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BlueYearning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閱讀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維基百科的立場與常見注意事項。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试试IRC即时讨论。
- 不知道有甚麼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寫!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樂趣,成为一名充實的维基百科人。
-- 小南(留言) 2013年5月14日 (二) 23:17 (UTC)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订版本29052844,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因而已被自动撤销。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码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正文顯示某一語言变种,您可到這裡設置,而请勿直接修改原始码。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 以「中國大陆使用‘陆’、港澳使用‘港’、马新使用‘马’、台灣使用‘臺’」為例,您可以寫上:
-{zh-cn:陆; zh-hk:港; zh-sg:马; zh-tw:臺;}-
您亦可前往互助客栈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请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够正確轉換,那么变更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即属破壞。如您重复类似行为,您的賬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但如您认为机械人判断错误,请撤销该自动撤销。祝编辑愉快!Liangent-bot(留言) 2013年10月29日 (二) 07:40 (UTC)
Re: 感謝您在詢問處解答我的提問/想再進一步請教一個問題
您好,我查了一下司法院的全國法規資料庫,其實《人民團體法》在民國31年就已立法,只是名稱是『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民國78年解嚴後修法並改名為《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
而《戒嚴法》第 12 條:
“ | 戒嚴之情況終止或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 | ” |
因此,小弟的觀點是:民國78年宣佈解嚴時即可視做開放黨禁之日。--Ellery(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0:44 (UTC)
Re:感謝您在詢問處的答覆/關於台灣黨禁報禁想再請教一下
「報禁」一詞,其實有某種誤導性,解嚴前仍有些報紙陸續創刊,但均為黨政軍友好特權人士所辦,內容與張數當然有所限制並自我審查。所以,禁的是臺灣本土的聲音與各界的不同意見,而不是中國殖民黨的親族權貴,並非齊頭式平等的全禁,而只是「禁你不禁我」。
解嚴是具法律性質的政治決定,但因戒嚴/戒嚴法或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賦予總統及其他機關的各種違憲權力和在那種情境下刑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機關所制定的散見各處行政命令並未同步當然失效,因此仍要等各相關法令修訂後才算數。八零年代末期新創刊的四家最重要全國性報紙是自立早報、聯合晚報、中時晚報、首都早報,看看日期就知道都是李登輝於1988年繼任總統後才開辦(向新聞局登記取得執照後才發行)。但當然有些小型報刊根本不甩這些規定,早於1988前即逕自刊印。
樓上Ellery兄提到《戒嚴法》第12條:「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但該時點的《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規定「人民團體之主管官署,在中央為社會部」,而該部早已不存,且政黨為全國性人民團體,故已無「回復原狀」之可能。
依1989年《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第四十五條「符合左列規定之一者為政黨:一、全國性政治團體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依本法規定設立政黨,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由內政部民政司政黨名冊可見,成立日期與備案日期不同。
民主進步黨於1986.9.28成立,並參加198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即使中國殖民黨政府當時不承認,但無損於人民與國內外都視新政黨已成立之事實。民進黨「違法」成立後、新法制訂前,亦有多個政黨陸續成立,現在的政府公文與歷史都承認依事實認定政黨成立時間。所以:
從解除組黨限制的角度:1987.7.15
從法制化政黨備案程序的角度:1989.1.27
從衝破黨禁之歷史事實的角度:1986.9.28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13日 (三) 07:46 (UTC)
- 我想您應該不是臺灣人。協助世界各外國人士更全面地瞭解臺灣人民自身所知的真實臺灣是很重要的,才不致於被某些編出來、或洗出來的東西所誤導。我個人與每位知曉臺灣文史法政的臺灣維基人應該都很樂意參與這種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