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宝善
翟宝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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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邻水县知县 | |
籍贯 | 陕西省富平县 |
字号 | 字竹轩 |
出生 | ?年?月?日 |
逝世 | ?年?月?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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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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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咸丰二年(1852年)举人、咸丰三年(1853年)进士。曾署四川省邻水县[1]、新津县知县[2]、兴文县知县[3]。
事迹
同治五年(1867年),翟宝善任新津知县时,令众从石厂湾搬运乱石抛填护岸,以固城堤。沿岸安放石牛五个(现在新津城南堤足一带,还有泥石相混的乱石堆,即昔年抛填乱石的痕迹)。抛填乱石段约千米,估计乱石数量近万立方米,这次护岸工程全面,维护时间保持70多年。县人感其德,为他塑像建坊。[4]
新津城隍庙大殿背面为同治年间知县翟宝善塑像,因翟知县在新津有德政,兴修过水利,与民造福,还平反过余氏母子的冤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