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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Academia Sinica)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直接隶属于中华民国总统府,任务包括人文及科学研究,指导、联络及奖励学术研究,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中央研究院于1928年在南京成立,现位于台北市南港区(Template:Coor d),现任院长为翁启惠。
沿革
1927年4月17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七十四次会议在南京举行,李石曾提出设立中央研究院案,决议推李石曾(煜瀛)、蔡元培(孑民)、张人杰(静江)共同起草中研院组织法。5月9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九十次会议议决设立中研院筹备处,并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张人杰、褚民谊、许崇清、金湘帆为筹备委员。7月4日,《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条例》公布,改列筹设中的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大学院的附属机关之一。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隶于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立: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天文、气象、历史语言、国文学、考古学、心理学、教育、社会科学、动物、植物等十四个研究所。11月20日,大学院院长蔡元培聘请学术界人士30人在大学院召开中研院筹备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联合成立大会,讨论中研院组织大纲及筹备会进行方法。议决先筹设各研究单位,计有:理化实业研究所、地质调查所、社会科学研究所、观象台四个研究机构,并推定各所常务筹备委员,积极展开筹备工作。 1928年4月10日,颁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中研院改为不属于大学院的独立机关。4月23日,特任蔡元培为院长。5月,启用印信。6月9日,第一次院务会议在上海东亚酒楼举行,宣告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创办中央研究院的主要成员是中国科学社社员,中央研究院成立后接收了中国科学社在国际上作为中国科学界官方代表的地位。
在首任院长蔡元培任内,中央研究院陆续在南京、上海等地设立十个研究所,系由理化实业、社会科学、历史语言三研究所,以及地质调查所、观象台与自然历史博物馆演展而来。抗战期间中央研究院曾西迁昆明、桂林、重庆等地,抗战胜利后方复还京、沪。 1948年3月26日中央研究院院士选出,共81人。9月23日第一次院士会议举行,中研院之体制始告完成。
中研院在台复兴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失守大陆,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全部以及数学研究所的部分图书迁至台北,暂存在桃园县杨梅镇火车站仓库;其余研究所皆留置于中国大陆,并发展为后来中国科学院之主体。由于多数院士及第一次院士会议所选出之第三届评议员32人亦都留在大陆,在台者不足法定人数,两会无法召集并行使职权,中研院陷入半停顿状态。
1954年,经朱家骅院长多方奔走,在台湾台北南港现址营建院区。
1957年,多方讨论出“以报到登记人数为实有全体人数”之办法并呈奉总统令准,于4月2日在台举行第二次院士会议,4月3日举行第三届评议会首次会议。同年12月,胡适继朱家骅之后担任院长一职,继续为中研院在台复兴而努力。尔后嗣经历任院长王世杰、钱思亮、吴大猷等先生戮力经营,方有今日之规模。
1994年,旅美学人李远哲返国接任院长之后,更努力将中研院推向国际。在其任内的十二年中,他密集邀请国际学人访台莅临指导、为中研院研究水准的提升而大力募款、亲赴国外拓展该院的研究触角,并恳请旅外学人返国效力,继往开来。
中研院院长遴选办法
依新版中研院组织法在2001年10月公布实施,其中的院长遴选办法规定,院长任期届满时,由院评议会就院士中选举院长候选人三人,呈请总统遴选并任命。院长任期五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院士
中央研究院从1948年开始选举中央研究院院士,目前每两年由院士会议从全国学术界成绩卓著人士中新选一批。中央研究院院士为终身名誉职,分为数理科学、生命科学及 人文社会科学三组。职权如下:选举院士及名誉院士;选举评议员;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受政府及有关单位之委托,办理学术设计、调查、审查及研究事项。
中研院现有院士计238人,其中数理科学组101人、生命科学组79人、人文及社会科学组58人。
现有研究所
中央研究院兼有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研究,主要可分为三个部分:
- 人文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