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車輛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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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車號牌與民用車輛號牌相似,武警則有獨立號牌系統。
標準警車號牌格式
「省份 + 地區代碼 + 4位數字 + 警」,如京A·0001警,其中4位數字中第一位是9則表示交警。或為:「省份 + 地區代碼 + 字母 + 3位數字 + 警」
其他部門
使用上述牌照的車輛,車身必須是上白下藍,並在車門上印相應機關的字樣:「公安」、「法院」、「檢察」、「國安」、「司法」。
民用號牌警用專段
「省份 + O + A~Z」 也代表警車,如川O A6898。川O後面跟的地區字母就代表相應地區的警車,使用民用車輛號牌編號體系。車身可不改色。另外「省份 + O + 9 + 四位數字」開頭的代表國家安全機關,如川O 90001。目前,江蘇、上海、浙江、河南等部分省份已取消了該種號牌[1][2][3][4]。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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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懸掛皖O警用號牌的法院車輛
參考文獻
- ^ 新民晚報. 上海O牌照取消的前因后果. 搜狐新聞. [2012-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文匯報. 浙江停用“浙O”公安牌照. 網易新聞. [2012-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5).
- ^ 人民日報. “豫O”牌照全部取消. 網易新聞. [2012-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5).
- ^ 京華時報. 江苏将全部取消“苏O”牌照公车. 網易新聞. [2012-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