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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六四事件/存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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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建議將目前的「六四事件」條目的內容移動到「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中去

個人覺得應該將現有的「六四事件」條目的內容移動到「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條目中去,同時重新編輯「六四事件」條目。

六四事件」條目講述1989年6月3日晚上至1989年6月底之間的鎮壓活動即可。而「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這個條目則應該講述1989年4月至1989年6月發生的事情及其產生的原因以及其後續影響。而目前的「六四事件」條目講述的是1989年4月至1989年6月發生的事情及其產生的原因以及其後續影響,所以建議把現有的「六四事件」條目移動到「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條目中去,同時重新編輯「六四事件」條目,讓其僅僅講述1989年6月3日晚上至1989年6月底之間的鎮壓活動就行了。--MacArthur1945留言2013年12月26日 (四) 13:27 (UTC)

我的意見是這樣的,
  1. 本條目已經臃腫不堪,顯然需要拆分,這在特色條目評選中已經有共識。
  2. 拆分之後,很多新條目應當建立,例如中科大學潮悼念胡耀邦事件,四二六社論(已經建立),四二七遊行天安門絕食首都戒嚴六四事件(需要移動取代六四清場,如果不取代,那麼建立木樨地血案等條目,與六四清場一起作為六四事件的一部分),趙紫陽下台事件戒嚴部隊進京鄧小平接見首都戒嚴部隊代表黃雀行動(已經建立),民主歌聲獻中華(已經建立),民主女神(已經建立)
  3. 拆分之後,仍然建立一個總條目,叫做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條目內容大致就是現在六四事件條目的骨幹。
  4. 建立一個模板,名稱叫做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所有的相關條目均使用模板。 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27日 (五) 21:34 (UTC)
User:MacArthur1945,你知道對於這麼一個大條目,改名字是很困難的,因為很多「既得利益者」,這些人參與了原條目的編寫,突然改名會讓他們有自己的產權被侵犯的感覺,這種慣性使得大條目的移動非常有阻力。六四事件條目創建於中文維基百科早期,那個時候對於條目長度,模板,拆分都沒有嚴格的規定,這導致這個條目從開頭名字就出現問題,整體架構臃腫,試圖包羅萬象(這也是維基早期條目的典型現象),到後來很多用戶編輯了這個條目,產生了慣性,對於任何傷筋動骨的請求都是非常排斥的。 Howitzer留言) 2013年12月27日 (五) 21:40

(-)反對,我反對改名。因為首先六四事件,知名度很高;其次,六四事件狹義上指6月4日前後的鎮壓,廣義上指整個民主運動,所以六四完全可以即描述鎮壓,也描述整個民運。至於臃腫這個說法,維基百科上的很多內容都不完整,現在還不容易來個完整的,你卻說他是臃腫。至於你最後一段說的「因為很多「既得利益者」,這些人參與了原條目的編寫」,我不知道你的依據是什麼,是瞎猜?我不接受。——Ddg1000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08 (UTC)


建議改名:「六四事件」→「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

六四事件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條目名不副實。本用戶發現,粵語版維基早就把八九民運和六四事件區分開了。建議那些持反對意見的人先造訪一下粵語版維基,然後發表自己的意見。--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06:44 (UTC)

該條目並非介紹六四事件,而是介紹八九民運,通俗說法里六四事件指的是六月四日的事件,跟八九民運不能混為一談。建議拆分條目,該條目過於臃腫,應該拆分。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06:44 (UTC)

當講整起活動時,「六四事件」使用的頻率也比「八九民運」高,另外我們已經有了六四清場。--KOKUYO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16:00 (UTC)
社會上都是以六四事件指代6月4日的事件,八九民運指代1989年民運。不明白為什麼會混淆。另外這個條目顯然需要拆分。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03:31 (UTC)
「社會上都是以六四事件指代『6月4日的事件』」,證明上面的閣下對此事件甚不了解。--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30日 (六) 18:14 (UTC)
這沒有混部混淆的問題,而是「六四事件」這詞本來就就可以廣泛指稱整起事件,而且使用頻率還比「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還高出許多。--KOKUYO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07:59 (UTC)
說到使用頻率,民間一般用「八九民運」,所以你搜索使用頻率的時候,不要把簡稱漏了。你搜索一下「八九民運 六四事件」,會發現後者主要指的是六四晚上的事件,對此民間混淆兩者的都很少,偏偏維基混淆。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2日 (一) 16:23 (UTC)
我只看到六四事件可以分廣義跟狹義,然後相比之下其使用率比「八九民運」或者是「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還要高,所以應使用六四事件。--KOKUYO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23:07 (UTC)
補充來源,證明此詞非原創:
  1. 「作者陳破空為四川人,因參與領導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而入獄多年...」世界日報
  2. 「...。鄧小平南巡講話啟動新的發展及給中國精英創造的新的發展機會空間,使得他們普遍認為,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的激進行為應當對運動的失敗負責。...」BBC中文網
  3. 「...王丹這次日本行,主要是為了參加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的紀錄片《亡命》的東京首映。...」王丹認為能改變中國的只有網絡
--❦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21日 (六) 09:58 (UTC)
  • (+)支持,本人剛剛發現,粵語版維基百科早就把八九民運和六四事件分開了,那個說本人甚不了解的人,你仔細看看[1],是不是粵語維基社群都對此甚不了解呢?還是你喜歡居高臨下教訓人呢?Howitzer留言
(:)回應:若你要做的是粵語版維基百科的拆分,請進行有來源有內容的拆分寫作,並使用像main等模板,移動和拆分不同,你目前的理據和立場不能支持移動的要求。--❦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3日 (二) 03:30 (UTC)
(:)回應:我的理據和立場就是標題與內容一致(請仔細看上面我的第一句話「條目名不副實」),本條目內容為八九民運(參見粵語條目),標題是六四事件,這恰是該移動而非拆分。況且,正如前面用戶所言,目前中文維基百科已經有六四清場條目,而六四事件條目內容與粵語版八九民運內容大致相同。請問你是該移動還是該拆分?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1:18 (UTC)
(:)回應:說到拆分,這個條目顯然需要拆分,但是那是另外一個話題。 拆分之後,如果需要模板,模板的標題仍然是八九民運(或者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而非六四事件,請參考粵語版。 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1:41 (UTC)
那你同意這個移動已無其他理據囉?注意也要考量現有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4日 (三) 02:28 (UTC)
  • (!)意見:現在大家所稱的「六四」有廣狹二義,或說是以最具象徵性的時點/事件(血腥軍事鎮壓)指代胡耀邦亡故後的整場「反官倒、要民主」運動。「六四事件」與「八九民運」之通用意涵有高度重疊,但前者是關注度最高的名稱。本條目原本曾被人拆分劃出六四事件前期六四事件中期六四事件後期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3/27),但這些被另分出之條目後來被提刪,內容卻未移轉或摘要至主文,許多有來源資料就等於被河蟹了。故支持以本條目為主條目;經審慎討論後可在保留內容與參酌被刪之存檔的前提下拆分脈絡及各事件,讓主次條目更完整。--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3日 (二) 07:36 (UTC)
(:)回應你的拆分努力是對的,但是分成前期後期有主觀性。很難有一個客觀的時間分界。我建議拆分應該按照事件來,例如四二六社論,四二七遊行, 天安門靜坐絕食,六四事件,趙紫陽下台等子條目。拆分之後可以建立一個模板,模板的標題顯然是八九民運(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而非六四事件。 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1:25 (UTC)
(:)回應:知名度和標題是兩回事。平型關戰役知名度再高,也不能作為太原會戰的標題。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1:44 (UTC)
那並不是我拆分的。但拆分不當的後果可能是大筆有用資訊被河蟹掉,故應有明確細節共識後再執行。某些相關條目或模板名稱可以「重定向」或「括弧」的方式兼納處理。--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1:52 (UTC)
拆分是按知識單元、來源、主題來分,和移動無關。為避免WP:Censor,建議沒有處理好的內容先放在討論頁讓他人能改進,而不是直接刪除。--❦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4日 (三) 02:26 (UTC)
  • (-)反對,本人反對改名,本人支持 六四事件這個名字! 六四事件狹義上指 6月4日前後的軍隊鎮壓事件,廣義 上指 89民運, 所以 我覺得 目前的 六四事件的名字和條目以及內容都是很不錯的了,沒必要改名字!——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13:14 (UTC)
  • 針對Howitzer的觀點:【拆分出,四二六社論,四二七遊行, 天安門靜坐絕食,六四事件,趙紫陽下台等子條目。拆分之後可以建立一個模板,模板的標題顯然是八九民運】。。。本人堅決反對!因為你把一個事件,拆分出那麼多的條目,大家看的時候太累了, 還不如 在一個條目下,看完!六四事件這個條目,第一,名字很好,大家廣泛接受的(媒體上也經常出現的);第二,內容豐富,指明了,狹義上的六四和廣義上的六四的區別,還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很不錯!——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13:20 (UTC)
  • 條目名稱維持現狀。——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07:39 (UTC)
(:)回應:拆分條目是在本條目參加特色評選的時候形成的共識。現在這麼臃腫的條目,如果不是肺活量驚人,你是一口氣看不完的。如果你真想一口氣看完,完全可以先看模板(關於模板,請見我剛寫在上面的建議)。另外請不要這麼激動,感嘆號這麼多挺嚇人的。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27日 (五) 21:37 (UTC)
(:)回應: 你說的「常用名稱」其實指的是「六四事件」出現的頻率高,「八九民運」出現的頻率低。就如同「台兒莊戰役」出現的頻率高,「徐州會戰」出現的頻率低,但是你不能把「徐州會戰」稱作「台兒莊戰役」,因為後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簡單的邏輯關係不能因為「常用」與否而取代。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14:03 (UTC)

關於首段「起因」中的「東歐共產主義政權陸續垮台」

  • 正確來說,東歐劇變是在六四之後才爆發,不應把東歐劇變列為六四的誘因。——♠白布¤飄揚§§ 2012年7月3日 (二) 22:31 (UTC)
    • (:)回應:這要看你把東歐劇變是從何時發生,從團結工聯開始大規模行動開始計算的話並不會有所矛盾。--KOKUYO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11:16 (UTC)
      • (!)意見,那應該寫成「受東歐民主運動影響」,而不是受「東歐共產主義政權陸續垮台」影響,因為第一個垮台的東歐共產政權是6月4日在選舉中落敗的波蘭共產黨,換句話說,六四發生前並未有任何東歐共產主義政權垮台,不可能成為「起因」。「東歐共產主義政權陸續垮台」是東歐劇變的後期演進,要注意因果的時間先後次序,不能倒果為因。——♠白布¤飄揚§§ 2012年7月8日 (日) 16:46 (UTC)
        • (+)支持'''BeBoy 2012年8月7日 (二) 00:34 (UTC)
  • 條目開頭的表格中傷亡人數,未列出來源,有爭議。另外,六四事件後的鄧小平的影響力逐漸減弱,也未必是事實。實際上,鄧小平於1992年才交出軍委主席一職,並南巡深圳發表重要講話。個人感覺這個條目成了中國從1978-2012年歷史的大總結,不是很精練。自由男神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01:14 (UTC)
    • (:)回應:2000多人主要是依照中國紅十字會的最初說法,至於鄧小平的確在事件發生後一度影響力漸弱,一直到1991年蘇聯解體後才拿回影響力。--KOKUYO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11:16 (UTC)
      • 維基留言請簽名。「至於鄧小平的確在事件發生後一度影響力漸弱」,需要引用合理的文獻才能證明這個論斷;否則,只是這是您的原創。開頭所謂的「毛澤東共產主義」,歷史上好像沒有這個提法;外國人一般稱為「毛主義」,中國人稱為「毛澤東思想」。另外,可以增加一下那些所謂「民運」人士在事後的言論。可以談一下西班牙通訊社和美聯社在六四凌晨在廣場上拍的錄影;以及youtube上王維林「擋坦克」錄影的全過程,好像是坦克給王維林讓路吧。傷亡數字既然有爭議,何不給個估計值如「估計在200~6000不等」。自由男神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10:58 (UTC)
        • (:)回應:一、下面文獻資料應該足以說明,另外在鄧小平的條目中也有提到。二、開頭部分我還沒修改。三、我討厭一大堆言論飛來飛去的,並沒有必要。四、影片的東西只是小事情,需要的話另外建立條目就好,還有正確來講應該是他阻擋坦克、坦克要稍微讓路、再繼續阻檔、然後爬上坦克,另外因為版權問題我不打算加上任何有關的六四在youtube的影像連結。五、咱在思考看看。--KOKUYO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11:16 (UTC)

請不要將中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混為一談

請不要將中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混為一談。北京大屠殺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件,與中華民國無關。 --AppleJoyNeop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1:24 (UTC)

(:)回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政府,請問有意見嗎?我想以一般常識來講瀏覽者應該能夠理解這事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事情,怎麼會跟正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搞混呢??--KOKUYO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2:06 (UTC)
應將所有的「中國政府」拆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22 (UTC)
不可能,這樣條目會變得難以閱讀。--KOKUYO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32 (UTC)
如果是「中共政府」既不會有歧義,也不會難以閱讀。--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41 (UTC)
中國政府就足以通用之,中共政府對於台灣來講倒有點政治色彩。--KOKUYO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44 (UTC)
本來就是政治條目,有點政治色彩也沒關係。--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47 (UTC)
那我乾脆改成共匪算了= =,正因為是政治條目所以更要注意中立性。中國政府這個用法於此並不會混淆,且也有多次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現;附註一提,中華民國我都是用全名寫的。--KOKUYO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52 (UTC)
這樣就不中立了,是歧視中華民國政府。--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53 (UTC)
當今世界,非特別說明的環境下,中國政府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更何況本條目還是在特定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事件。
你自己去google.com.tw搜索一下「中國政府」,看看前100條裡面有幾個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再去google一下*.gov.tw,即使中華民國政府部門的網站中出現的「中國政府」,在沒有特定說明的情況下,都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歧視,首先是中華民國政府歧視自己,自己放棄了「中國政府」的指代,怪誰?
這種事情,輪不到維基的用戶來正名、證明、搖旗吶喊。維基只負責記錄當今世界最廣泛認知的情況、最普遍使用的陳述方式。-Msuker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0:05 (UTC)
google:「中國政府」 site:gov.tw有不少結果嘛。--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0:20 (UTC)
翻了好幾頁,沒發現其中哪個「中國政府」是指中華民國政府的。--Stevenliuyi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0:42 (UTC)

維基百的的方針與指引中,有這樣一條: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E6.94.BF.E6.B2.BB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當要敘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項目,應以官方國家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較為適合。例如,「胡錦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比「胡錦濤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公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公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

請慎重考慮這個問題。--AppleJoyNeo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14:53 (UTC)

六四事件的根源

六四的根源,是以李先念、李鵬、姚依林、李錫銘等為打手的保守派一方,利用學生運動挑撥激怒鄧小平,以便將趙紫陽為首的改革派打倒,把中國的改革開放重新拖回老路。而六四事件的另一方,則是以柴玲為代表的高自聯,效仿江青用搞運動出風頭、來成全其女皇夢。李、柴雙方各自為其政治野心,從一開始就對學生運動推波助瀾,一唱一和,不願與趙的改革派妥協合作。故意將鄧逼上絕路,最後造成六四以流血告終,至使中國改革及經濟發展大倒退。--106.187.98.171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18:46 (UTC)

證據?來源?--當年今日留言2013年11月2日 (六) 06:55 (UTC)

六四事件

忠國人不斷在六四事件上添加人物表格,但是卻弄亂整個條目。咱回退幾次後,現在反而另立一個段落來放表格,但是在下認為這表格並沒有絕對必要(稱謂什麼的能加的早就在條目裡了)……現在感覺已經編輯戰了,所以拜託各位討論一下是否要加這種表格。可以的話也可以給條目修改意見,因為咱是規畫哪天衝優良條目。--KOKUYO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4:57 (UTC)

人物表格無必要,首段的事件模板即有所交代,完全雞肋。另外,個人覺得「本條目或章節存在如下問題」的模板可以取下了,掛模板的人又不於討論頁中表達修改意見,那掛了也是白掛,純礙眼罷了。—Ai6z83xl3g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5:41 (UTC)
其他太長了沒仔細看,但{{toolong}}很明顯吧?--CHEM.is.TRY 2012年7月14日 (六) 13:38 (UTC)
個人認為若條目在一個段落中不會擠太多文字(像是這種)而且沒有離題、偏頗得特別隴長又不適合分割的話(如毛澤東生平就是分割起來最莫名其妙的一個例子),那條目的長度我就可接受。—Ai6z83xl3g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14:06 (UTC)
拆分是把一個段落中相對於條目次要的內容拆出去——不是說把每個段落簡單分割成一個條目,而是把每段次要的內容移到子條目中。比如很多細節都不用在這個條目中敘述,比如「國外記者……。上海記者……」都可以概括成「記者……」一句話的。說實話,我不認為這個條目應該作為優良條目的範例,儘管GA標準里沒有「It stays focused on the main topic without going into unnecessary detail and uses summary style」這項規定。如果比長度的話,毫無疑問中國歷史可以比這個條目長得多xD。說實話,很多人光是看到條目的長度都不願意讀了。--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07:14 (UTC)
囧rz...:其實……這條目編著編著就是第三大的條目了,而且是非列表類條目的第一名。--KOKUYO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0:39 (UTC)
長點沒關係。--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9:18 (UTC)


本條目內文實在太長

如題,建議再把內文分拆出去其他條目,否則就得汰冗了。--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5日 (日) 16:52 (UTC)

別亂拆分,尤其那個什麼六四前期、中期、後期的用法咱以前都沒看過。--KOKUYO留言2012年8月5日 (日) 23:24 (UTC)
我必須說,光看導言部分就快昏倒。導言應該是略述事件,怎會像老太婆織襪子呢?但六四前中後期的分法也不妥當,我認同。--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2:21 (UTC)
閣下自己寫的條目閣下都不會/拒絕拆分,要麼說明閣下自己都不知道條目重點是什麼,只會一味堆積資料,然後把本來應該由編輯者整理資料的義務又踢給了讀者;要麼就是作者根本就沒打算來寫百科,而是打算來寫小說的。我知道閣下是打算來湊條目長度的,我也並不期望閣下拆分這個條目——閣下堅信條目長就是對的,或者閣下礙於面子不願讓步。我也沒必要說太多,閣下道理也都懂,而且也總是有人只看ref數就投支持的。其實閣下只是陶醉在條目的長度里而以,呵呵,閣下明白就好。--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8:09 (UTC)


請問這算不算抄襲??????????

[2] 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8月5日 (日) 22:59 (UTC)

何謂發表個人看法?

我改寫的導言部分,也是參照底下其他人編輯的部分而來的啊,臺灣方面的稱呼也給了來源--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4:44 (UTC)

:一、「初期禁止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此時臺商見機開始將大量資金、設備與技術經由香港中轉,再投入中國大陸,使得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的關係反而從先前的對峙敵視,逐漸走向今日的親密。」這不是??二、我不支持概述的用法。--KOKUYO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4:50 (UTC)
一的部分,見改革開放#台灣資金條,不是我的原創,也是參照底下所附的內部連結;後半句可詳見兩岸關係#經貿及民間交流,也不是我的原創。二的部分,概述如不妥當,我認同可以再改,用概述二字是因為光導言部分就把整起事件講完了。--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5:33 (UTC)
這是六四評估經濟幹嘛??--KOKUYO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5:31 (UTC)
說的好,那為什麼六四不能提到經濟影響?--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5:33 (UTC)
問得好,那位什麼六四事件要調到經濟影響?--KOKUYO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5:35 (UTC)
哈,無解了,這樣的話,我們應該把底下的「經濟改革」段落全部刪去--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5:41 (UTC)
若且唯若有不少可靠媒體覺得主題是六四事件的文章(而不是主題是六四的經濟影響、改革開放之類)要提到經濟影響的時候我們才應該在本文提到。 我們選材的時候不應該做原創研究,也不應該給在可靠來源中出現次數極少的材料篇幅。--Skyfiler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7:05 (UTC)

關於圖片合理使用的問題

中文維基位於美國伺服器,需要遵守美國版權法。英文的共識是在本文使用美聯社的圖片不符合合理使用。中文維基在版權問題上一直是沿用對美國法律了解較多的英文維基人的討論結果。並不是說在中文維基上達成一個和英文的不同的共識,圖片就符合美國的法律了。--Skyfiler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7:31 (UTC)

一、首張照片並不是因為來自美聯社所以不能放,而是根本就是維基百科合理使用規定中六四事件是不能夠有以事件為主的照片。二、要拿掉可以,請一同刪除File:427 march.jpgFile:Zhao.jpgFile:JUNE4-0P.jpgFile:PLA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19890604.jpg,因為也是在同一個規範之下。所以要怎們挑自己選囉。--KOKUYO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7:55 (UTC)
這些圖片目前的確是不符合合理使用準則,合理使用僅能用來評論被合理使用的作品本身,在本文中引用的時候超出了對照片發表評論的範圍,僅僅用於說明圖中事物,屬於維基百科:合理使用中的第五個不屬於合理使用的場合。--Skyfiler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9:55 (UTC)
所以說看閣下決定囉,一次刪光還是要偷偷摸摸的保留,就是請別只針對一張照片開刀。--KOKUYO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9:58 (UTC)
那幅圖太著名了,一看就知道不是可以合理使用的圖片。別的圖片的版權情況還真沒注意。--Skyfiler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22:11 (UTC)


注釋出現「引用錯誤」請修改

注釋12、18、39、244、58出現

引用错误:无效<ref>标签;未为name属性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的引用提供文字。謝謝。--簡單的複雜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11:01 (UTC)

建議

建議把討論頁各個項目摺疊,{{delh|d}},效果如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27。因為按照目前的樣式比較容易使一些計算機陳舊的用戶或IE6/7/8用戶崩潰。--簡單的複雜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12:08 (UTC)

長話題摺疊顯示

我把一些話題摺疊顯示了,大家沒意見吧? 另外,我建議大家以後在討論長的話題時能自覺摺疊顯示,畢竟太長的頁面容易使一些瀏覽器崩潰。謝謝!--簡單的複雜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6:56 (UTC)

(-)反對:沒必要,把2012年之前的長時間沒人討論的話題存檔就行了,這樣都疊起來讓人根本沒有一個一個翻看的欲望了。 薰衣草毒藥花瓣 2012年9月28日 (五) 03:48 (UTC)

用詞不準確: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不是「中國政府」。

用詞不準確: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不是「中國政府」。—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cnnbb對話貢獻)於2012年9月5日 (三) 18:36 (UTC)加入。

What is the difference? Ever heard of synonyms?

關於影響部分應該加入的相關內容

  1. 應將後續中的經濟改革放至影響部分,事件定調、事後補償放至後續中。
  2. 影響中還應加入武警的改革、裝備非殺傷性武器等內容。——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9月8日 (六) 23:47 (UTC)

5.4 資料修正

第5.4 "香港聲援" 部份提到 "這場遊行吸引了將進香港人口四分之一人數、多達1.5萬人參與。" 明顯是筆誤. 香港沒有可能只有六萬人. 應是150萬人才合理. 但以我自己的記憶, 又好像沒有150萬這麼誇張. 我一時在網上找不到相關資料. 所以誰有空的話可幫忙翻查一下當年的新聞更正資料. 順帶一提, 香港的社運組織自行作出的人數統計普遍會誇大數目.WakemanCK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0:46 (UTC)

為甚麼總要隱瞞事實?

2011年文子言木把六四條目大量換成《中國「六四」真相》的資料,到2013年雖然補回不少事實,但條目又變成超超超超級勁冗長,連Dragoon16c都說「已沒有閱讀的意欲」,又怎會有人找到那些細訴著事實的句子呢?看來想隱瞞事實的人今次這招又很成功。還有,今次這麼早就存檔,將來的存檔時間豈不愈縮愈短?需知所有存檔都會關進歷史,後人總有辦法查出來,若後人將所有事實拼湊起來後恐怕會笑死他們。我又要走了,或者2014年再上來八卦看看又換了甚麼新招數吧。感靈留言2013年3月31日 (日) 17:02 (UTC)

雖然這個條目的確太長,但讀者還真難滿足啊,條目太長又說隱瞞事實,條目太短又說被河蟹。--CHEM.is.TRY 2013年11月23日 (六) 05:42 (UTC)
好條目的標準是言簡意賅,深入淺出,寫太深入是降低條目質量。不滿足介紹深度的不是應該點開連結去看相關條目麼,不然給文章維基化是幹什麼用的?--Skyfil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14:21 (UTC)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空行?

條目前幾段沒啥問題,分段和正常的條目一樣,但是後面的分段全部多打了空行,這是為什麼?有意為之麼?wzyboy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05:30 (UTC)

衍生作品的羅列是否符合中立方針?

從篇幅的中立性上看,相對於事件本身的篇幅而言,列出這麼多衍生作品的寫作是否恰當?身在美國的表示不是看到這條目還不知道那麼多過氣樂團,當然這也可能是時間過去過於久遠的原因,不過從內容來看,這些衍生作品的重要性完全未體現,似乎僅僅是為羅列而羅列,要是收錄標準這麼低的話,三國志條目可以羅列出不知道多少電視劇、電影和遊戲。以內容的中立性而言,一個作品僅僅被一個記者懷疑被禁是因為內容涉及六四就可以在這裡列出來?確實為這個被禁的不知道有多少,只是被極少數人懷疑的為什麼在這裡有一席之地?--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7:10 (UTC)

關於條目模板照片

我不懂KOKUYO為何堅持將原本的「民主女神」照硬改成香港的紀念晚會照?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難道「民主女神」照比香港的紀念晚會還更不值得代表六四事件?es91213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06:51 (UTC)

首先「撤退與留守」我希望有當時情況的圖片(尤其民主女神也大概是那時候製作),但是基本上這篇條目已經用很多合理使用圖片了,所以我想不該再上傳新的圖片了。再者我認為如果是我我會選擇放上王維林的照片,那張才是提到六四事件必定會使用的圖片,但是如前面的道理「後續示威」的那一大段也最好有圖片較好。然後我認為該模板將圖片大小調整至300px才較為美觀(圖片的寬度才會大於文字介紹),但是民主女神的圖片其大小只有264px。接著如果放上民主女神的圖片的,勢必將會超過第一段的部分,但是這樣反而會很難確定第一段圖片在各個螢幕比例的呈現情況,而且也不美觀。最後原本香港紀念的照片就是單獨介紹現行紀念情況,但由於「反應」那裏空間不夠排進第二張圖片(現在使用的藝術品圖片是要呈現非中文圈的紀念狀況),所以要嘛刪掉不用、要嘛放在沒有合適的模板照片處,但絕對不適合放在「文化」那邊。--KOKUYO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07:19 (UTC)

我看了好久才看懂你的話,首先我不懂「後續示威」章節為何也應該要有圖片?難道一定要每個章節都有圖片才行?至於文字介紹的長短只要用文法<br><br/>便能決定,根本不用因此而放大圖片。那張紀念晚會照我承認是我看到蠟燭那張就認為該放在其下面,的確是我的疏失。但為何要說「反應」章節空間不夠?我試著放上去看起來也沒什麼不妥之處。還有我認為你似乎不太重視模板照片,為了美觀就說其他照片不適合,然後拿出一張代表性低的來充當。最後我認為雖然比起其他條目本條目圖片是多出不少,但還沒到擠壓到文字篇幅的地步、如果有更多相關圖片能上傳應該會更好。es91213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09:02 (UTC)

那用點列式解釋好了:一、那麼又為何不能放?放一張介紹當時情況的照片又有何不可,同樣的道理把照片放在「撤退與留守」又如何。把圖片放在最適合、而且有講解其相關內容的段落,這比硬放在模板處更好,尤其對於同樣放一張照片所能得到效益相比。二、我並非講模板圖片文字介紹的多寡,我是指這個模板的大小本身就是設定在約300px,而文字離邊框的寬度也僅差一點。但是圖片最大只有264px的話,會反而會讓圖片呈現的寬度比文字的寬度還要短的情況。三、那可能是只有你的螢幕比例是這樣,又或者我有調整段落內容,但是我最早決定把紀念圖片放到模板上是這個原因。四、放民主女神沒有擠壓到其他處?我現在當前的螢幕(非我編輯整篇時用的螢幕)看就是要超過也不超過第一段「名稱」,然後我原本的螢幕是會擠壓到圖像,那我還不如挑選一個大家顯示都差不多的確保呈現效果。還有請別以為當初我只是隨便挑個圖片就放爽的,放民主女神、放王維林還是放紀念照我都有思考過、而且也為此不斷更動內容,以確保每個段落盡可能有能夠合適解釋的圖像、每個圖像都有使用的理由以及視覺觀感如何。--KOKUYO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11:00 (UTC)

一個1989年的歷史事件的標題照片攝於2013年就是莫名其妙,還不如沒有照片。-Msuker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09:24 (UTC)

照你的講法,赤壁之戰放一張當地的圖也很奇怪(2004年攝)、濟州四·三事件放個當地行政區劃也很奇怪、萬湖會議放個建築物也很奇怪(2006年攝),重點是那張圖是要介紹什麼。--KOKUYO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11:00 (UTC)
你的發言中,看到關鍵字了嗎?「當地」。時間、地點都不對的照片,憑什麼成為標題照片?-Msuker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11:53 (UTC)
如果你有曹操橫槊賦詩的照片,請儘快換到赤壁之戰條目,一直想看看曹操到底長什麼樣子。把當代世界、有大量圖像資料的內容,與近代甚至古代沒有任何資料的事件強行比較,不值一哂。-Msuker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11:58 (UTC)
我認為重點是關係而不是當地,六四事件跟六四事件紀念活動的關係我想僅次於事件當時的照片,當然如果有人有在天安門廣場舉辦紀念活動的自由照片我舉雙手贊成(當然可以想見這大概遙遙無期)。順便一提,所謂的當代世界、有大量圖像資料的內容,在維基共享資源中與事件當時有關的自由圖像也不過只有兩張。所以很對不起這條目是處於鬧圖荒的狀態,所以上面才要放協助提供自由圖片的呼籲。--KOKUYO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16:28 (UTC)

只有一段真的很難看清楚內容,我分段回覆

  1. 如果有模板圖片的情形下當然可放,但現在紀念晚會照可以確定不適合當模板照片,難道為了放張章節圖片就要拿相關性低的照片替代模板照?
  2. 那就換上擋坦克那張不就得了?
  3. 但現在就是紀念晚會照與當時六四的關連性太低所以才引發問題,如果民主女神照真的有可能擠壓到下面文字,為何不換上擋坦克那張?如果美觀與內容互相衝突時,應以內容為重不是嗎?

es91213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07:51 (UTC)

回應如下:
  1. 王維林照片之所以不用,因為「後續示威」那段段需要那張照片,而且整個條目內文中那段亦有提到該件事情,放在那裏的效益應該是會比放在模板圖片上更佳。(條目內容提到王維林卻不放上圖片,我不覺得拿什麼前面放過了所以讀者會一直記得是個好理由)。
  2. 所以我的回答是如果哪個做法對於整篇條目有最大的效益,就用哪張?然後前面我已經講過首段圖片的重點是如何介紹,如果沒辦法即便是實際場景重攝、行政區劃、或者是關鍵人物圖都是可以接受的。
  3. 權衡之下,我認為在幾乎可以確認不可能找到其他可以自由使用的當時照片、以及不應該再上傳新的合理使用照片、顧慮版面以及圖片可以帶來的效益情況下,這裡選擇放上一張紀念活動照片是較好的選擇。--KOKUYO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16:15 (UTC)
王維林的照片不用不是因為有版權而且在這裡用無法滿足合理使用條件麼?--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19:42 (UTC)
合理使用的照片哪一個是沒有版權的?--KOKUYO留言2014年1月22日 (三) 00:52 (UTC)
有版權不代表可以在維基百科的條目合理使用,你把因果關係搞反了。你覺得在本條目放圖像的方式,有滿足「該圖像以及它的歷史意義正是條目中的討論對象」這一條件麼?分明是合理使用準則里描述的不屬於合理使用的「圖片沒有特別象徵意義,只用來說明圖中人物」嘛。--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22日 (三) 04:23 (UTC)
en:File:Soldiers Western Wall 1967.jpg的使用看一下吧。--KOKUYO留言2014年1月22日 (三) 05:03 (UTC)
第一處使用不當,對於圖像的討論只有一個詞(iconic)。第二處合理使用。第三處能否合理使用存疑,只在腳註中討論了照片,卻在正文裡使用了圖片。--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1:30 (UTC)
en:File:Selection Birkenau ramp.jpg也看一下吧,這類合理使用的圖片也多得是。也就是說如果就侵犯其他人版權這理由來看,因為這樣的照片是符合可以顯著幫助某個歷史說明而存在(Iconic and historical images which are not subject of commentary themselves but significantly aid in illustrating historical events may be used judiciously.)。--KOKUYO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1:49 (UTC)
NFCI的前提是NFCC,這在你引用的文字前面一段就有說,NFCI不能用來覆蓋NFCC。比如:Soldiers Western Wall 1967那圖的第一個合理使用理由「這可能是表現以色列參戰的最著名的一張照片」就有問題,因為主題是以色列參戰的照片太多,要說明以色列參戰的話,應該不太可能找不到足以表意的自由照片,所以不滿足NFCC第一條「無可替代的自由等價品」,引用NFCI無效,而且後面NFC#UUI第5條也將此列為不可接受的合理使用理由。再說這個民主女神像,建造時間不短,照片也很多,每一張照片的不可替代性存疑,「最有名」不是可以免費拿來用的理由。--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2:09 (UTC)
NFCC第一條應該是指沒有可以跟其等價值(如照片稀有度、照片知名度等)的自由圖片,所以才只好以合理使用唯依據使用有版權的圖片。要比較的是是否存在或者之後可以拍攝的自由使用照片,以及只能合理使用的版權圖片。至於UUI第五條我還以為應該是翻譯成「當一張主體碰巧是發生於一場戰爭的圖像,用來說明講述戰爭的條目。然而如果圖像本身對於條目的解說是恰當的主題時,其使用可能是適當的。例如受到注意的標誌性版權圖像,且該圖像是在一篇條目中被提及時。」如果舉誇張一點的例子就是我找到一張二戰日軍在船艦上吃午餐的合理使用圖片,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拿來介紹中途島海戰。那麼請問你找得到1989年當時的民主女神像其可供自由使用的照片(我找是找不到啦Orz),或者是在2014年以後有辦法拍到1989年當時的照片?--KOKUYO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2:50 (UTC)
稀有度是相對上下文而言的,比如Soldiers Western Wall 1967.jpg那張圖在介紹他本人的作品時候是無可替代,但是在介紹範圍要大得多的以色列對戰爭的參與這個主題來說就不是。UUI那裡說的是對於圖片的討論,如果你認為文章里"iconic"一個詞就算討論我只能Orz了。找不到可以自由使用的替代品僅僅滿足了NFC的第一條,後面還有那麼多條要滿足呢,更不要說還要排除UUI列出的場合)。比如NFC的第三條最小化使用,在王維林那張圖上討論結果是只有王維林那個條目可以合理使用坦克人這張照片,在別的條目無論以什麼理由都不可以合理使用,如果王維林那個條目的內容沒有對圖片進行評判的話滿足合理使用條件,這幅圖片就應該刪掉。你看看民主女神條目對圖片的使用方式,夠不夠王維林那個條目的深度?--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4:30 (UTC)
首先NFCI的第一條前面大概是這麼講:「標誌性或具歷史意義圖像:本身主題在條目中有所介紹的標誌性或具歷史意義圖像一般都是合適的。對於沒有解說自己的主題但是對於說明歷史事件時有顯著幫助的標誌性和歷史圖像可以謹慎使用……」然後UFI第三條所說「最少數量的使用:一、最少數量的使用。倘若其中之一能夠傳達等項重大的信息,不得使用非自由內容中的多則細目。二、最小限度的使用。倘若部分內容已然足夠,不得使用整部作品。優先使用低解析度/保真度/比特率,而非高解析度/保真度/比特率(特別當原作可被用於蓄意的版權侵犯時)。本規則還適用於File:名字空間中的副本。」裡面從來沒有說一張合理使用的照片只能放在一篇條目中。最後民主女神那張誰說那就是只能代表民主女神,我在六四事件的使用目的就是為了介紹那個時候天安門廣場的情況,所以相比之下我多上傳一張具有版權的照片、拿一張已經有的合理使用照片更符合「倘若其中之一能夠傳達等項重大的信息,不得使用非自由內容中的多則細目。」吧。--KOKUYO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5:28 (UTC)
首先NFCI的前提是NFC,所以NFC的條件全部滿足了才能談是否滿足NFCI,A能夠代表B不等於只有A可以代表B來滿足NFC#1,這是完全不同的條件,比如前面那個以色列戰爭圖可以代表以色列參戰但是要說明以色列參過戰了這個意思的話,隨便一張圖就可以了,不必非要用有歷史意義的圖片,這是NFC#8(只有當其呈現將有助於加深讀者對主題的理解,而其缺失將不利於理解時,非自由內容才能被使用)。另外,合理使用討論的目的是決定內容是否遵守美國版權法,因為中文維基在美國伺服器上需要守美國的法律,這方面英語維基人了解應該更多,應該照英文維基的合理使用標準來定,不能說我們這裡根據過時的中文合理使用方針搞一個不同的共識,文章內容就合乎美國版權法的合理使用條件了。英文討論結果是王維林那張圖只能用於一個條目,理據是UUI#6(已經存在專門條目)。--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5:52 (UTC)
  1. 就因「只有下面提到」就認為擋坦克照應放在下面?如果如此那我再下面編一個關於二十四年後紀念晚會的章節,是否也要把那張晚會照給移下來?
  2. 難道當讀者讀到王維林的部分會忘記上面那張擋坦克照片?(而且讀者看到六四事件的第一張照片是二十四年後的地區性紀念晚會難道就不覺得奇怪嗎?)
  3. 或許晚會照真的可以當模板照片,但就以代表意義而言優先順序應在最後,且很明顯晚會照放模板中根本幾乎無益於整篇條目,在這樣之下還會想把晚會照片當模板照片嗎?

es9121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12:46 (UTC)

【必須糾正】關於楊尚昆的「國家主席」角色

政治發展:「同時這次抗議活動也促使得依照1982年憲法與往常慣例而採取的權力分立模式必須修正,在過去為了防止毛澤東個人統治出現的過激行為而使得中國共產黨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為象徵性職位,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才是政治權力的真正重心,同時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又必須與前者為不同人。然而在六四事件期間擔任國家主席的楊尚昆聲稱仍保留有權力並且公然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趙紫陽決裂,並且轉向主張使用軍事武力的國務院總理李鵬和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一派,這使得官方政策變得不一致和不連貫並且明顯阻礙行使權力。為了避免之後於政府領導高層出現公開的分裂情況,國家主席成為一個行政職位並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都改由同一人擔任。」

首先,毛澤東擁有的權力與其是否擔任國家主席沒有任何關係,即使《五四憲法》中的國家主席有實權, 但事實是毛澤東在1959年辭去國家主席職務,由劉少奇接任,他本人只留任中共黨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 不過毛澤東任然是中國的最高領袖,劉少奇被迫害致死後,他拒絕重任國家主席,更主張廢除主席職務。

其次,不論是先前的李先念,還是當時的楊尚昆,在擔任國家主席時都擁有實權,不過與主席職務無關。 李楊兩人都是中共元老,前者當過中央政治局常委,楊尚昆雖然不是常委,但擔任軍委副主席兼秘書長, 所以楊尚昆在六四事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與其國家主席的銜頭無關,關鍵反而是其元老身份和軍委職務。

最後,現行的《八二憲法》雖然小修過幾次,但在國家主席的條目上幾乎沒有甚麼變動,仍是虛位元首。 憲法沒有賦予國家主席行政權力,主席職務是國家機關,不是行政職位,中國政府首腦應是國務院總理, 江胡習三人都是黨總書記、軍委主席兼任國家主席,但主席只是象徵性的外交職務,前兩個才具有實權。 --伯理璽天德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8:30 (UTC)

我修改一下內容並且有空找一下來源,因為這段是從英文那邊翻出來的(而且還有翻錯一些內容Orz)。至於英語那邊的說法(包括相關連條目),大概是為了避免再度發生只有一人統治而出現錯誤決策,所以後來憲法中決定設國家主席為虛職、而政治權力由黨書記、總理和中央軍委主席共享。但是六四後,楊尚昆一來本身就是與軍方更為親近,二來他有國家主席這個名稱,因此便以國家主席為名表示在必要時刻仍有下達命令的權限。而在六四事件後,這樣的政治嘗試就被放棄並且改由同一人擔任之。至於為什麼英語維基百科是用「行政職位」(executive position)來形容似乎是因為英語世界習慣問題,例如在國家主席英語條目中提到「1993年,主席一職由同時兼任總書記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江澤民擔任,這也使得總統辦公室成為一個強大權力的職位。」(and in 1993, the post of President was taken by Jiang Zemin , who as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Party and Chairman of the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made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a powerful position.)。簡而言之,這段話就是強調六四前為了避免單人權力過大而嘗試分權制度,但是之後又改成讓同一人擔任重要職位。--KOKUYO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10:36 (UTC)

KOKUYO您難道只會英文翻譯? 英文維基百科裡的相關條目叫做天安門抗議,你難道也要把六四事件改名天安門抗議?你的什麼邏輯啊。翻譯當然可以,但是必須用中國人所更容易理解的文字來翻譯。就好比你翻譯的新版裡面的【名稱】那段里,從「中文世界,中國以外中文世界,英語世界」去介紹六四的名稱, 而舊版是從「民主運動人士與同情者,中國官方,西方」去介紹六四名稱,很明顯舊版的方式易於理解。(六四的名稱就是因為各方的立場不同,所以名稱完全不同,所以舊版站在各方立場去分別去解讀六四的名稱,顯然是更加便於理解)。——聯合國軍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06:16 (UTC)

六四事件新版和舊版選哪個?

新版字數上比舊版要少,但是讀起來完全就是舊版不臃腫,新版相當臃腫。舊版內容多又不臃腫,既然這樣何不用舊版?我支持舊版。翻譯自英文維基?正是KOKUYO完全的翻譯導致讀起來很怪很臃腫,KOKUYO難道不會用中文去修飾下文章嗎?翻譯之後用簡介明了的話來概括,而且用中國人的文法去概括,就比如新版里的【簡介】和【名稱】兩大段和舊版相比,太臃腫了吧,讀起來,真是拗口,在【名稱】那段里,從「中文世界,中國以外中文世界,英語世界」去介紹六四的名稱, 而舊版是從「民主運動人士與同情者,中國官方,西方」去介紹六四名稱,很明顯舊版的方式易於理解。(六四的名稱就是因為各方的立場不同,所以名稱完全不同,所以舊版站在各方立場去分別去解讀六四的名稱,顯然是更加便於理解)。至於KOKUYO說,舊版之後被人修正後,許多內容亦不符合維基百科優質條目的寫法。請問難道所謂的優質條目就是像新版一樣讀起來那麼的不順和臃腫?——聯合國軍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06:00 (UTC)

KOKUYO您難道只會英文翻譯? 英文維基百科裡的相關條目叫做天安門抗議,你難道也要把六四事件改名天安門抗議?你的什麼邏輯啊。翻譯當然可以,但是必須用中國人所更容易理解的文字來翻譯。就好比你翻譯的新版裡面的【名稱】那段里,從「中文世界,中國以外中文世界,英語世界」去介紹六四的名稱, 而舊版是從「民主運動人士與同情者,中國官方,西方」去介紹六四名稱,很明顯舊版的方式易於理解。(六四的名稱就是因為各方的立場不同,所以名稱完全不同,所以舊版站在各方立場去分別去解讀六四的名稱,顯然是更加便於理解)。——聯合國軍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06:17 (UTC)

支持新版。最起碼單看首段部分,與新版的水平相差太多,多還從沒有見過哪個條目單純介紹不同方的名稱而專門另起一段的。首段通常是對整個條目的概述,但又要把整個重點都要說明出來,看舊版,對抗爭的規模、官方不同階段採取的不同的態度,甚至整個抗議的大體過程都描寫不全,跟新版的差距真是十萬八千里。另外,你也知道對這一事件的不同稱呼是因為立場不同,那為何在首段只提民運方和政府方對此的名稱,而不提更加中立性的西方稱呼呢?——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4年1月28日 (二) 08:05 (UTC)
聯合國軍所放上舊版就是英文翻譯加上過去中文許多沒有來源佐證的內容而已,實際上如果容我自大一點、這裡的主要統合工作也是咱以前弄出來了(而且還把它拿去提名DYK)。後來很多維基人都表示這個版本太長了,而所謂的新版就挑最多來源且較好翻譯的英語維基百科加以修改而成(同時英語維基百科也比先前重新撰寫過一遍)。當然六四事件不乏有其他語言版本列為優良乃至於特色的維基百科條目,但是這些在內容介紹上都沒有英語維基百科還要好。至於內容有比以前少的部分,我認為在其他條目中都可以輕易補足,或者就是應該列為雜項而不必特別提及之。
再者舊版在文字敘述上我認為已經被修改的不甚妥當,首先在「名稱」部分新版使用了通常較為推薦的文章式寫法,同時其大體上仍然是維持「常見講法、批評鎮壓者的稱呼、躲避審查之稱呼、中國官方之稱呼、英語世界的稱呼」而與舊版內容並無多大差異,或者實際上聯合國軍所放上來的舊版也就是將這內容自行分拆後、用沒有必要的點列式介紹而已。然後在「背景」部分,明明只需要單純介紹當時情況的文句卻被某些維基人改成「xx人認為」,這實際上是很多餘而且並不恰當的寫法。最後舊版有些翻譯錯誤處,也是到了新版時重新發現並且明顯需要立即修正。因此新版可能仍有部分翻譯不順乃至於錯誤之處(如之前領導人的例子),但是已經對於舊版進行了許多修正以及精簡之處。因此拿舊版和新版相比,已經確認有不適當或者不合宜之處的舊版應該馬上換掉,並且對新版進行修改才對。--KOKUYO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6:31 (UTC)
(:)回應:首段 ,我覺得還是舊版好,舊版首段簡介明了,大致介紹了事件的一些情況,很不錯啊(事件的意思,名稱,前期,中期,後期,反應都講了,這些簡介很好的對應了後面的正文內容。)。新版的首段一看就頭疼,那麼滿的,那麼雜的,看不出哪裡好。至於你說的西方常用的名稱在首段也是有的,第一句不就是嘛,天安門事件在西方使用頻率也很高啊。——聯合國軍留言2014年1月29日 (三) 13:14 (UTC)
(:)回應:對於你說的翻譯和名稱,我上面的原話還是可以回覆你的:翻譯當然可以,但是必須用中國人所更容易理解的文字來翻譯。就好比你翻譯的新版裡面的【名稱】那段里,從「中文世界,中國以外中文世界,英語世界」去介紹六四的名稱, 而舊版是從「民主運動人士與同情者,中國官方,西方」去介紹六四名稱,很明顯舊版的方式易於理解。(六四的名稱就是因為各方的立場不同,所以名稱完全不同,所以舊版站在各方立場去分別去解讀六四的名稱,顯然是更加便於理解)。
至於你說的【背景】部分的,我贊同用新版的【背景】。——聯合國軍留言2014年1月29日 (三) 13:20 (UTC)
我覺得你根本沒看懂在新版「名稱」段落所要指的內容。其中「六四屠殺」重點在於等這類是對於鎮壓行為帶有批評的話,而在中國以外地區才能夠這麼公開形容稱呼,但並不代表民運人士或者同情人士就一定會用這些字詞。而後面所描述的審查狀況則是呼應中國方面這些字詞都遭到審查,因此必須有替代的詞彙並且加以介紹之。然後改成英語世界是因為西方世界不等同於英文世界,德國是西方世界、西班牙是西方世界,但他們的語言叫天安門廣場叫「Tian』anmen」和「Praça da Paz Celestial」,而非「Tiananmen」。最後呢我已經講過了,點列式除非有必要才提供,而這很明顯是不必要也不應該這樣寫的情況。--KOKUYO留言2014年1月29日 (三) 16:39 (UTC)
不知道你再講什麼東西。新版「名稱」段落的介紹方法,完全是扯淡,我上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和舊版對比,他差遠了。至於你後面說的「英語世界是因為西方世界不等同於英文世界,德國是西方世界、西班牙是西方世界,但他們的語言叫天安門廣場叫「Tian』anmen」和「Praça da Paz Celestial」,而非「Tiananmen」。」我想說的是:英語是國際語言吧,是美英加澳愛等很多西方國家的官方語言吧。所以用【西方世界的新聞媒體則習慣以「天安門廣場抗議」(英語:Tiananmen Square Protests)】,何錯之有?至於你說因為法德等西方國家不是用英文,所以就他們肯定不叫Tiananmen Square Protests,以此來認為用西方世界這個詞是錯誤的,完全說不過去。就像人們常說人人都有選票,但是你能因為 未成年沒有選票 而否定這句話?——聯合國軍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06:53 (UTC)

為何自由女神的圖片不被引用了?

就個人認為,自由女神的照片是六四中重要的一部分,不應該去掉!--Jyu..(عشق، مانند لوتوس). 2014年2月11日 (二) 15:55 (UTC)

美聯社版權所有。對美國版權法更熟悉的英文維基人對坦克人那張圖片的討論是如有專題條目存在,則其他條目皆不得合理使用——這個後來成為正式方針。順便說一下那圖現在已經刪除,因為自由女神條目僅僅用圖片來描述圖中的事物而非評價圖片本身,屬於不可接受的合理使用理由。--Skyfiler留言2014年2月15日 (六) 18:57 (UTC)

必須更正一下 那個女神叫民主女神。如果你經歷過那段時間的話。你應該非常清楚。在當時中央台在宣傳這件事情上面,多次引用了那個女神像。那個女神像的象徵意味實在太濃了。我現在回想起64,在我的大腦中間。我第一個想起的就是那個女神像。做為一個從小生活在大陸的。那種感覺就和那張坦克人那張一樣的有衝擊的。你把自由女神和這個民主女神放一起看。美國占領天安門了。就是這種感覺。我甚至認為,就是這個女神像直接導致了最終的軍隊進場。你仔細看條目中間你應該能找到。25號左右軍隊已經退出去了。在外圍警戒去了。既然已經退出了。也就是說政府是想談的。27還是28發了一個申明什麼的。希望和平解決。但是緊接著在30號就在廣場上面樹立了這個民主女神。這女神像的象徵意味實在是。。後面就不用說了。我個人覺得就是這個女神像直接導致,中央下決心要在最短時間內解決這個問題。才決定用軍隊清場的。最後你再看看歷史記錄,你就能明白了。在歷史版本裡面有幾個版本放了這個民主女神的。然後在看看有幾個版本有那個坦克人的。然後你再看看上面。一樣有人說要放坦克人上去。在我看來。這個根本不是什麼版權的問題。就是意識形態的爭論。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只能呵呵了。畢竟維基的受眾大部分是國外的。呵呵。--223.255.189.34留言2014年4月11日 (五) 20:55 (UTC)

樓上+12014年5月20日 (二) 18:34 (UTC)imsupernewstar

怎麼回事兒?求解答

在條目的infobox中「六四事件」被稱為「1989年民主運動的一部分」,可你打開1989年民主運動後,又是指向六四事件的消歧義頁。到底怎麽回事?求解答。--Eric.Diao2014年3月2日 (日) 14:21 (UTC)

內容大有改善,量詞需要注意

不過有不使用全稱的不好做法,比如這句

鄧小平認為示威者之所以不斷強調包括官員貪污等等有關的投訴,便是為了掩蓋其底下試圖將當前社會主義制度加以取而代之的真正動機[194]。


是「一部分別有用心的人」,把量詞去掉以後,就變成了,鄧小平指責所有示威者都是「造反派和大量的社會渣滓」 原文是「對方不只是一些是非不分的群眾,還有一批造反派和大量的社會渣滓。」 全文這種省略量詞的情況不止這一處,望精通編輯此詞條的維基人注意,這有中立性的嫌疑和扭曲事實的可能--Lhjay1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16:34 (UTC)

關於圖片

kokuyou 閣下認為我添加的圖片有指向性,但條目原來的圖片也有很強的指向性。我一直認為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就是由每個持不同意見的人互相在列出事實而形成的。至於與內文的聯繫,內文中已經提到了有軍警受傷這一事實。此外您依然沒有給出撤銷文字部分的解釋,我可以擴充和圖片相關的內容,但前提是閣下不要刪

名字打錯了……首先整段要講的是甚麼請先搞清楚,同時敢問那些照片是當天晚上在木樨地的照片嗎?同時合理使用的照片應該限制數量使用閣下不知道嗎?最後該段明明在介紹木樨地的情況,為何有需要引用到維基解密所提到的廣場狀況,更何況後半段既然有提及幹嘛重覆之?--KOKUYO留言2014年5月20日 (二) 17:37 (UTC)
我將它們添加到的地方是「清場」這一章,把代碼寫到木樨地只是為了排版。目前的圖片數量並未影響到排版且原有圖片明顯不夠。維基解密那段的確是我寫錯位置了,抱歉。我不想打編輯戰,所以我希望先在討論頁達成共識2014年5月20日 (二) 18:31 (UTC)Imsupernewstar
放圖片應該是以小段落為基準,然然後左右同時有圖片我個人以為已經影響排版。然後再次強調同一個條目合理使用之圖片不應該過多,而現在合理使用的圖片已經達到4張了。--KOKUYO留言2014年5月20日 (二) 19: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