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儆炌
沈儆炌(1554年—1631年),字叔永,號泰垣,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沈子木第三子。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工部主事,改禮部,歷員外郎、郎中[1]。二十六年(1598年),升福建提學副使[2]。历官河南布政使,以卓异入为光禄寺卿[3],旋晋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疏蠲贡金数千,为滇民永利。值苗猺倡逆,收复全滇,荡平黔蜀,擢南兵部侍郎[4],晋南京工部尚書。为魏忠贤党石三畏所劾落职闲住[5]。崇祯初复官,卒于家。南都弘光帝时,谥襄敏。配查氏,山东参政查志隆(号绍庭)女。子三:沈庄卿、沈胤培、沈旋卿[6]。
参考
- 《湖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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