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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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
1911年—1912年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
国旗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国徽
国徽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控制下的福建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控制下的福建
首都福州
常用语言官话闽东语闽南语闽北语闽中语莆仙语邵将语客家语赣语吴语畲话
政府军政府
都督 
• 1911年11月13日—1912年7月12日
孙道仁
立法机构福建谘议局
历史 
1911年11月8日—10日
• 建立
1911年11月11日
• 改组为福建省政府
1912年7月12日
货币福建通宝
中華民國金幣券
清朝貨幣
前身
继承
大清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福建历史系列条目

史前福建
昙石山文化 ·
浮滨文化
七閩 ·
古閩人 · 閩越人
閩越 前306 – 前110

閩中郡 前222 – 前209
兩漢
揚州刺史部
會稽郡
南海 前195 – 前174前
孫吳
扬州
會稽郡
會稽東部都尉
会稽南部都尉
建安郡
两晋南朝
扬州
江州
陈氏政权 550 – 564
闽州 557 – 565
丰州
建安郡
建安国
晋安郡
晋安国
晋平郡
晋平国
梁安郡
南安郡
南安国
隋唐
江南道
岭南道
江南东道
丰州都督府
泉州都督府
闽州都督府
福州都督府
福建经略使
长乐经略使
福建道 758 – 896
丰州
泉州 (711年前)
建州
闽州
福州
武荣州
泉州 (711年后)
漳州
汀州
长乐郡
建安郡
清源郡
漳浦郡
临汀郡
威武军王氏政权896 – 909
909 – 945
福州大都督府 909 – 932
长乐府 933 – 945
泉州
漳州
汀州
建州
镇安军 941
镇武军 941 – 943
镛州
镡州
943 – 945
建州
镛州
镡州
威武军李仁达政权945 – 947
福州
清源軍 949 – 964
平海军 964 – 978
泉州
南州
漳州
南唐
永安军 945 – 956
忠义军 956 – 976
吴越
威武军 947 – 951、977 – 978
彰武军 951 – 977
兩宋
两浙西南路 978 – 985
福建路 985 – 1278
福州
建州
建宁军
泉州
漳州
汀州
剑州
南劍州
太平军
興化軍
邵武軍
建寧府
福安府
兴安州
范汝为政权 1130 – 1132

泉州行宣慰司 1277 – 1278
泉州行中书省 1278 – 1280、1281 – 1282、1284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 1280 – 1285、1286、
1288 – 1291、1292 – 1297、1356 – 1366

泉州分省 1284 – 1285、1358 – 1368
建宁分省 1358 – 1368
兴化分省 1359 – 1366
延平分省 1364 – 1368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道宣慰司 1285 – 1286、1286 – 1288、
1291 – 1292、1299 –1356

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 1297 – 1299
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1366 – 1368
亦思巴奚政权 1357 – 1366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 1369 – 1376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1376 – 1645
邓氏政权 1448 – 1449
南明
隆武政权 1645 – 1646
福京 1645 – 1646
明郑政权 1646 – 1680
鲁监国政权 1646 – 1649

浙闽总督 1645 – 1658
福建总督 1658 – 1687
閩浙總督 1687 – 1911
福建省 1647 – 1911
耿精忠政权1674 – 1676
厦门英租界 1852 – 1930
黄德美政权 1853
李世贤政权 1864 – 1865
福州日租界 1899 – 1943
鼓浪屿公共租界 1902 – 1943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 1911 – 1912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福建省 1912 – 1933、1934 – 1949
闽南护法区 1918 – 1920
建国军政制置府 1922
联军办事处 1923 – 192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闽西特区 1930 – 1932
福建省 1932 – 1935
闽浙赣省 1932 – 1933
闽赣省 1933 – 1935
中華共和國 1933 – 1934
福州特别市 1933 – 1934
厦门市 1933
厦门特别市 1933 – 1934
闽海省 1933 – 1934
泉海省 1933
兴泉省 1933 – 1934
龙漳省 1933
龙汀省 1933 – 1934
闽上省 1933
延建省 1933 – 1934
厦门治安维持会(日占) 1938 – 1939
厦门市(日占) 1939 – 1943
厦门特别市(日占) 1943 – 1945
福州治安維持會(日占) 1941
福州市政委员会(日占) 1944 – 1945
现状 1949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东大行政区 1950 – 1954
福建省
中華民國
福建省(金马地区)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1911年11月11日—1912年7月12日),又称福建都督府福建军政府,是辛亥革命后于福建短暂存在的一个政权。都督孙道仁[1]

历史

宣统三年九月十一(1911年11月1日),福建革命党人开始筹划组建军政府,计划推举福建提督孙道仁为都督,中国同盟会成员彭寿松为参事会会长。福宁泉州漳州兴化等府、县先后归附。九月十六(11月6日),彭寿松往台江会见孙道仁,孙道仁决定率部反正。九月十八(11月8日)晚,孙道仁率福建新军起义。九月十九(11月9日),闽浙总督松寿吞金自尽。九月二十(11月10日),福州将军朴寿被革命军毙于于山观音阁丹井旁,旗兵全部向革命军投降,福州光复,福建独立。九月廿一(11月11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成立。九月廿三(11月13日),孙道仁正式就任都督,郑祖荫代表同盟会授予孙道仁“中华军政府闽都督之印”[2]。十一月初三(12月22日),孙道仁等人致电陈其美,主张废除共和。孙道仁任都督后,发布一系列政令,其中有一条是“不发纸币,维持金融稳定”,为此发行“福建通宝[3]

1912年(民国元年)1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通令各省纪年一律改用阳历福建省奉令执行。7月12日,大总统袁世凯正式任命孙道仁为福建都督,同时改组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4]

编制

根据起义后制定的福建《都督府大纲》的规定,都督府以都督为首长,都督府置政务院、参谋部、司令部,属官有参议官、秘书官、参事官等。政务院由临时总长一人、副长二人和各部部长组成。政务院分设八部:即民政部(分地方科、土木科、卫生科、实业科)、外交部(院议决定暂不分科)、财政部(分会计科、税榷科、田赋科、理财科、公债科、盐政处)、军务部(分军事科、人事科、军需科、经理科、执法科、医务科)、司法部(分总务科、民刑科、典狱科)、教育部(分专门科、普通科)、交通部(分邮政科、电政科、航业科、路政科)、警务部(分司法科、行政科、消防科、侦探科)。政务院并有直辖局,计有叙官局、法制局、印铸局、统计局,每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还有《都督府大纲》中未列入的船政、公债二局。船政局亦置正副局长,公债局唯设总理一人。参谋部设部长、副部长,分置外事、运筹、调查、测绘四科。司令部有总长一人,《都督府大纲》中未规定其编制。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福建都督府曾呈送根据《都督府大纲》的编制(都督府主要职官的请委名单见《临时政府公报》第五、六两号),旋内务部认为“共组织名称显然于国内独立成一政府,”临时大总统孙文即据此命令公报局声明取消(见《临时政府公报》第十号)。此时福建都督府的请委名单没有被批准,是由于临时政府不同意这种类似中央政府的都督府组织法规[5]

参考文献

  1. ^ 福建史论探:纪念朱维幹教授论文集. [2023-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2). 
  2. ^ 福建辛亥革命及福建北伐军. [2023-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3). 
  3. ^ 辛亥革命纪念币“福建通宝”
  4. ^ 大事记. [2023-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6). 
  5. ^ 福建都督府. [2023-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