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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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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衡
大明河南按察司佥事
籍貫直隸保定府祁州束鹿縣
字號字守準,號平軒,又號鹿巖山人
出生正德五年(1510年)十一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继娶张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賈衡(1510年—?),字守準,號平軒,又號鹿巖山人,直隸保定府祁州束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賈運,正德戊辰進士,官陕西按察司副使。贾衡博览群书,于诗词歌赋無不精通。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六名進士[1][2]。初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广东司事多与锦衣卫关涉,有囚徒应判死刑,锦衣卫指挥使陆炳嘱托刑部尚书减刑,贾衡坚持不答应。大理寺驳回案件,贾衡坚持前议,尚书发怒,将其调任别司。丁忧归乡,三十三年起补礼部儀制司主事,會京师发生瘟疫,皇帝亲制药方,命禮官分发,贾衡负责東、南二城,全活獨多。三十五年丙辰礼部会试,贾衡提调考试,侍郎吴山主持贡举,与监試御史徐绅吴遵争夺坐次,贾衡居中调停,吴山迁怒贾衡。轉任儀制司署员外郎,按例琼林宴坐次由儀制司先期绘图呈献首辅,當時嚴嵩父子柄國,嚴世蕃見圖怒曰:吾座何側?贾衡回道:你父亲居上座,不可同居上座。嚴曰:朝廷大典,怎么能以家庭论序。衡曰:争父座似非人子禮,争殿上似非人臣禮,愿执事熟察之!世蕃怒目以視,贾衡則坦然以对。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七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分巡河北,時宗室强暴,盗贼横行,贾衡申法纪,練民壮,設乡兵,政事一新。又捕捉校從夏應時、擒巨寇馮黄,拿问不職知县杜廷宣,严禁鄭世子,为李秀才申冤,稱河南治行第一,卒为严世蕃、吴山所嫉恨,罢職歸。

家族

曾祖賈忠;祖父賈瓚,封監察御史;父賈運,陕西按察司副使。母魏氏(封孺人)。慈侍下。兄贾衢。弟贾衛[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