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陳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陳玉(1598年—1660年),字石守,號謙庵,江西省吉水縣楓坪村人,明末政治人物。[1]

生平

童年時與許初鳴,曾其宗同上書江太守,陳利弊革時政,號稱「河上三奇」。鄒元標,羅大紘見而異之。崇禎七年至十四年任浙江嘉興府嘉善縣知縣,興利除弊,捐俸祿建鶴湖書院,功績卓著;授儀制司主事,有「儒林循吏」之譽。升任監察御史,不避權貴。

李陳玉撰有《退思堂集》,為在崇禎七年至十四年任浙江嘉興府嘉善縣知縣時所審案件,卷1-3收有判387件。撰有《易論》二十一篇;還有為《楚辭》作注的《楚辭箋注》等書籍。

參考文獻

  1. ^ 嘉兴名人 详细介绍 - 李陈玉. 2012-05-02. 嘉興古代名人. [2014-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6). 
官銜
前任:
馬成名
明朝嘉善縣知縣
1634年-1641年
繼任:
劉大啓
前任:
鄭逢玄
南明兵部尚書
1649年
繼任:
黃公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