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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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ullfrog199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AirScott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意見这件事确实是我做错了,是我的错我认错不抵赖,甘愿接受处罚--Bigbullfrog1996留言2020年12月20日 (日) 22:15 (UTC)

Longway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詳見下方與有關版面之時序等,不再於此回覆避免難以推進議題。——約克客留言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4 (UTC)

TranscendentM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AndyAndyAndyAlbert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補充那些頁面都是很重要的頁面不熟悉建議別亂動真的!!sid(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5 (UTC)
Sidishandsome为什么你打字总是不加标点?--读书编辑 破万 Merry Xmas2020年12月23日 (三) 09:15 (UTC)

Cmsth11126a0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及《人权法》所规定,集会自由受香港法例所保障。不过,与此同时,根据香港的《公安条例》,当有50人以上在公众地方有组织地集会,便须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请,否则有可能被警方利用《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罪行检控。如果在私人地方集会,人数为500人。此条例包括但不限于在教育条例批准下的学校中举行的或集会目的纯粹是社交、学术、教育、宗教或慈善目的而进行的集结、会议或研讨会;殡殓及任何公共机构而举行的聚会。香港主权移交之后,把人数下限改为50人”敢问阁下是不是觉得当日参加人数不足50人?中大校方指涉嫌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接手處理調查。不知阁下是如何认为当日游行违法是原创研究的?若无明显违法事实,警方及国家安全机关应不予接手或立案调查。另阁下已经3RR。--MINQI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0:53 (UTC)
調查也不代表已經違反,可能某些有罪假定司法區是被吿要證明自己無罪,但最少香港不是。--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1:52 (UTC)
分不清有罪推断和确定既有犯罪事实?香港的确是确定既有犯罪事实=有罪推断。能把被纵火烧伤污蔑成自导自演,施暴者无罪。除了某些人目无法纪随意解释法律还有什么能说的--MINQI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3:31 (UTC)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一(一)條: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確定有罪以前,應假定其無罪。你有任何依據證明那些人已確定有罪?(另外請停止人身攻擊)--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5:56 (UTC)
“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確定有罪以前,應假定其無罪。”针对的是人而不是行为,请分清主体对象。请问我如何人身攻击你?警告你滥用的不是我,请看清楚你讨论页面;再者你当时已经回退两次未回退三次的原因可能是页面已经被保护(从你在该页面结束保护后立即回退及页面未被再次保护前3RR推测)。你参与编辑战不止一次(这,我可能违反 维基既往不咎方针)、并且编辑战包括且不限于3RR,请记住这两点。我同意Outlookxp结案建议及对那条目的编辑。这次提告等管理员删除,我也会对你再多辩解进行冷处理。--MINQI留言2020年12月22日 (二) 20:32 (UTC)
無罪假定另一點是所謂「犯罪事實」不是你(或警方或檢控方⋯⋯)說是就是的,未判決前這只是意見(當然維基不禁止記錄意見,但將意見寫成事實是另一回事)。--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2月24日 (四) 18:11 (UTC)
在香港,未判決前杀人不违法?!难怪陈同佳要逃回香港。美国法国法律也是无罪推定吧?难怪0元购这么风行 LOL[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0年12月25日 (五) 15:04 (UTC)
目前Cmsth已不再堅持他的版本。—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1:22 (UTC)
等页面保护结束再静观其变吧。之前Cmsth已多次在其他页面有过类似行为并被警告。--MINQI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3:33 (UTC)
我已先軟語勸導,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Outlookxp)移除。2020年12月22日 (二) 07:09 (UTC)
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3:41 (UTC)
@Outlookxp正視聽:我已多次因回退有罪假定陳述而被人濫用警告作騷擾+人身攻擊。--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5:56 (UTC)
抱歉,我上段話有不妥,是指其他條目的3RR。目前這條目版本,你們兩能接受就結案了。—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16:59 (UTC)
@Outlookxp如果你確實認為這段話有不妥,可使用{{subst:Comment withdraw}},我更相信行動。(你不需對本留言作任何留言回覆,行動已是一種回覆)--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2月22日 (二) 07:04 (UTC)
@OutlookxpCmsth1126a02是香港维基社团今年10月新推出的首领。你最近几月疏于编辑,恐怕不知道那边的变化。当然1233仍是整个基本盘后的操控者。权当提醒,切勿让自己又被绑架。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23日 (三) 00:00 (UTC)
我以為WG使用的字詞會是「頭目」。@Outlookxp這次你真的是盡力了,麻煩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4日 (四) 09: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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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涉事双方的行为已严重逾越3RR原则的红线;
  2. 涉事双方在过线之前并未在站内开展任何形式的有效对话;
  3. 涉事双方过去皆因编辑战有过多次警告乃至封禁记录;
  4. 涉事双方曾因2016年在我是歌手条目发生编辑战且违反3RR原则而封禁。

应封禁一段较长时间。考虑到双方最近一次因编辑战而封禁的时长分别为3日和5日,决定执行两周的封禁。--Antigng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12:33 (UTC)

Brro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为什么不让管理员判断是否符合R3呢。--东风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11:19 (UTC)
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严禁页面创建者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应交由管理员处理。--Br₂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11: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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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IP用户屡次游戏维基规则是为破坏(WP:STONEWALLWP:SANCTIONGAME),回退破坏不受WP:3RR限制。--U:Mys 721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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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12月27日 (日) 03: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