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衡
贾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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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直隶保定府祁州束鹿县 |
字号 | 字守准,号平轩,又号鹿岩山人 |
出生 | 正德五年(1510年)十一月初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徐氏,继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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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衡(1510年—?),字守准,号平轩,又号鹿岩山人,直隶保定府祁州束鹿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父贾运,正德戊辰进士,官陕西按察司副使。贾衡博览群书,于诗词歌赋无不精通。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六名进士[1][2]。初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广东司事多与锦衣卫关涉,有囚徒应判死刑,锦衣卫指挥使陆炳嘱托刑部尚书减刑,贾衡坚持不答应。大理寺驳回案件,贾衡坚持前议,尚书发怒,将其调任别司。丁忧归乡,三十三年起补礼部仪制司主事,会京师发生瘟疫,皇帝亲制药方,命礼官分发,贾衡负责东、南二城,全活独多。三十五年丙辰礼部会试,贾衡提调考试,侍郎吴山主持贡举,与监试御史徐绅、吴遵争夺坐次,贾衡居中调停,吴山迁怒贾衡。转任仪制司署员外郎,按例琼林宴坐次由仪制司先期绘图呈献首辅,当时严嵩父子柄国,严世蕃见图怒曰:吾座何侧?贾衡回道:你父亲居上座,不可同居上座。严曰:朝廷大典,怎么能以家庭论序。衡曰:争父座似非人子礼,争殿上似非人臣礼,愿执事熟察之!世蕃怒目以视,贾衡则坦然以对。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七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分巡河北,时宗室强暴,盗贼横行,贾衡申法纪,练民壮,设乡兵,政事一新。又捕捉校从夏应时、擒巨寇冯黄,拿问不职知县杜廷宣,严禁郑世子,为李秀才申冤,称河南治行第一,卒为严世蕃、吴山所嫉恨,罢职归。
家族
曾祖贾忠;祖父贾瓒,封监察御史;父贾运,陕西按察司副使。母魏氏(封孺人)。慈侍下。兄贾衢。弟贾卫[3]。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