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
反渗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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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施行中 | |
施行日期 | 2020年1月17日[1] |
修正次数 | 0 |
法规类别 | |
类 | 行政 |
部 | 院本部 |
目 | 通用目 |
参考文献 | |
所有条文 | 反渗透法 |
沿革 | 法规沿革 |
立法历程 | |
《反渗透法》是中华民国于2020年1月15日公告实施的法案。[2]为了建构反渗透法制,2018年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就提出“中共代理人法案”、“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案”等8个版本,2019年11月底民进党推出此一简化版法案,为防范“境外敌对势力”之渗透干预做出规范[3],其初版草案全文共12条[4]。2019年12月31日,反渗透法三读通过。2020年1月15日,经总统华总一义字第 10900004161号令公布,于2020年1月17日施行[1]。
法律制定过程
由于因应2020年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立法院将缩短会期,“中共代理人”相关修法必须赶在2019年11月18日前完成审查才能提交立法院院会,从时间表来看,该法已难在本届会期结束前完成审查。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干事长管碧玲、书记长李俊俋表示仍会依计划排审,并在11月25日召开公听会[5]。李俊俋于公听会时指出现有8个版本在内政委员会,内容几乎是南辕北辙,存在整合困难点[6]。
2019年11月29日,草案在无人提出异议下由立法院院长苏嘉全宣布迳付二读。中国国民党对此表示《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戕害人民自由,关系人民基本权益影响重大,应必须该让各界充分讨论,民进党却以迳付二读的方式强推,不符合立法正当程序,并要求《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应和《反并吞中华民国法》比照办理[7]。
2019年12月14日,总统蔡英文表示,预计12月31日通过反渗透法[8]。立法院院长苏嘉全曾于2019年12月27日召集朝野党团协商“反渗透法草案”,但仅通过第1条和第12条条文,其余条文在次日进行逐条表决[9][10]。12月31日,国民党立委退席抗议无效后,正式三读通过[11]。2020年1月15日,总统蔡英文签署华总一义字第10900004161号总统令公布,并于2020年1月17日起实行[12][1]。
法律主要内容
《反渗透法》共有12条,法律首先表明维护中华民国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第二条则定义境外敌对势力是指与中华民国交战、武力对峙或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之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随后第三条到第十二条则阐述接受敌对势力资助影响中华民国民主活动之罚则及实行方法[10]。
案例
台北市内湖区里长候选人邱姓女子与丈夫,涉在选前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事务工作部资助,以人头方式收受未经核准的中国大陆制快筛试剂发送选民要求在选举中支持邱女。士林地检署依反渗透法、选罢法贿选及医疗器材管理法起诉2人,为反渗透法首次起诉案例[13][14]。
共和党兼333政党联盟党主席周克琦涉嫌贿选遭检方约谈,其桩脚台北市莆仙同乡会常务理事潘进东,同乡会理事兼中华赤色联盟党主席朱俊源等人,疑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资助,涉嫌收受来自中国大陆资金赞助特定竞选活动,在2022年11月遭台北地方检察署向法院声请搜索票进行搜索[15][16][17]。周克琦、潘进东、朱俊源,因涉嫌在2022年地方大选期间收取中国大陆资金,在竞选时号召走路工协助同党台北市长参选人及市议员造势拜票,台北地检署在2023年8月9日依反渗透法起诉三人,没收及追征不法所得廿二万元[18]。
台湾人民共产党主席林德旺、副主席郑建炘,长期接受多名中共中央台办官员资助,涉嫌受中共台办官员指示参选公职,在竞选时发放500元给走路工涉贿选,并计划把从中国大陆输入的COVID-19抗原检验试剂用于政党及选举宣传。台北地检署在2023年10月4日依反渗透法、选罢法及医疗器材管理法起诉林、郑,以及进口中国大陆制试剂的余声洪3人,并对林、郑2人在台渗透长达10年、暗中从事统战,危害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之秩序,求处重刑[19][20]。根据检方调查,林德旺多次在台宣传中共派遣战机的行为是保护台湾,为求国家统一;又查出郑建炘曾传送“2022年选举分析与未来规划”电子档予国台办官员[21]。
台北、台中等地的多名里长,因为赴中国大陆旅游,接受中共人员的“落地招待”,遭到检方以涉嫌违反选罢法、反渗透法“约谈”。[22][23][24]针对村里长赴中国大陆无偿接受招待是否涉及不法,最高检察署邀集各单位,订出五项认定标准,[25]并呼吁避免接受资金来源不明或费用与行程显不相当的旅游、餐会或各种形式招待,若涉及支持特定政党或候选人,可能触犯选罢法之行收贿罪,若涉资金介选,可能涉犯反渗透法。[26]刑事局表示,近期频繁出现假借社区考察、宗教、艺术文化交流等名义,延揽村里长或透过台商、新住民团体负责人招待民众赴中国大陆旅游,期间会有官方人士出面要求返国后,鼓吹他人支持特定政党或候选人。若接受招待,恐涉反渗透法及刑法第143条规定等罪嫌,若行前不知情,落地后才知晓,可在返台后,尽速检具相关事证检举。[27]基隆市一名吴姓里长疑受山东省烟台市台湾办公室指示、委托及资助,于2023年11月21日到26日招揽基隆市里长及亲友赴中国大陆旅游,行程几乎免费,中国大陆的官员并诱使团员于明年选举支持特定政党或不投特定政党。吴男涉犯反渗透法,在2023年12月14日遭法院裁定羁押,为中国大陆今年以招待里长赴中国旅游方式介入台湾选举以来遭到羁押之首例。[28]
统促党林姓中央委员、李姓成员涉嫌受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指示及资助指示,于2023年10月9日至15日安排63人低价赴中国大陆旅游要求支持统促党,期间食宿、交通全由中国大陆方资助、招待。台北地检署于2024年1月2日拘提林男、李男等6人,约谈团员26人,以林男、李男涉犯反渗透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罪嫌,讯后谕令林男以10万元交保,李男以5万元交保,其余被告请回。[29][30]统一联盟党屏东张姓分会长及黄姓总干事,在2023年9月及10月间,涉帮国台办招募20多名屏东民众前往湖南省及山西省接受落地招待,行程中均有台办人员到场参与。12月23日统一联盟党屏东分会社员大会中,张、黄公开发表支持特定总统、立法委员候选人及特定政党言论,疑受国台办实质掌控组织资助。屏东地方检察署认违反选罢法、反渗透法嫌疑重大,2024年1月5日向屏东地院声押获准。[31]
2023年11月中,中国大陆省市台办透过“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中华人民党”等单位,招揽约60人赴湖南省旅游,全程食宿交通免费,行程中向团员宣传“两岸一家亲”、“和平统战”等思想,要求团员支持特定政党及候选人。理事长周满芝也与三联集团吸金案主嫌兼中华致公党荣誉主席徐少东共谋,制作不实总统候选人民调,在2023年8到9月假借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制作问卷的名义,买媒体广告刊登大选假民调。桥头地检署在12月23日向桥头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徐少东获准,检方抗告后,12月23日地方法院裁定周满芝羁押禁见。[32][33]
网络媒体记者林献元、退休教授苏云华等人,涉嫌自2023年10月起,接受中国大陆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官员指示,假装有进行面访或电访,但实际上却捏造不实数据,经加工制成图表后,于“指传媒”等网站,以新闻报导方式发布不实民调,干预总统大选。台中地检署以反渗透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在2023年12月22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林献元收押禁见,苏云华请回,对于苏女部分,中检将提起抗告。[34][35][36][37]
桃园市无党籍立委候选人马治薇(前民众党桃园市党部发言人,因为曾与统派团体来往,被党中央拒绝提名,仅柯文哲与其嫡系人马支持,[38]最终马以无党籍登记参选;马治薇也因为出现在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造势场合,被地方党部免除发言人职务)在2023年4月、5月赴中国大陆等地结识对台工作单位人士,双方商议由马女提供台湾政治情报、情治人员资料及参与选举以换取中国大陆资助。检调查出,马女疑似利用虚拟货币隐密特性,从中国大陆对台工作单位人士管道涉嫌分批收取虚拟货币泰达币3万余元,折合新台币100万余元,将此作为选举竞选经费使用,为首起境外势力虚拟货币介选案。桃园地检署在2024年1月4日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39][40][41]民众党中央评议委员会以违反相关廉政规范,影响声誉情节重大,裁决开除党籍。[42]
民调
2019年12月17日,两岸政策协会公布民调,有57%民众赞成政府应通过反渗透法,仅有25.8%不赞成。[43]
2019年12月31日,绿党公布民调,有28.5%受访民众非常赞成反渗透法、20.2%受访者有点赞成,不太赞成的则有9.1%、非常不赞成10.7%,另有不清楚该法的占26.3%、无意见的5.3%。[44]
2019年12月31日,两岸政策协会公布民调,有49.2%赞成通过反渗透法、27.7%不赞成。[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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