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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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鏞

大明中順大夫四川等處提刑按察司整飭松潘兵備副使
籍貫 南直隶太平府當塗縣
羽林右衛官籍
字號 字伯倫,號前山
出生 成化十八年壬寅十二月二十七日
逝世 嘉靖己酉七月十六日
配偶 娶金氏,封安人
親屬 (子)邵恒吉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邵鏞(1482年—1549年),字伯倫,號前山,南直隶太平府当涂县人,羽林右衛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書經》,行三,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十名,第二甲第六十一名進士[1][2]。授南京户部四川司主事,歷升郎中,官雲南府知府,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松潘兵备[3],五年入觐被免职。

家族

曾祖邵貴。祖邵伟。父邵瑛。母徐氏。具庆下,兄邵欽、邵鉞。

参考资料

  • 韩邦奇《中顺大夫四川等处提刑按察司整饬松潘兵备副使前山邵公墓志铭》
  1.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2. ^ 《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之三十·科贡表》:宏治十三(四)年:……邵鏞……正德三年:景暘上元人一甲第二人及第歷官翰林院编修左中允、郑谏江宁人官盐运使、邵鏞羽林右衛籍官按察使副使、罗輅江宁人官大理寺少卿、易蓁锦衣卫籍官知府、蒋達留守后卫籍歷官嘉兴县晉南道御史宸濠叛以死勤事贈光禄寺少卿、曹鍷句容人官按察司佥事、黄志达溧水人官员外郎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三》:嘉靖二年二月,升湖广道监察御史江珊于河南,广东布政司左参议周用于浙江,江西建昌府知府赵春于山东,直隶保定府知府王光于山西,江西按察司佥事馀珊于云南,云南府知府邵镛于四川,河南怀庆府知府韩士奇于狭西,俱按察司副使。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曹轩于广东直隶淮安府同知袁经大理寺署右寺副事左评事汪和于河南礼部精膳司署员外郎事主事高尚贤于山东南京刑部广西司员外郎聂珙于福建广西道监察御史朱冠于江西山西道监察御史邵清于云南俱按察司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