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勉
李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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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國子監祭酒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時勉 |
諡號 | 文毅,後改忠文 |
出生 | 洪武七年(1374年) 江西安福縣 |
逝世 | 景泰元年(1450年) 江西安福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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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勉(1374年—1450年),名懋,字時勉,以字行,號古廉。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永樂二年(1404年)進士。預修《太祖實錄》,書成後,升翰林侍讀。永樂十九年,上書反對永樂遷都。
洪熙元年(1425年),上書勸仁宗「所謂節民力者此也」,「所謂謹嗜欲者此也」,「所謂勤政事者此也」,然而觸怒了仁宗,令武士以金瓜槌擊打時勉,折斷其三根肋骨後拘捕入獄。幾天後仁宗因病去世。[1]
宣德初年,復官,官至國子監祭酒,禁《剪燈新話》。景泰元年(1450年)卒,諡文毅,成化五年(1469年)改諡忠文,追贈禮部侍郎。[2][3]
著作
有《古廉集》。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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