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客家山歌剧
梅州客家山歌剧 | |
---|---|
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广东省梅州市 |
分类 | 传统戏剧 |
编号项目 | IV-16 |
登录 | 2018年 |
客家 |
---|
梅州客家山歌剧 | |
客家语汉字 | 梅州客家山歌劇 |
---|---|
客语白话字 | Mòi-chû hak-kâ sân-kô khiak |
梅州客家山歌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所出现的新兴剧种,流行于梅州、河源、惠州、韶关等客家方言区。客家山歌剧以客家方言来发音演绎。客家山歌剧是广东地方戏曲剧种,现已入编《中国戏曲志·广东卷》。客家山歌剧以广东梅州为主要发展基地,并流行于粤东、闽西、赣南以及广西贺州等客家地区,是最具代表性的客家戏曲。
历史沿革
客家山歌从原本独唱和对唱,到连唱与合唱,在1950年代形成山歌剧的剧种,并有“美丽的山茶花”之誉。
梅州客家山歌剧萌芽于明清时期粤东提线木偶戏中的“耍戏”,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形成了“山歌演唱剧”、“客家方言歌剧”等称谓的舞台戏剧演出形态,1951年正式命名为“山歌剧”。
从1949年至1953年,兴梅地区一些演出团体,用客家话演出了一批具有山歌特色的戏剧和演唱表演;后来有一些小戏套用了山歌曲调填词或以山歌为素材编曲演出,观众觉得亲切易懂,称之为客家戏或山歌剧。文化部门举办山歌写作、演唱训练班,推动新的客家山歌和客家山歌剧的创作。1956年成立梅县民间艺术团,专门从事山歌剧的创作演出。该团编演的《一把酒壶》、《争宝》、《花果山前》和移植演出的《柳湖村》、《丹河曲》、《望江亭》、《龙凤锁》等剧目,深受观众欢迎,1958年正式创立客家山歌剧。[1]
1959年至1962年,先后组建汕头专区和梅县、兴宁县、蕉岭县4个专业山歌剧团。创作了一批有山歌特色的剧目,如《挽水西流》、《唱夫归》、《雪里梅花》、《彩虹》、《风雨亭》、《螺蛳姑娘》、《牛郎织女》等,这些剧目成为山歌剧的常演剧目,有些在省内外都获得很好的评价。如《彩虹》参加1965年中南区戏剧观摩演出后,还到北京和华东一些省、市演出,极受欢迎。在艺术创作的实践探索中,对原板山歌作了归类和规范的尝试,并加以适当的发展,同时创造了一些新的曲调;表演上吸收借鉴其他戏曲的表演方式,出现了张振坤、熊莉梅、蓝小田等一批有影响的演员。[2]
表演特征
客家山歌剧的文学剧本用客家方言使用习惯写成。唱词以客家山歌的基本格式(每首四句,每句七字,一、二、四句末尾一字押韵)为基础又不拘泥于基本格式,依塑造人物角色、渲染情节的需要,吸收戏曲唱段的手法发展而成具有长短句和大段唱腔的格式,多双关、比喻佳句。台词多为生活村言俚语,富有哲理与情趣,生活气息浓郁。 客家山歌剧的表演,有汲收戏曲的身段功,但因剧团、剧目、导表的不同而表演风格呈多姿状态,有的倾向传统戏曲,有的倾向新歌剧。
曲调
客家山歌剧的音乐唱腔,以各地原生态山歌为主体,适当汲收木偶腔、竹板歌、民间小调、宗教(佛曲)音乐等,揉和改造而成;以曲牌联缀为主,有少量板腔体。伴奏乐器以竹笛、唢呐、洋琴、二胡、椰胡、高胡、板胡等民族管弦乐器为主,尚无固定的头弦,多以二胡、板胡领奏。
艺术特色
1980年代梅县地区山歌剧团和其他山歌剧团,在艺术实践中逐步创造和形成山歌剧的艺术特色。较有影响的剧目有《长泉情》、《月是故乡明》、《情海漩涡》、《相思豆》、《漂流的新娘花》、《等郎妹》等。剧本唱词有客家山歌特色元素,基本是七字一句,四句一首,间有迭板山歌加衬字;多属借物比喻、语义双关的唱句,以比、兴的手法抒情。唱腔音乐以客家地区的山歌、说唱音乐、杂腔小调和宗教音乐为基础而形成发展,唱腔结构在山歌联缀的同时采用板式变化。表演方面除借鉴民间歌舞、戏曲、歌剧的表现技巧和表演方法之外,还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形体动作,以表现现代生活见长。客家山歌剧正朝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2]
传承保护
近代由于新型娱乐兴起,传统客家山歌剧面临濒危,急需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
保护措施
- 2018年05月12日,客家山歌剧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入广东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
- 2018年12月7日至9日,客家山歌剧剧种艺术研讨会暨纪念梅州山歌剧建团六十周年活动在梅州举行。[4]
- 2018年12月18日,客家山歌剧联盟在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成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