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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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

大明
籍貫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龔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元(1508年—?),字以貞,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一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1][2]。十六年任泉州府推官,官至府同知。

家族

曾祖張偉,贈刑部主事;祖父張璿,曾任刑部員外郎;父張遷,母蘇氏[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胡公廉
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十六年-十九年
繼任:
葉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