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在最可靠的第三方来源中,这事没有严重争议,大多可靠来源把之视为事实。--S叔 2022年6月18日 (六) 06:01 (UTC)
反正条目现状如此,你们要移动的话就得再发起移动讨论。--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18日 (六) 06:04 (UTC)

请问为什么要回退我翻译的,有参考来源的内容呢?

请问User:Ma3r为什么要删除新疆种族灭绝指控中我翻译的,有参考来源的内容呢?可能涉及种族灭绝的人权侵犯等于“生存状况的指控”吗?蓬佩奥的那个来源,作为一面之词,就足以证明2017年以来吗?UN Panel、ABC和Human Rights Watch的来源都比不上蓬佩奥的一面之词?--Meowwq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2:12 (UTC)

(:)回应@Meowwq为什么还要问我为什么?原因我不是说得很清楚了么?“……指控是……侵犯”,这是个病句。您是不知道什么叫病句?还是不知道它为什么是病句?另,烦请尊重一下维基方针。--Ma3r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6:26 (UTC)
你说病句就是病句对吗?我认为你并没有规范中文语言和语法的权力。
另外请尊重一下WP:POVV--Meowwq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09:47 (UTC)
(:)回应@Meowwq看来我不得不给您解释一下了。A 侵犯了 B,这是 A 对 B 所做的侵犯。然后 C 说:“A 侵犯了 B。”这是 C 对 A 的指控。看到了么?侵犯和指控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行使人、行使方式、行使对象都不同。另外,这两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A 侵犯了 B,也可能没有人去指控;A 没有侵犯 B,C 也有可能去指控。所以,您不能用“侵犯”来定义“指控”,对吗?不知道给您解释清楚了么?--Ma3r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10:27 (UTC)
好家伙,我请了个临时全保护,时昭居然保护在Meowwq的版本上,这屁股也太歪了⋯⋯--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7月1日 (五) 03:26 (UTC)
@Shizhao这个确实不地道。按说应该是回退到争议之前的稳定版本,但却刚好回退到争议版本。--Ma3r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6:12 (UTC)
那个稳定版本根本不符合WP:POVV--Meowwq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09:25 (UTC)
符不符合是社群共识说了算,不是你一个说了算。--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7月2日 (六) 09:27 (UTC)
(:)回应@Meowwq这是往里加病句的理由么?--Ma3r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6:18 (UTC)
请停止编辑战。在编辑争议解决前,请保留在长期穏定版本。--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30日 (四) 18:03 (UTC)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12月29日 (四) 11: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