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德
邵德 | |
---|---|
大明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
出生 | 正德乙亥六月初四日 |
逝世 | 嘉靖癸丑四月 |
配偶 | 娶胡氏 |
親屬 | (子)邵秉忠、邵秉彝 |
出身 | |
|
邵德(1515年—1553年),字明甫,號陽湖居士,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2]。授长兴县知县,二十八年戊申九月丁父忧。起復为福建浦城县知县,三十二年癸丑任满赴京谒选,卒于杭州旅舍,年三十九。
家族
曾祖邵洪,義官;祖父邵昱;父邵一經(1491年-1548年)[3],字大常,號雲山,母鄭氏。重庆下。弟邵復、邵衎[4]。
参考文献
- 薛應旂《邵明甫墓誌銘》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薛應旂《邵云山墓志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饒士亨 湖广蒲圻举人 |
明朝长兴县知县 嘉靖二十六年-二十八年 |
繼任: 丘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