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應乾
葉應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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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直隸武清衛軍籍 |
字號 | 字際清 |
出生 | 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初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葛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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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應乾(1518年—?),字際清,直隸武清衛軍籍,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順天鄉試第一百二十名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四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授高安縣知縣,升揚州府同知,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兵備建昌[3]。
家族
曾祖葉蕃,七品散官;祖父葉一模,贈衛經歷;父葉允揚,州同知。母魏氏(封孺人)。嚴侍下。兄葉應春、葉應時(知州)、葉應期、葉應充、葉應璧(監生)、葉應前(衛經歷)、葉應魁、葉應翼,弟葉應箕、葉應斗[4]。
參考文獻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浙江通志》:叶应乾《两浙名贤录》字际清,慈溪人。嘉靖进士,授高安县,累迁四川按察副使、备兵建昌。建昌居邛僰间,地险恶,六卫卫长戎政久不修,应乾登坛下令,比什伍而训练之,悬赏格以励勇者,于是人人超距就节制。会土酋安忠死,忠妻鳳氏自请袭官,而从弟信谋攘之,遂横决自恣,月朔以戎服见,拥甲士自随。应乾使人阴布部兵于外,而令材官有力者尾之入,应乾临陛立呼信跪堂下,数以诸不法事,叱令缚之,信慑不敢出气,遂就缚,而甲士在外者见所布部兵按剑立如堵墙,皆奉首窜。即檄鳳氏兵击其馀党,歼巨酋三百人,境内始定。而滇南鳳继祖乱,应乾计继祖聚于会川,会川者建昌所属卫也,先遣兵守金沙江以扼继祖之至己躬,而继祖果以万衆渡金沙,遂合滇师夹击之,应乾擐甲胄,冒矢石,为将士先,遂破其军,继祖以只身逃匿山中,不敢出向。鳳氏故德应乾,而其母为继祖所害,每欲复仇,应乾知之,密召鳳氏至,授以方略,使图之,鳳氏使间其所亲者为内应,而自以兵蹙之,遂斩继祖,事平,当论功而被劾落职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延伸閱讀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四明人鑑·明按察副使葉公應乾》,出自《四明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