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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航空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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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航空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足以判处死刑的罪名。

刑法规定

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1条,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任何在飞机内使用强暴手段的劫持或要挟行为均可构成本罪。即使没有使用暴力,非法取得或滥用飞行驾驶器的控制权(例如飞行员驾驶飞机直接出逃)也构成本罪。

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此时只有死刑一种刑罚,为绝对死刑)。[1]

参考文献

  1. ^ 劫持航空器罪. 刑事法律网. [2014-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07).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