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璽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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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璽

大明山西按察司佥事
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兴府平湖縣民籍
字號 字朝信,號峯溪
出生 成化十年(1474年)正月初六日
逝世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六月二日
配偶 娶张氏
親屬 (子)孫植(進士)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峯溪集》五卷

孫璽(1474年—1544年),字朝信,號峯溪,浙江嘉兴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書經》,弘治十四年(1501年)由國子生中式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五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授兴化县知县,轉扬州府同知,赈济饥荒,救活人口万计。改任南京宗人府经历,尋丁外艱,服除,嘉靖五年(1526年)八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提督京畿屯餉,調雲南僉事,分巡洱海道,升山西參議,未上任,十三年正月以云南巡抚顾应祥弹劾巡按御史杨东事降一级[3],为山西大同佥事,十四年入京朝觐,以年老罢归。归家後十年去世,享年七十一[4][5]

家族

曾祖孫樂農。祖父孫忠。父孫軒,封宗人府经历。母张氏,贈宜人。具庆下,行三,兄壅、璧、弟珮[6]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八》:嘉靖十三年正月己未,巡抚云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顾应祥闻母丧輙回籍,及问例当候代,复驰还任,因上章自劾。会巡按御史杨东论其往来轻率,宜加罪。 上谓巡抚以地方为重,迩来多违例輙归。应祥革职闲住,仍著为令。应祥亦上章劾东诡谲乖张,无宪臣体,滇南列郡十一廑巡其二,及瓜将代,尚未虑囚,榜笞属官经历张珍、驿丞陈万在,皆毙于杖下。日与参政杨濂、祝寿、副使王熔、佥事孙玺、林仕凤等置酒高会,而按察司蒋彬趋承党恶,卑謟尤甚;参议华金、副使初杲、邹輗、佥事王合、杜朝绅等俱远事参谒,骚扰道路,并宜罪之。得旨:东、彬革职閑住,濂、寿、熔、玺、仕凤各降一级:金、杲、輗、合、朝绅下御史逮问。
  4. ^ 《浙江通志》:孫璽嘉靖浙江通志字朝信,平湖人。正德戊辰進士,知興化,有惠政。轉揚州府同知,嵗飢,悉力賑救,全活以萬計。終山西按察司僉事。《獻徵録》璽在揚州時,值宸濠反,攻安慶,璽奉檄守儀真,扼江之衝,儀賓之為諜者與其黨十餘人。武宗南巡,璽署淮安守,調發百出而人不知疲。薊州銀冶盜嘯聚千餘,乗利據險為患,璽攝兵備,選吏馳山寨榜示禍福,各自縛詣,璽罪其首,餘遣復業。及徙雲南,分巡洱海道,麗江土官川蜀爭金沙江相讐殺,璽㑹勘其事,土官以金賂同勘者,久伺璽,卒莫敢賂,由此解讐,奉約束如故。大同經兩亂後,卒伍驕悍,璽以僉事巡大同,盡心撫馭,人賴安堵。㑹山西巡按以考察中之,遂罷。
  5. ^ 唐顺之《僉事孫公璽墓志銘》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前任:
李鏜
明朝揚州府清軍同知
1517年—1519年
繼任:
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