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三甲进士。授石首县知县。擢刑部主事,二十七年正月升员外郎,出为绍兴府知府,三十六年五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1]。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升官云南水利道副使,调贵州副使,四十八年二月升本省参政,平越监军道,天启二年(1622年)七月升按察使,五年十月升贵州右布政使。在云南任职期间,曾治理滇池水域。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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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明佐 |
明朝惠州府知府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上任 |
继任: 王猷 |
前任: 蔡承植 |
明朝绍兴府知府 1606年-1608年 |
继任: 齐琦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