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勉
李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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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子监祭酒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时勉 |
谥号 | 文毅,后改忠文 |
出生 | 洪武七年(1374年) 江西安福县 |
逝世 | 景泰元年(1450年) 江西安福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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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勉(1374年—1450年),名懋,字时勉,以字行,号古廉。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永乐二年(1404年)进士。预修《太祖实录》,书成后,升翰林侍读。永乐十九年,上书反对永乐迁都。
洪熙元年(1425年),上书劝仁宗“所谓节民力者此也”,“所谓谨嗜欲者此也”,“所谓勤政事者此也”,然而触怒了仁宗,令武士以金瓜槌击打时勉,折断其三根肋骨后拘捕入狱。几天后仁宗因病去世。[1]
宣德初年,复官,官至国子监祭酒,禁《剪灯新话》。景泰元年(1450年)卒,谥文毅,成化五年(1469年)改谥忠文,追赠礼部侍郎。[2][3]
著作
有《古廉集》。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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