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寶善
翟寶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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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鄰水縣知縣 | |
籍貫 | 陝西省富平縣 |
字號 | 字竹軒 |
出生 | ?年?月?日 |
逝世 | ?年?月?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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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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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咸豐二年(1852年)舉人、咸豐三年(1853年)進士。曾署四川省鄰水縣[1]、新津縣知縣[2]、興文縣知縣[3]。
事跡
同治五年(1867年),翟寶善任新津知縣時,令眾從石廠灣搬運亂石拋填護岸,以固城堤。沿岸安放石牛五個(現在新津城南堤足一帶,還有泥石相混的亂石堆,即昔年拋填亂石的痕跡)。拋填亂石段約千米,估計亂石數量近萬立方米,這次護岸工程全面,維護時間保持70多年。縣人感其德,為他塑像建坊。[4]
新津城隍廟大殿背面為同治年間知縣翟寶善塑像,因翟知縣在新津有德政,興修過水利,與民造福,還平反過余氏母子的冤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