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伦理
专业伦理(professional ethics)是专业团体针对其专业特性发展出来的道德价值观与行为规范,是在该专业领域里工作的理想指南,提供专业人士在遇到专业方面的伦理道德问题时做正确抉择的依据。[1]专业人士在处理专业方面的伦理道德问题时,应该遵循专业伦理所涵盖的道德价值观与行为规范。[2]:749[3][4]专业人士可以应用专业伦理的知识来帮助处理专业方面的伦理道德问题。[1][5]专业伦理学是一门关于专业责任与行为所依据的原则与标准的学问。[1]
“专业”指的是一种专门从事的职业,这种职业在学术或技术方面需要高度的知识与能力。每当遇到这方面的问题,专业人士通常能够给出合理的答案,这不是大多数人能力可及之事,因为他们不具备相关训练。而知识日新月异并经常有新的资讯,因此专业人士亦会经常继续深造及钻研自己专精的学科,以便日后解答新的资讯。怎样管理这种知识与能力的应用,促使其更优良地服务大众,这可以视为一种道德论题,又称为专业伦理。[6]按照每种专业各自不同的特性,在其领域会建立特别的专业伦理,例如:公务伦理、医学伦理、商业伦理、法律伦理、工程伦理等等。
熟知专业伦理的专业人士比较能够做出正确判断,能够应用所拥有的技术,实事求是,尚未接受相关训练的人士很难这样做事。[7]表现专业伦理的最早范例之一无疑应属希波克拉底誓词。现今,医师仍旧宣誓遵守希波克拉底誓词的某种修改版。
实施执行
专业组织通常会设定组织内部作业的行为守则,会员必须遵循这行为守则,目的是在防止剥削顾客、维持专业声誉。这不只是为了顾客的利益,也是为了会员的利益。专业组织时常又会设定纪律守则来表明行为标准,促使每一位会员的行为都能达到标准,任何会员的行为若未能达到标准,则会被组织惩戒。这样,可以鼓励会员凭着自己良心做事,不让那些黑心人士占到任何便宜,赢取大众对于会员专业工作的信任,鼓励大众继续接受会员的专业服务。
内部管理
每一个专业组织都有其管理内部的机制,这种机制通常比较深知内情,比较容易变通。内部管理所需费用通常是从会员费里支付,而不是从纳税者缴纳赋税中分派。由于相关规定是倚赖熟悉本行职责的人士设计实施,而不是倚赖律师或政府官僚制定,因此更容易应用于实际状况,也比较不会遭到内部会员反对,更多会员愿意遵守自己组织设定的规则,不愿意为此被同行讥评排斥。所以,在维护专业组织的永续作业方面,内部管理机制时常很具有功效。[8]:210
但是,内部管理也有其局限。特别而言,内部管理是一种非官方机制,无法要求每一位专业人士都成为其专业组织的会员,因为这可能会与竞争法背道而驰。专业组织也有可能变得更为自我中心,当处理问题时,偏离了自己设定的伦理守则,无法接纳他人的意见,这是因为在它的专业领域,它几乎垄断了整个相关知识信息。为了要妥善处理这严峻瑕疵,必须广泛邀请所有相关利益团体参与解决问题。[8]:211
法定管理
很多国家会设立法定团体专门管理专业伦理标准,确保专业人士的行为达到标准水平。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直属美国联邦政府的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在从事证劵交易行为时,假若不遵守委员会所设定的法令规则,则可能会被送交法院处理。
范例
举例而言,假设发生了一宗严重车祸意外,并且有很多人受伤,在车祸附近的普通人不应该被责怪无法紧急救治这些受伤人员,因为他们不懂如何紧急救治。然而,获得完整医学教育的医生应该能够正确地诊断与治疗这些受伤人员。假若他们在这种紧急状况不挽袖救人,通常他们会被视为没有恻隐之心,缺乏伦理观念。未获得医学训练的人士不会被视为缺乏医学专业伦理,因为假若他们动手救治病患,可能造成更严重伤害,甚至使得伤患失去生命,那么他们反而会被视为违犯过失伤人。
再举个例子,某公司可能会聘请专业工程师为一个工程方案的安全做认证,而这方案其实隐藏着严重瑕疵。具有优良敬业态度的工程师会因为遵守专业伦理而拒绝给予认证。这黑心公司很可能会采用行贿手段,另外买通一位品行较差的工程师来做认证,这样可以省下一大笔重新设计工程方案所需费用。[10]
分离主义
连结在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与他的专业工作之间,有一个极具争议的论题,即是否存在任何道德界限,而在达成专业任务的过程中,专业人士不应超越这道德界限?分离主义者认为,专业人士应该可以超越这界限,假若他们判断势在必行,这是因为他们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让他们也拥有一种独特的权力与责任,不同于道德的其他部分所囊括的权力与责任,假若没有这种独特的权力与责任,专业人士可能无法达成其专业任务。[11]:282例如,医生可以不诚实告诉病人真实病情,如果医生认为这样做会对病人有好处,否则,可能会引起病人忧伤,对病人健康发生不良的打击。一般而言,这动作被视为不道德,因为病人没有得到关于他本身生命的信息。但是,假若能够改善与维护健康是社会的道德优先,则为了达到目的,这动作可以被社会容许。[11]:283分离主义是根据道德相对主义,同样有效的道德守则,虽然不同,仍旧可以应用于社会的不同层面,以及不同社会可能遵循不同的道德守则。按照道德普遍主义,只能有一种有效的道德守则。分离主义不符合道德普遍主义的宗旨。[11]:285
参阅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Davis, Michael. Language of Professional Ethics. Ethics Across the Curriculum Workshop.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Ethics in the Professions. 2003-06-24 [2013-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0).
- ^ Audi. The Cambridge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ISBN 978-1-107-26861-6.
- ^ Kock, Ned. Professional Ethics. 2004-09-23 [2013-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 ^ 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 -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PDF).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3-06-18).
- ^ Introduction to Professional Ethics. JAMK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2013-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7).
- ^ Ruth Chadwick (1998). Professional Ethics. In E. Craig (Ed.),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London: Routledge. Retrieved October 20, 2006, from http://www.rep.routledge.com/article[永久失效链接] /L077
- ^ Caroline Whitbeck, "Ethics in Engineering Practice and Resear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age 40
- ^ 8.0 8.1 Howard Davies; David Green. Global Financial Regulation: The Essential Guide (Now with a Revised Introduction). John Wiley & Sons. 8 May 2013. ISBN 978-0-7456-5588-8.
- ^ 美国众议院科学与技术委员会. Investigation of the Challenger Accident;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PDF). 美国政府印刷局. 1986年10月29日 [2014年1月7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年2月6日).
- ^ Michael Davis , ‘Thinking like an Engineer’ in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20.2 (1991) page 158
- ^ 11.0 11.1 11.2 Gewirth, Alan. Professional Ethics: The Separatist Thesis. Ethics. Jan 1986, 96 (2): pp. 282–300. JSTOR 238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