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景辰
劉景辰,號紫星,廣東廣州府南海縣軍籍从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廣東鄉試解元,十七年(1589年)聯捷己丑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擢云南道御史,立朝正色,条上用人简练诸事,皆禆军国大计。寻按陕蜀茶马,以釐剔为务,积玩尽祛[1]。时西憂兵变,四镇合击,营马多毙,得景辰所中马二万四千馀,始克济战。继巡乾清、坤宁两宫工[2],力循舊草,嚴核滥溢,虽與中貴龃龉,然卒服其廉正。循例归省,卒,著有《焚余稿》[3][4]。
参考资料
- ^ 万历二十三年八月,先是陕西巡按李楠奏禁湖南茶引,以绝夹带,至是巡按刘景辰谓禁其新报,不当追其旧给,从来茶引必三四年后方得茶,到若前引尽追,则旧储既空,新招未至,空乏可虞。户部以请,从之。
- ^ 万历二十四年七月,差御史刘景辰监督工程。
- ^ 万历二十六年十月甲寅,御史刘景辰奏言:顷知县吴宗尧讦奏内官陈增贪残, 皇上置增不问,而切责宗尧。既而抚臣尹应元疏至, 皇上亦置增不问,而禠斥宗尧。及增疏再至,宗尧遂蒙逮。 皇上之待外臣一至此极乎!臣以为大凡内外之势,得其平则相安而可久,偏重则反受重之害。宗尧与增交讦则同,虚实未判,供职则皆供职,逮问则皆从逮,否则乞姑放宗尧回籍,陈增还京,以待查勘定夺可也。科臣侯庆远等亦以为言。不报。
- ^ 《廣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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