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廷望
邹廷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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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甘肃行太仆寺少卿 | |
籍贯 | 湖广宝庆府新化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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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廷望(?—?),字道吾,湖广宝庆府新化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广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二十七名,三甲第四十九名进士[1][2]。授河南新蔡县知县,升户部主事,历官凤翔府知府,万历二年(1574年)闰十二月升甘肃行太仆寺少卿,四年二月陕西庄浪土汉军士以马匹料草缺乏发生噪变,邹廷望被弹劾去职。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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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道南 濮州举人 |
明朝新蔡县知县 嘉靖四十一年任 |
继任: 潘允哲 |
前任: 黄翼 |
明朝凤翔府知府 隆庆五年-万历二年 |
继任: 王楣 |