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场山祈年题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道场山祈年题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分类石窟寺及石刻
时代
编号8-0489-4-012
登录2019年10月7日
保护历史
1998年3月 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1月13日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7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道场山祈年题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境内的一处元代石刻,位于吴兴区道场山万寿寺东侧的葛家坞。石刻主体内容为达鲁花赤祈求丰年,为当地罕见的有确切元代纪年的文物,在浙江省内填补了相关文物的空白[1]。道场山祈年题记于2017年1月13日成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7日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形制

题记刻石宽2.9米,高3.6米,最厚处约1.26米。石刻字体为楷书,保存较好,字迹清晰,为难得的元代书法作品,红漆为后人涂写,周边另有三处小石刻[2]。题记由谢德懋刻于元顺帝至元五年(1339年),内容为[3]

至元再纪元之五年已卯春二月二十有二日辛亥,湖州路达鲁花赤曩加䚟以春气既和,农耕斯始,祷于道场山,为民祈年也。礼诸侯祭境内山川。今郡守长,古诸侯也,祷以时而祭不逾礼,得其职焉。是日,公马行至城南玉湖之上。天方曙望,山颠浮图屹立天半,有光如日输出于其表,升降凡三见。既祷,乃与其所睹语判官程从善照磨郑一鹗且俾推官何贞立记之,长老德煇将刻诸崖石井为书,而授之镌者云。 谢德懋镌。

参考资料

  1. ^ 重磅好消息!湖州这4处“宝贝”要被国家重点保护.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9-10-18 [2022-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8). 
  2. ^ 2.0 2.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道场山祈年题刻.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12-01 [2022-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8). 
  3. ^ 宋源瀚; 杨荣緖. 湖州府志 卷四十九. 爱山书院. 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